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楼下有作者抱怨纸质书的出版与销售,一两句说不明白,单开一文,以西方的状况为主(因为国内想咋样就咋样,不好总结)。主要有三个时期:1)传统纸质书出版业被电子书、 Print-on-Demand/Vanity Publishers 等形式冲击之前的所有年代,统称为“古代”吧,2)冲击之后的状况,算“近现代”,3)被网文和各种多媒体比如Instagram再次碾压的“现代”。三个时期并非截然分开的。
早些年基本上没有作者会直接联系出版社出书的,因为出版社基本上不会看,连翻都不翻,碰都不碰作者直接递上来的书稿。澄清一下,本文说的都是小说,creative writing,不包括学术书籍、教科书那些,那类的出版方式可以改天再聊。
那个时候,作家首先要从头到尾写完一本小说(例外也有,你已经成名了,为出版社挣到了钱;没有成名的,即使一个系列的头几本卖出去不少,后面的也还是要写完一本才签一本。)
写完之后,就要开始比求职找工作还要漫长和痛苦的“找书代理 book agents”的过程。这里面西方有非常严格的业内规定。首先要找到代理的联系方式,弄清楚他她接不接你这类的题材,这个很重要。就算他是代理“科幻”这一大类的genre,当中也分得很细。有的只代理硬科幻,有的必须是cyberpunk。用中文来举例,就算穿越题材的agents,有的只代理“快穿”,有的“慢穿”……例外虽然有,但是如果你没碰对口,代理扫一眼你的信就扔到一边去了,正文都不看。
确定了对口后,写一封十分严格的 pitch letter. 这个在大行业里有范文,你如果不是已经成了大腕儿,或者有JK Rowling给你做推荐的话,那你最好乖乖地照着每一段的格式,需要涉及的内容,严格地来写。不这么做,非要标新立异,在代理眼中你就不是这一行的,你“不serious”,人家不会在你身上浪费时间。举个例子,这封信里通常都要包括“你看过这个代理帮助出版了的那几本书,你认为你目前的这本和哪本最像。”这对很多(高傲的)作家首先就是种侮辱——我的书是独一无二的!和谁都不像!那你就等着吃瘪吧,谁在成功之前不得先当几年孙子啊?中美都一样。哪行哪业都一样。
Pitch letter之外还要附加什么,这就要看这个代理的具体要求了。有的让你列出全书的synopsis,就相当于电视剧的分集剧情而已。还有的让你把头三章多少字以内的范文一并放在书里。没有、never ever,哪个代理对于陌生的作者,一上来就要求看全书的(除非是熟人或者你有名气,或者你已经是大科学家了,突然想写一个自己领域内的科幻)。不是为了给你省纸,人家没时间读。还有关键的一点——不懂得提炼概括自己的内容,没有能力用短短几行字打动别人的作者,在这一行来说本来就是不合格的。
好吧,恭喜!终于有伯乐agents看中了你这匹马,也还不一定出版呢。传统的agents每年代理的书并不多,而且他们自己也要和出版商有connections甚至私交。找一天风和日丽,要请出版商出来吃饭的,再把你的书推荐过去。注意,我下面说的几点至关重要:
1,传统出版商从头到尾绝不会让你出一分钱!不是规定你要出钱,再给你免掉,或者给你一部分基金。这还不算,很多后来的“次等”出版商也不要钱。但是,我们在第一阶段说的传统出版商不仅不要你的钱,他必须,在没卖出去一本书之前,就给你一大笔钱(几千块吧,但这在过去就是一大笔了啊)。等你的书开始卖了,通常头多少本你也拿不到利润,这是用来补偿他们的。过了多少本或多少时间后,你的书如果还有人买,你才能慢慢收到每本书很少很少的book royalty。当然例外是你已经出名了,或者头几本卖得很好,你就能要更多。
2. 传统出版社非常清楚的一点就是——他们出版的大部分小说肯定是亏损的,肯定挣不回来出版商给作者的那几千块。为啥呢?因为“按传统”是先印一大批,拿卡车运到各个书店,这些书店摆了一定时间后要是卖不出去,通通送回出版商,一分钱挣不到。对于这一点,出版商很清楚,而且他们本来就不指着“大部分的书”挣钱。他们其实就是靠的少量的畅销书,像哈利波特,三体这些,几本就可以把其他所有亏损的钱全都挣回来。当然了,这里说的都是小说,大家也知道美国卖的最好的书就是"how to"那种实用书,不要提鸡娃的数学题了,人家教怎么做菜、织毛衣的,很可能挣的是你这个写小说的几十倍,这是题外话。
大致上从上世纪中后期开始,出现了一些vanity press和print-on-demand,这两者又有不同。第一个就是坏!就是骗钱的。这么做的出版商有不少是进了监狱的。你不要看它吹得多么好,但其实很好识别(无欲则刚是吧?你急着出名,你的眼睛就看不清了,嘿嘿。)
怎么识别?就和上面的传统出版商对照来看。这些vanity press绝不可能在你的书卖出第一本之前就给你一大笔钱,恰恰相反,你要给他们足够的钱。他们靠的就是一棒子买卖。你的书肯定被列在他们网站上,甚至他们也真的会打印成纸质书,你也可能真的在大书商网站上“艾玛我的书在Barns and Nobel能找到”。呃,是能找到,会有谁去找呢?这个离“大卡车一车车送去当地图书馆”差得远了。所以下面这句至关重要:
出版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帮你打印成书,而在于有个冤大头愿意花钱帮你“宣传、投资”,帮你打广告,帮你摆到每个书店一进门就能看得见的地方,这才是你成功的关键。
这是vanity press。坏蛋。后面的Print-on-Demand又有不同。这些书商是好的,比如Amazon的出书机制,不指着一上来骗你的钱,但是呢,这么说吧,最适合的作者是身在名牌大学教书、有名气的科学家兼教授,是给这些人用来写教科书的。因为这些书商也是“零宣传”,他不宣传你基本上一本都卖不出去的。但是如果你每年教几百个学生,每个人都需要买你写的教科书,那么你就不需要宣传是吧?
例外是啥呢?当然有例外了,有钱人,二代,啥事都能破例。我就曾经在纽约曼哈顿地铁上看过不少小说的广告,你想想,每节车厢都贴你的小说宣传牌子,这广告费要多少钱?人家不差钱。人家老爹老妈,或者老公老婆,(或者糖爹糖妈),就愿意捧红人家。
当年电子书,Kindle啥的一出来,对传统纸质书是一场大的冲击,后来趋于稳定。总有一部分读者就是喜欢纸质书。现在各种社交媒体的存在,Facebook Instagram twitter,微信短视频……当然了,还有国内的起点、晋江,甚至包括咱们文学城的博客、海外原创,嘿嘿,其冲击是更加致命的。到处都是“又快又好”,肯读old style的不多了。
但是呢?作为作者,该干啥还是要干啥,想写啥还是要写啥。(不跟风、不趋炎附势的)写作是呼吸、是生命。另外,总能找到一两个和你“臭味相投”的读者,足以。
黎老的故事真的完了?总觉得还能再写写。
哇,高妹对此研究得真透,感觉很多都是网上查不来的第一手资料,学习到很多。
从前听黎老讲起他出版时所遭遇的挫折,涉及到很多出版业的流程,现在看来都是过于传统和老式了。我觉得如果把写作的目的、放在“我希望更多人看到”的目标上,找一个读者群庞大的网络平台,要比出版不出版重要。如果以赚钱为目的,那么就得要盯紧往影视业的风向标,卖掉剧本版权,投其所好。
好在,咱们都是以享受创作过程为目的的写手。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以创作快乐为本,其他的就是副产品,就像高美前些日子在另一篇中所写的那样:))
吃饱喝足了,稳坐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