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草埋葬了母亲的残肢之后,志恒带着红肿的双眼下了山。从坟地回家要经过小镇,临近晌午,集市早已散尽,只有一只乌鸦站在悬赏公告牌上哇哇地冲他叫了两声。他没有理会,耷拉着脑袋像僵尸一般继续往家走。但没走多远,又折了回来,气势汹汹的样子把乌鸦吓得呱呱呱地叫着飞走了。他一把扯下满是鸟屎、字迹模糊的木牌,转上另外一条小道,向族长家走去。自从他出生以来,这个牌子就一直立在那里,他早已司空见惯,但今天却好像成了自己的宿命。见到血手印尚且新鲜的赏牌,族长怔了片刻,默默收下木板,转身进了里屋,拿出一支判官笔,双手托举着,神情凝重地交给了来人。
直到丈夫进了家门,抱着儿子坐在窗前发愣的妻子才回过神来,正要搭话,张着嘴却怎么也发不出一丝声音。她看见了丈夫手上拿着的东西。刚刚为婆婆哭丧而已经干涸的双眼此时又湿润起来,她把孩子放进桶里,一把抱住了男人。祖祖辈辈以来,接过这快小巧铁片的族人没有一个能够善终,不管是出于贪着赏金的私心,还是为了追求天理的公义,无不落得家破人亡。但丈夫今天别无选择。幼时父亲被害,如今母亲又遭毒手,只有除了那个妖孽,才能保证家人和种族的长治久安。她非常清楚,无论对丈夫自己,还是对于家人,这都是一条不归之路。一旦不能擒获恶魔,守家的妇人和孩子就会被活活地绑在祖庙门前的柱子上,作为妖孽的献祭,以便为整个种族换来短暂的安宁。
进了遮天蔽日的丛林,志恒一边披荆斩棘,一边留意着脚下的痕迹。老人们说,狼王一般不会留下脚印,但它碰过的草木都会枯萎发黄。狼王只是没有见过市面的村民们对山中恶魔的俗称,其实它是一种古人称为官势、西域称为阿博索瘤特犬鬣的似狼似犬的怪物。 穿行在密不透风的林木里,志恒觉得透不过气来,不同于屋后竹林里的鸟语花香,这座原始森林竟然听不到一声鸟鸣,看不见一朵野花。忽然,他感觉到头顶有破空的疾风传来,多年的打猎经历造就了他的灵活和机敏,没有抬头,他马上弯腰弓背,背上的竹笼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际跨啦一声散了架。在野兽的利爪穿过破碎的竹笼,即将抠进自己的脖子时,志恒没有转身,反手把判官笔戳向背后,但它并没有刺进皮糙肉厚的猛兽身体,只是把它推开了稍许;感到手劲不对,他没有迟疑,又用左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竹笼碎片,把尖利的竹片刺向走兽的头部,只听一声长长的干嚎,背上的活物慢慢滑下了自己的肩膀。又等了一会儿,志恒直起腰来,方才看清这不过是一只常见的普通犬鬣,可惜了早先在家费尽心血编织的竹笼,本来它是用来关押狼王的。根据前辈们总结的经验,只有把官势或阿博索瘤特犬鬣关进笼子里,才能消除族人的威胁;打死它,只会繁衍出更多更凶残的犬鬣祸害人类。看来,只能先找片竹林,重新编织一个笼子了。
此后数月,志恒辗转于各个山头,刺杀了上百只犬鬣,却从未见到狼王的影子。有一次,他顺着枯黄的草木,一路搜索,最终来到一个山洞;做好了各种准备之后,他小心翼翼地摸了进去,迎面相对的却是一条巨大的蟒蛇,幸好已是深秋,睡眼惺忪的大蛇并没有吃他的胃口,方才逃过一劫。又是几个月过去了,除了杀死更多的犬鬣和落下一身的伤口之外,对狼王的藏身之所却依然没有一丝线索。看着水中蓬头垢面的倒影,志恒觉得自己倒先成了一个野人;思前想后,他决定活捉一只犬狼,带回去充当人质,说不定能把它的主人招引出来,顺便到家里看看夫人和年幼的儿子。
出了山,他先去了族长的屋子,虽然一年的期限未到,但中途出山,还是要详加解释。族长围着困在竹笼里的犬狼转了一圈,忽然问道:“你是如何把它关进去的?”
“我用了自己的手臂作为诱饵”,志恒如实答道,“我躲在挖好的坑洞里,用伪装的茅草盖住头部,只露出手臂放在笼子里,当这个杂种在夜里过来啃食时,我一把将它捉住,拖进了笼子。”
族长听了,连叫了三声“不好!”,像是看见了妖怪似的偏过头去,冲着志恒一个劲地摆手:“快快把它放了!贿赂及欺骗皆非人道之法,岂可为擒猛兽而违逆祖制!”
虽然有些沮丧,但马上就要见到妻儿的喜悦还是让他振作起来。转过山角,自家的茅屋出现在了眼前。心中想着他们见到自己时会是怎样一种惊喜,他便加快了步伐,恨不得一个箭步就迈进屋子,就在这时,他听见一声悠长的狼嚎。志恒停了下来,仔细地聆听,最后他确认,叫声应当是来自他自己家里。他飞奔起来,顺手抄起地上的一根木棍,一脚踹开了大门。他看见不到两岁的儿子正爬在一副骸骨上,怔怔地瞅着自己,然后仰起脖子,“嗷”地又叫了一声。志恒一把将他拉开,虽然骸骨已经没有了多少皮肉,但他还是认出这正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妻子。那些狗日的杂种咬死并啃食了她,可怜的儿子这几个月来可能一直与这些野兽生活在这间屋子里。
把妻子的残肢与父母埋在一起之后,志恒再次走进了森林,这时他背着的不是竹笼,二是儿子;他也没有马上去寻找狼王,而是专注采药,每一天,他都以这种药草充饥。三十天后,嘴里的牙齿开始松动,他知道时机到了。再一次回到密林里,他感到穿行愈加艰难。一边要小心背后的儿子不会被茅草刺伤,另一边,药性开始慢慢发作,他整日头晕脑胀,很难保持警惕和机敏。顺着前辈们踏出的依稀可辨的小道,他走走停停,路上不时出现一些明显是人类的遗骨,还有早已破败的竹笼。山上的气温很低,刚走了几天,便飘起了鹅毛大雪。看见不远处有一片浓密的竹林,他赶紧走了进去,一是为了躲避暴雪,二来顺便简单休整。刚刚找了一个稍微有些干燥平整的地面坐下,他就注意到旁边的竹叶里隐隐露出一截手臂,扒开一看,是一具高大的人体,皮肉早已不存,但骨骼尚且完整,手上握着一支与自己手中一模一样的判官笔。志恒看向他手臂边的毛竹,上面刻着几行清晰的大字:“是兽也,因犬而变,可分身无数,遍在而无形,有死可复生,虽可笼之,亦难改其性。呜呼,吾计何出?吾族何保?”
“这就是了。”志恒一边在遗骨旁坐下,一边对它说,“即使把我们身上的枷锁脱下来,套在它的身上,也难以改变它的本性,何况是四处透风、一击即碎的竹笼。”
第二天,天空虽然依旧一片阴霾,但雪好像停了。自己吃了草药,又用干粮喂饱了儿子之后,志恒摇晃着身子走出了竹林。大雪覆盖了昨天还依稀可辨的小道,一脚下去,深可及膝。就在他举目四望,试图辨别方向时,背上的儿子冲着左前方嚎叫了一声。就这样顺着儿子断断续续嚎叫的方向,他们走走停停。到了第七天的傍晚,来到了一片奇怪的洼地,四周巨树参天,但它却寸草不生。儿子此时忽然安静下来,紧紧地贴在背上,不敢发出一丝声音。志恒选择了一颗又粗又高的楠木,撅着屁股倚靠着,同时小心留意着周遭的动静。
天完全黑了下来,只有雪光映照着树木和两人的身影。忽然,四面八方传出稀稀落落的叮当声响,接着,无数的荧光像是鬼火一般围拢过来。它们是犬鬣的眼睛!不大一会儿,前后左右便挤满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犬狼,它们有的脖子上挂着铃铛,这可能是前辈们留下的唯一功绩了。志恒想,但声响只能用来给族人示警,却不能阻挡这些禽兽的杀戮,所以与其说这些铃铛是对它们的约束,不如说是给它们的装饰。
“我要见狼王!”志恒喊道,狼群发出嗷嗷的叫声,混杂着铃铛的叮当声响,它们似乎在哄堂大笑。漫山遍野的嘲弄声甚至震落了参天大树上的厚厚积雪,把志恒埋了起来,只露出双臂和头部,让他动弹不得。
“看看这块竹片!它是狼王的权杖!”志恒又喊道,背上被积雪埋没了双脚的儿子也跟着朝狼群吼了一声。
一只壮硕的犬鬣小心地走了过来,儿子又嗷地叫了一声,从父亲的身上滑了下去,晃晃悠悠地在积雪上向它爬去,另一只犬狼跑了过来,舔着他的脸颊。“你仔细看看这上面的文字。”志恒把竹片举得更高一些,引诱那只像是头狼的禽兽走得更近些,然后看准时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另一只手把判官笔插进了它的屁股。头狼发出了撕心裂肺般地嚎叫,紧接着,天上像是打了一声炸雷,大地抖动起来,一声接一声更加震耳的嚎叫声响彻四面八方,所有的犬狼都一下子匍匐下去,更多的积雪从树上滚落下来,眨眼之间就把志恒彻底埋没了进去。
在厚厚的积雪里,志恒露出了微笑,他知道,按照犬鬣族的规矩,自己将会被狼王,也就是阿博索瘤特犬鬣的头儿,首先享用,然后是头狼,最后是狼群,自己之前几十天服用的草药也会随同自己的血肉一起被它们吃进肚子里,不用多久,它们的尖牙和利爪就会像自己的牙齿一样,破碎、脱落。这比那些竹条笼子有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