结婚四周年的婚庆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却给余贞留下了终身难忘的回忆。
五二零(我爱你)的前一天,老罗破天荒捧着他的笔记本电脑,忙乎了小半天。
余贞知道那电脑里存着海量照片,有上千张是夏娃的,有几十张是老罗与夏娃的合影,还有一些是老罗的单人照,再就是余贞与老罗的合影,有二十几张。
此时,余贞坐在一张大桌旁,整理东西,与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摆弄电脑的老罗,面对面,余贞看不到老罗的电脑屏幕。
她不时抬头看一眼老罗,老罗聚精会神,用U盘存着什么,因为U盘的指示灯总是闪来闪去。
余贞寻思,不会忙着给夏娃准备一份特殊的礼物吧?老罗喜欢在关键的时候,为喜欢的人,搞些小情调。他喜欢用照片制作幻灯片,给照片加上框和其他的装饰,再配上合适的音乐,制成一个眩目的小电影。以前,夏娃生日的时候,他就给她制作过类似的东西。
老罗靠着沙发,用膝盖支着手提电脑,聚精会神,手忙眼乱,哩哩啦啦花了两三个小时,总算大功告成。余贞没有问啥,看到老罗关闭了手提电脑,把U盘揣进兜里,就知道他完事儿了。
接着,老罗邀余贞一同去一个大型综合超市购物。进去以后,买了几样吃的,他让余贞等在食品区,说他有件事情要办,得一个人去,让余贞原地不动,耐心等待。这一等就是一个半小时。
这期间,老罗给余贞前后发了四五个短信,定时报告他办事儿的进度。余贞麻木的心开始复苏。她蓦然想起明天是五二零,他们结婚四周年纪念日。老罗会不会在哪个地方挑选婚庆礼物呢?这么大一个超级购物大厦,不好去找去看,万一老罗回来了看不到她,还以为她失踪了呢。别动了,耐心等着吧,又不是三岁两岁的小孩子了,别那么屁颠儿屁颠儿地非要找到他不可呀。再说,米国人喜欢事先瞒着,到时给人一个惊喜。老罗就是这种风格,还是配合他,满足他的心愿吧。
那,我是不是也要有所表示呢?余贞承认,夏娃的事情,让她对婚姻,对婚庆都有点失去热情了。但她历来在你来我往,你送君子兰,我送牡丹红,这些礼尚往来的事情上不落伍。
于是,她趁老罗说还要二十分钟才好,赶紧从食品区转入服装区,在如海的男士衬衫中精选了一件靓仔衫,还在近旁的珠宝柜,挑选了一个男士手链,付过帐后,将两件东西塞进随身的挎包里。然后,回到食品区,等待老罗的出现。
二十几分钟过去了,老罗还是没有出现。余贞想,这老罗搞得什么名堂啊,时间这么长,弄得这样神秘兮兮的。当然,最后还是等来了老罗,他气喘吁吁地捧着一个一米见方的大扁盒子出现在余贞面前,笑眯眯的。两人心照不宣,一个不问,一个不说,余贞搞不清盒子里装的什么东西。
第二天吃过早饭,老罗开始拆封那个大扁盒子,像给婴儿换尿布那样小心翼翼。里面的东西慢慢露出,原来全是大大小小的相框,相框里都是余贞和老罗的合影,足足有二十几个。怪不得老罗在超市花那样长的时间。先是排队,将U盘里的照片输入电脑,之后,打印,选镜框,付账后,再把照片镶进去。用心良苦啊。
老罗找来钉子,锤子,把二十几个镜框一一悬在走廊的墙上,那正好是以前挂夏娃照片的地方。就这一系列的小动作,差点没把余贞感动得涕泪横流。
余贞啊余贞,你也太没出息了吧?明媒正娶,堂堂人妻,这方天地早就应该属于你啊。老罗不早就应该把那小贱人的照片扔进垃圾箱里?都把你怠慢成那样了,你还感动成这样。
余贞告诉我,这还不是最让她感动的。老罗还送给她一件粉红的T恤衫,是老罗专门为她定做的。T恤衫前面印着余贞的名字,后面是老罗的名字,寓意还是蛮深远的,表示夫妇二人心贴心,永不分离。
余贞说,最让她感动的还不是这样一个T恤衫,而是老罗手写的一封长信。余贞通过邮件把这封长信传给了我。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封感人至深的信。老罗的文笔不错,不愧为硕士,字里行间喝过的墨汁滴答滴答的。
不能把原文呈现在读者面前,那就拙劣地翻译一下吧。
信还有个标题:给我生命的爱,余贞:
亲爱的贞,自结婚以来,我们两人共同度过了1460个日日夜夜,有时快乐,有时苦恼,有时幸福,有时难过,这,就是生活吧。
我们之间有文化的差异,个性的差异,思维的差异。我们的婚姻在误解——理解——再误解——再理解中成长,我们不断尝试,不断改进,我们做出了共同的努力。
谢谢你对我过错的忍耐,也谢谢你对我优点的赞赏。我觉得,我是一个幸运的人,有幸遇到了一个东方的奇女子,这位奇女子让我的生活完整充实。
这个女人可以使我一整天,从早晨醒来到夜晚睡去,都生活得舒服惬意,无忧无虑。即使慢慢黑夜,我进入了梦乡,也能看到你微笑的面容,让我犹如生活在明媚灿烂的白日。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语言都不能表达我对你的深情,对你的挚爱。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到时年时月时日,我无时无刻不在爱着你。
只要我活一天,我的心就为你跳动一天。你既是我的爱人,妻子,也是我的灵魂伴侣。对于我来说,你永远和我们新婚的那个明媚晴朗的早晨一样美丽动人。
贞,我永远爱着你。
作者:虽然这封情书写的有些肉麻做作,但还是触动了我的心。我为余贞思索着,老罗写这封情书时应该是情真意切的吧?他应该是真心爱着余贞的吧?
可是,我还是有些怀疑。我连续把这封信读了两遍,尔后,两次不合时宜地问苦命的余贞,你确信老罗这封信是写给你的吧?余贞不急不徐地回应:确认,确认。不管他对夏娃怎样心驰神往,毕竟距离遥远,而日夜陪伴他的,为他烧水做饭,宽衣解带的人,是我不是她。我们两人还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我们在一起也不总是烦恼,也有不少愉快的日子,幸福的时光,也是值得留恋,值得回忆的。无论如何,他是带着一种真诚的心情写这封信的,哪怕就是在那一刻,他的心属于我,我也感觉欣慰。
余贞的话让我想起两个现代时髦的谚语,“不在于你有情人,而在于你是有情人”,“爱情不在乎天长地久,而在乎曾经拥有”。
我与余贞的爱情观不同,我要的深情,不在于曾经拥有,而在于白头偕老,厮守终生。
余贞还告诉我,老罗那股热情持续的时间很短,而余贞的激动心情也没有延续多长时间。
一个月后,余贞重新捧起那一纸情书,再次阅读,发现第一次读的时候有个字认不出来,这次还认不出,禁不住问老罗,老罗竟显出一股奇怪而又不耐烦的表情,好像这封情书不是他写的,而是一个陌生的男子写给余贞的,令他反感,让他倒胃口。
毫无疑问,信虽写得蹩脚了点(也许是翻译的不咋样),但仍不失为一份庄严的爱情宣言。按照余贞的看法,老罗不是逢场作戏,不是虚伪装逼,老罗是人心向善的,对她是满怀深情的,尽管他有不少男性都有的弱点。
他的爱情宣言表明他是真心爱着余贞的。按说,这样两个真诚相爱的人还有什么逾越不了的障碍呢?隔着千山万水的越南小妞怎么可能让彼此深爱的老罗与余贞的婚姻分崩离析?我怎么也想象不出,有那么一天,他们二人还真的分道扬镳了。这是人性的不可救药,还是天意的不可违逆?
余贞离开她生活了五年的家时,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连一双袜子都没有拉下,唯独“遗忘”了那个爱情宣言。它静静地躺在老罗的抽屉里,像是一个朝天的问号,带着一股讽刺的意味。不知夏娃能不能看到这封情书,看到了,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