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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推崇他,压根不是因为他太能打

(2023-12-20 17:53:38) 下一个

一时胜负在于力,万古功过在于理。

昨天写了《我花了两个半小时,看了一部给狗拍的电影》一文,哀悼了一下我被雷德利斯科特的新片《拿破仑》骗去的两个半小时人生。下方有些评论还蛮有意思的,有朋友说:小西,我觉得老雷头确实是个拿黑,但黑的有理啊!你看拿破仑这个人,剥去能打仗、没搞屠杀的外衣,跟希特勒、袁世凯有啥区别呢?都是在共和国里当皇帝的窃国大盗么……

的确,同样是半个欧洲踩在脚下的人,拿破仑和希特勒究竟有啥区别这事儿,很多中国人其实挺难说清楚的。据我观察,很多人确实容易将两者混为一谈,慕强者一并崇拜之,而厌恶暴君者则一并厌恶之。拿破仑比希特勒罪责稍轻的地方,似乎也就是杀人少一点而已。这个逻辑,我想也同样是雷德利·斯科特厌恶拿破仑的原因所在,你看《拿破仑》的片尾字幕中,闪过拿破仑历次战役当中的伤亡人数,导演加这一段是为了干嘛呢?无非就是为了说明拿破仑折腾这一番,死的人也不少,实属罪孽深重。

老雷是个英国导演,其实你观察一下英国人对拿破仑的普遍观感,会发现这种偏见在英国是相当常见的。拿破仑曾经嘲笑英国人是“小店主的国家”,而英国人瞧不起拿破仑则从19世纪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不仅电影这么拍,连传记也是这么写。我曾经看过的对拿破仑评价最低的一本传记就是英国人写的,作者在书中一再暗示拿破仑不过就是法国版的克伦威尔——无独有偶,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老雷在他的电影《拿破仑》当中也多次提到“克伦威尔”这个名字。在大多数英国人看来,拿破仑充其量就是他们历史上“护国主”克伦威尔的翻版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

但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拿破仑对法国,以及英国以外的整个欧洲,其历史意义都远超克伦威尔之于英国,原因就在于,他通过一场以其名字命名的战争,将“王在法律下”这个概念传遍了整个欧陆。

这一点其实也正是大多数英国人看不清拿破仑历史功绩的原因所在,因为王在法律下这个概念,在英国,早在1215年英国中小贵族逼着无地王约翰签署《自由大宪章》的时候就确立了,英国的法制理念,走的是先有贵族限制王权,然后再由新兴中产、乡绅去限制贵族、最终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路径。

这条路是渐进的,所以一个典型的英国思想家讨厌任何激进革命的折腾。保守主义的先驱艾德蒙·柏克在法国大革命爆发的时候就对大革命持否定的态度,认为法国打断了他们的传统,所以总体是负面的(参见《反思法国大革命》)。
但问题在于,英国思想家在这样讨论问题时,总是有意或无意的忽略了法国这样一个具体情况——法国之前的传统,本来就不是朝向近代法制与随之而来的自由与平等的。

在中世纪晚期,法国利用英法百年战争的契机,走出了典型封建制度,国王利用他的敕令骑士取代了封建骑士,并将各地的封建主大贵族请到巴黎和凡尔赛去“杯酒释兵权”,最终逐渐走向了一种绝对君主制,这种绝对君主制在路易十四时代达到了极盛,路易十四说“朕即国家”时,他是完全认真的。法国王权如果再照着这个趋势发展一点,就会向同期亚洲的君主制看齐,彻底成为一个王在法律之上,如太阳一般照耀一切的存在。

简单的说,大革命之前的法国,的确有法制,但法制是在王权之下的,更为要命的是,由于法国文化制度是当时欧洲大陆的标杆,当时的整个欧陆各国都朝向法国看齐,所以这种王在法之上的理念其实在逐步侵染整个走出中世纪之后的欧洲。各国纷纷在建立绝对王权。

但就在这个时候,法国王权刚极必折,发生了脆断,大革命爆发了。罗伯斯庇尔在处死路易十六的演讲中说“国王必须死,因为共和国需要生”。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论断其实也有道理。法国当时的那种状态,确实需要通过消灭绝对王权来解放民众。

但问题在于,路易十六的脑袋一旦落地,法国人发现国王没了,但赖国王以存在的法制也没了,法国随后便进入了人头乱滚“一切反对一切”的恐怖十年当中。法国大革命热烈的呼唤自由,但事实证明,一个社会仅有自由是不够的,必须同时拥有法制,社会的运转才能够正常。否则如同雅各宾党人当政时代一样,没有任何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障,自由就真成为了一种“毫无意义的嗜血狂欢”。

而在这个时候拿破仑来了,他利用他超强的能力,给法国带回了两样东西——法制与王权。表面上看,这似乎仅仅是对波旁王朝时代绝对君主制的复辟,但实际上,拿破仑在这个过程中,悄悄调整并明确了王权与法制之间的关系——法律不再是匍匐于王权脚下,可以任由王权揉搓、更改的治民工具,而成为一种刚性的,国王和皇帝本人也不可逾越的社会通则。

这个调整对整个欧陆来讲是堪称伟大的,1799年11月9日,在雾月政变爆发的当天晚上,掌权之后的拿破仑所做签署的第一个政令便下令起草了民法典(也即拿破仑法典)。这部法典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固化和落实了法国大革命所提出人人平等、私人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不再是他者以任何借口可以随意剥夺的对象,哪怕这个“他者”是国家甚至皇帝,打着皇权或者革命的理由也不可以。

在确立了这套法典之后,拿破仑宣誓就任法兰西帝国皇帝,但请注意的是,拿破仑所建立的帝国,从规章到仪轨,都并非中世纪王朝式的,而是罗马式的,拿破仑的皇帝头衔,并非“法兰西的皇帝”而是“法兰西人的皇帝”——也就是说,他明确宣誓,他的皇权如古罗马皇帝一般来自所有公民的同意。他在加冕时所头戴的,也是罗马式的“公民冠”而非中世纪式的王冠。

这对欧陆来说是一个意义非常深远的转折,由于拿破仑之后曾经将自己的这套体系用武力推向几乎全欧陆,并建立一系列短暂的“波拿巴王朝”国家。这些国家当中的国王们,至少在法理上都是承认拿破仑法典保障民权的理念,以及“王在法律下”的概念的。等到拿破仑兵败俄罗斯,各国旧贵族纷纷复辟,他们惊奇的发现自己治下的领土再也回不到过去了,因为权利启蒙这件事,具有不可逆性。当曾经被拿破仑的三色旗插上过的土地,都已经习惯了拿破仑法典和法制叙事,王权再想把国家拉回到过去贵族们口含天宪、予取予求时代,已经不可能了。

“我房子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德皇威廉一世拆毁老农的磨坊,结果被后者一怒告上帝国法庭,并根据《德意志帝国宪法》被判令赔偿后者损失的故事,常常被人们津津乐道。但人们常常忽略的是,这件事之所以能发生在十九世纪的德国,原因恰恰在于德国就是拿破仑战争的主战场所在,几十年前,拿破仑曾经用枪炮给这片土地来了一波“硬核普法”,德国在1848年革命后确立的那些法律信条,很大程度上就是数十年前拿破仑法典的翻版。有这套任何人在法律下、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在,德皇毁了人家屋子当然要原价赔偿损失。可是这事儿在拿破仑战争前的普鲁士是不可想象的——那个年头,普鲁士不过是一个“有国家的军队”,从平民到贵族,你都是国王的仆人,而国王则是国家的仆人,大家尊卑分明,你还谈什么个人权利。

于是你就可以理解一个怪现象——为什么同为拿破仑战争时代与拿破仑“上疆场彼此弯弓月”的敌国,与英国人对拿破仑的不屑一顾不同,德国人尤其是其知识分子,对拿破仑却大都推崇到无以复加。

黑格尔称拿破仑为“马背上的最终意志”,恩格斯说拿破仑是“革命原理的传播者”,贝多芬曾经想把自己的交响曲献给他。迄今为止最权威的一本《拿破仑传》,是德国作家埃米尔·路德维希写的……

而最让我对德国人“崇拿”最印象深刻的,则是一首艺术歌曲,它由德国大诗人海涅作词,德国大音乐家舒曼谱曲,这首歌以悲壮的颂歌的方式表达了对拿破仑的无限推崇——但它的词曲作者却是两个德国人——两个曾经遭遇拿破仑的“侵略”,若基于民族主义有充分的理由去恨他的人。

这算不算“德奸”“带路党”呢?我童年时学到这首曲子的时候曾经好奇过这个问题。但今天想来,这个问题很好解释——拿破仑给欧陆带来了法制与民权,而为法制与民权“带路”不寒碜、很光荣。

所以,你能理解为什么同为欧洲人,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波兰人等等会对拿破仑的观感迥异了吧。一切的一切,取决于在那个人到来之前,他们是否已经拥有了他要带给他们的那些东西。

“我的光荣,不在于我打胜了四十多个战役,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胜利的记忆。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记的,会万古长存的,那就是我的法典。”这是拿破仑晚年对其一生的总结,我觉得这个总结是中肯的,是共和还是帝制,这固然很重要,但这种争论在一个国家是否法制、法制又是否能切实保障个人权利面前黯然失色。

一时胜负在于力,万古功过在于理。在法制与民权面前,一切枪炮与刀剑,都终将黯然失色。

帮助法国和欧洲实现这艰难一跃的拿破仑,当然是伟大的,而他的伟大,并不祈灵于皇冠或刀剑。

 

 

作者: 海边的西塞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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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sandstone2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多伦多物业' 的评论 : 谢谢支持!
sandstone2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LoveBBJr' 的评论 : "而他的伟大,并不祈灵于皇冠或刀剑。"!
多伦多物业 回复 悄悄话 好文!
LoveBBJr 回复 悄悄话 听说不咋的之后就没看电影。楼主写出了精华,不过在这个纷乱的年代,导演和你的立意不一样,他大概是要警醒世人战争的残酷。勿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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