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始于言语。在柯克遇刺后的第四天,9月15日,ABC电视台的深夜节目主持人吉米·金梅尔(Jimmy Kimmel)选择用他最擅长的武器——讽刺与幽默——来触碰这个高压话题。在深夜脱口秀节目的开场白中,金梅尔不仅谴责了暴力,也对右翼在悲剧发生后迅速将矛头指向左翼的‘政治投机’进行了嘲讽。他还根据当时网络上流传的未经证实的传言,暗示行凶者可能与MAGA运动有关,并穿插了一段采访川普的搞笑片段。” 这是莫莱斯《“鸡毛秀”复播,针对言论自由的战争未止》文中的一段(注:Jimmy Kimmel在中文网上得外号“吉米鸡毛”)。该文夹叙夹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Kimmel秀招来有权监管全美广播通讯事务的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主席卡尔(Brendan Carr)以其个人身份(未经启动FCC的调查程序)表示Kimmel言论truly sick,有可能成为一strong case。并说出如若 ABC/迪士尼不主动处理 Kimmel 的节目FCC 就可能介入一类的硬话。这些硬话甚至惊到了共和党参议员Ted Cruz,他在博客中评议:FCC主席之言“危险至极”,听来就像“黑手党在说‘你这里的酒吧不错,要是出了什么事就太可惜了’”。 二、 在其后态势中,司法部长帕姆·邦迪所发表的言论被许多评论视为一个标志性宣言。她在一次播客中说:“有言论自由,然后有仇恨言论”(“There’s free speech and then there’s hate speech”),并称:“如果你针对任何人使用仇恨言论,我们绝对会追究、‘go after you’。” 三、 FCC 主席发话后,Nexstar 宣布停播其旗下 ABC 附属频道。然后,舆论与政治压力迅速转向迪士尼(ABC 的母公司)。面对 FCC 主席的公开警告,以及主要电视台集团相继停播的举动,迪士尼很快选择妥协。其对外发布的一份简短声明称,《Jimmy Kimmel 直播秀》将被“无限期预先占用”(pre-empted indefinitely),实质上意味着节目暂停播出。Kimmel这位长期活跃于美国主流电视界的脱口秀主持人,仅因一段被视为具争议性的独白,即将在高度政治化的氛围下被从主流电视平台撤下。 四、 Trump 随即为此称庆:Great News for America: The ratings challenged Jimmy Kimmel Show is CANCELLED. Congratulations to ABC for finally having the courage to do what had to be done. 这里一边说Jimmy Kimmel 的节目“收视率低迷”,一边说ABC 终于“有勇气做了必须做的事”,两皆美国之幸。 五、 在与Kimmel进行了“深思熟虑的对话”之后,迪士尼在9月22日宣布解除对其节目的暂停,决定于9月23日恢复节目播出。迪士尼在声明中表示,暂停决定是为了避免在国家情绪紧张时进一步激化局势。 看官,细绎以上过程,是不是有些雷声大雨点小的意蕴? 一、 FCC 主席的表态无异于打雷。这个独立的联邦机构虽然理论上受制于宪法,但它确实掌握着颁发与吊销媒体公司执照的权力,这一点多少带有几分“中宣部”意味(区别在于前者不能超越宪法,后者骑在宪法之上)。迪士尼选择让 Kimmel 节目停播一周,不能不说当时感受到了一股威慑。
二、 司法部长邦迪的声言,表面强硬,其实为 FCC 主席的“雷音”拐了个弯。若严格依照她的“如果”逻辑推演,结论必然是 Kimmel 秀并未触及任何针对个人的仇恨言论,自然不应成为追究对象。
三、 迪士尼的决定显然带有慌乱成分:停播但并未与 Kimmel 解约,表现出一时“找不着北”。可以想见,公司内部必然有激烈的争论与权衡,而焦点无非仍是:在当前政治局势下,言论自由究竟应当如何把握。
四、 Trump的评论更耐人寻味。表面上,他似乎依旧用电视圈的老口吻调侃,好像只是说 “Kimmel 秀这颗葡萄也不甜嘛”。但若果真如此,他理应说的是 Great News for ABC,而非 Great News for America。这一 slip of the tongue,恰恰暴露了他以政治立场来评量他人是否应当享有言论自由的冲动。
五、 迪士尼最终决定恢复 Kimmel 节目,无论对外辞令如何,真实考量恐怕少不了这一条:不要替人家背锅。本来政府并未真的要处置 Jimmy Kimmel,迪士尼何苦在限制言论自由的道路上充当先锋?
此一役颇有机杼,既堪玩味,亦富教益。令人欣慰的是,言论自由依然是美国精神与社会共识的基石,至今安然无恙。至于中文网络上的喧哗,颇有些是借题排击他派的虚功,与美国精神毫不相干。 极而言之,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妄议”,其范围之广,甚至可以涵盖对宪法(包括该修正案)自身的质疑,更遑论第二修正案以及其他诸多法条。这正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之所以为“第一”即根本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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