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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乳猪

(2020-05-20 11:50:06) 下一个

英国人查尔斯· 兰姆(Charles Lamb,1775 - 1834)是写随笔(Essay)的圣手,随笔在中文也叫做散文或者小品文,人们又把其中的上乘之作称为“美文”。兰姆的《伊利亚随笔》堪称英语美文的巅峰之作,人物刻画细腻,篇篇旁征博引,语言文白相间(英文中夹杂有许多拉丁文)。钱钟书曾指出:兰姆的散文含英咀华、书味盎然,符合裴德(Pater)规定的文笔条件:A scholar writing for the scholarly(学术之学者文)。尽管如此,兰姆的散文仍不失其独特的诙谐幽默,这种幽默被后世称为“含泪的微笑”。

看兰姆的文章,非有注解不可,甚至还需要注解的注解,否则往往会让人有一种不知所云的感觉。尽管如此,在过去近两百年来仍给许多人以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中国老一辈文人对这位英国随笔集大成者情有独钟,周作人称兰姆是“美文妙手”,吕叔湘先生曾对兰姆入迷,冯亦代先生曾经撰文谈兰姆对自己写作的影响,题目就是《得益于兰姆》。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研究、介绍兰姆的梁遇春先生说,兰姆对于自己心灵的创伤是一种“止血的灵药”、“止血的妙方”。

文学史家唐弢在《晦庵书话》里又指出:“我喜欢遇春的文章,认为文苑里难得有像他那样的才气,像他那样的绝顶聪明,像他那样的顾盼多姿的风格。每读《春醪集》和《泪与笑》,不免为这个死去的天才惋惜。”梁遇春的北大外文系老师温源宁回忆说:梁遇春为人谦虚,散文是一流的。其实梁遇春先生也被人们称为“中国的伊利亚”或者“中国的兰姆”。我觉得反过来也可以这样说,兰姆就是“英国的梁遇春”(尽管只是梁遇春把兰姆介绍给中国和中国人,而没有人把梁遇春介绍给英国和英国人)。只可惜梁遇春临去世时只有二十六岁,初唐大诗人王勃去世时也是这个年龄,真是天妒英才(Whom the god loves dies young.英国大诗人拜伦语,一语成谶,拜伦去世时也只有三十六岁),令人扼腕。可惜归可惜,中国古语道:阎王要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谁又能违反这一自然法则呢?

今天我们谈一谈《伊利亚随笔》中的一篇与中国相关的《论烤猪》(A Dissertation upon Roast Pig,其实应该是《论烤乳猪》)。我个人认为这是人类有史以来,也可以说有文字记载以来,迄今为止关于烤乳猪写得最好(不是“之一”哦)的“博士学位论文”。兰姆之前以及兰姆之后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有第二位博士、硕士、学士或者作家能够写出这样的妙文。但这并不排除我读书太少,有些高手的好文我没有读过的可能性。如果有哪位看官看到比兰姆这篇关于烤乳猪的“博士学位论文”写得更好的文章,不妨发给我,以便我来瞻仰对比一下。1922年曾有一位高中生仿这篇的叙述部分以兰姆式幽默写了一篇关于口香糖由来的文章,很值得一读。这位高中生真地是少年才俊,才华横溢,基本上吃透了兰姆的写作风格,不过我个人认为还是稍逊于兰姆的这篇传世之作。

兰姆的这篇美文不到三千个英文单词,但是字字珠玑,妙趣横生,可以说是“绝世奇文”(钱钟书语)。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至少我也是这样认为,我估计看过这篇的很多人也这样认为。究其原因,我想兰姆除了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以外,最主要的我认为他在写作过程中时刻怀揣有一颗拳拳赤子之心和纯真善良的童心。

文章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叙述,其实是以兰姆式幽默的方式讲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中国小故事。这个故事适合给小朋友讲,当然也适合给成年人讲。我家女儿小的时候(大概六、七岁的时候),我就绘声绘色地给她讲过好几遍这个故事,尤其是模仿用手指摸烤熟的乳猪时,不小心被烫着之后把手指放到嘴巴里疗伤的情景。按照文中的描写,应该一共有三次,其实许多事情都要求重复做到第三遍方止。这应该算是儿童文学、民间文学、神话传说中普遍的一个记叙套路。所谓事不过三,三卯为准。子曰:“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英谚有云:Third time's a charm.(三而泰至),说得都是差不多的道理。兰姆继承并发扬了这一写法,而且有创新,每一次的重复动作读起来反而令读者觉得很有必要而不显累赘。于是每次讲到用手指摸烤熟的乳猪时,我就不厌其烦地把食指放到嘴里做示范,女儿也学着我那样做(各位想想看,画面是不是很温馨很美好)。我也曾经不止一次地给我的一些同事朋友在不同场合讲过这个故事(当然得略去把食指放到嘴里的示范动作了,所以我说这个故事一定要给小朋友讲才有意思嘛),他们都一致表示很喜欢听我讲的这个故事(不管他们是不是真地给我面子,爱不爱听,但至少每次我讲得还是很卖力气,因为这个故事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第二部分为议论,可以说是整篇文章的精华,或者说是文章的灵魂。这部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精妙绝伦,至今无人超越。

整体来看,这篇“博士学位论文”结构严谨、夹叙夹议、相得益彰,英语散文的冠军之作当之无愧。文辞之优美,叙述之幽默,议论之到位,引后世无数翻译英雄们竞折腰。

先来看看叙述部分,兰姆的老朋友托马斯·曼宁(Thomas Manning)给他讲了一个关于烤乳猪由来的中国古老传说。曼宁原是剑桥大学的一位数学教员(这位数学老师很喜欢语文,尤其是中国语文),1799年与兰姆结识,成为好友。曼宁于1803年到巴黎学习中文(事实上,惟有学中国文学的人非到外国留学不可。因为一切其他科目像数学、物理、哲学、心理、经济、法律等等都是从外国港灌输进来的,早已洋气扑鼻;只有国文是国货土产,还需要外国招牌,方可维持地位,正好像中国官吏,商人在本国剥削来的钱要换外汇,才能保持国币的原来价值。——这段摘自《围城》),1807至1816年间曾居住在中国广州,在东印度公司下属的一个工厂里担任医生(很多医生很会讲故事,而且文笔很好。比较有名的例子有契诃夫、毛姆、柯南?道尔、渡边淳一、福楼拜(虽然不是医生,但从小受到医生父亲的很大影响)等人;在中国,有鲁迅、毕淑敏、池莉、余华等。医学,冰冷的科学实践;文学,温暖的人文关怀。看似两个极端,却又有必然的内在联系。英国《卫报》曾发表一篇文章,阐述从医对写作的助益。“医生被赋予特权,能坐在贵宾席观察每个人的人生里程碑,”包括怀孕、出生、童年、婚姻、疾病、老去、死亡等等。而在与病人沟通时,高度精确地微调自己的用词,委婉地说明诊断结果,不仅能帮助厘清诊断,也对描述角色有益。毛姆就曾说:“我没听说有任何一种训练方法能比钻研医学更适合作家的专业。”),并曾经到过北京和中国内地的其他地方,于1817年回到英国。兰姆根据曼宁所讲的故事,再加上自己的理解和丰富的想像力创作了这篇佳作。当然也有人说这篇文章所根据的原始材料并不是曼宁所说的中国古抄本,而是1761年在意大利莫地那出版的一部题为《猪颂》(或者翻译为《猪赞》)的诗集。另外还有其他材料,都提到烤肉起源于牲畜被烧死后为人发现可食,当时在欧洲这种说法颇为流传,兰姆当然知道这个传说。

我们来看看兰姆是怎样给读者讲这个中国故事吧。首先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推到七万年前,这样人们就无法追溯他所讲的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了。并且提到孔圣人的名著《Mundane Mutations》(直译为“尘世突变”,有人翻译为《易经》、还有人翻译为《礼运》、还有人翻译为《春秋》)的第二章:“…where he designates a kind of golden age by the term Cho-fang, literally the Cooks' Holiday.”(孔夫子把这一黄金时代指定为“厨放”,全称应该是“厨师放假”)。钱钟书曾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英文月刊》(The English Monthly)其中的一期中讨论过这一问题(那个时期的中学英语教科书中这篇是必选篇目,可见其在当时中国的影响力之大。那时的中学生就能学到这篇名作,比现在英文专业的大学生都有福气)。原文如下:“我想‘Cho’是厨房或者厨子(Cooks)的‘厨’字的切音,‘fang’是放假(Holiday)的‘放’字切音。曼宁在广东住过多年,同时他学到‘Cooks’Holiday’的中文是‘厨房放假’而误以为中文里缩称只须从两名词中各摘取第一个字——厨房的‘厨’字和放假的‘放’字”。当然,在中文里,这种简称方法有时是可以的。”但中文有时不遵守这个规则,兰姆的这种缩写方法就不大合适。比如“北京大学”可以简称“北大”,而“清华大学”就不能简称为“清大”,而只说“清华”,这只是人们的习惯问题。我所看到有关这篇文章的中译本有两位译者就是采用“厨放”这一译法,一位是笔问(应该是个笔名),另外一位是赵景深。不过我觉得把“厨房放假”简称为“厨假”似乎更妥一些,不管怎么说,这些应该都是兰姆的杜撰罢了。时下年轻人流行的一些网络缩写,也是采用这种摘取每个词的第一个字的方法拼凑而来,很多让人听了之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比如“喜大普奔”竟然是“喜闻乐见、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奔走相告”的缩略形式,表示一件让大家欢乐的事情,大家要分享出去,相互告知,共同庆祝。另外还有类似“人艰不拆”、“累觉不爱”、“不明觉厉”、“啊痛悟蜡”、“男默女泪”、“细思恐极”……这些简直就是对汉语言极大的不尊重和亵渎。既然存在即合理,那就让它暂时存在吧。不过我觉得这些东西只是流行一时,和病毒差不多,不会流毒一世。

至于当年曼宁给兰姆讲的到底是孔夫子写的哪本书(字面意思好像比较接近《易经》,但是《易经》第二章绝对没有记载烤乳猪的故事,《礼记·礼运》中倒有记载“炮豚”(烤乳猪)的做法,但是没有烤乳猪的故事),现在已无据可查,或者根本就没这本书,这很可能是兰姆的又一个杜撰。

我们先来看看中国关于烤乳猪的传说吧(我觉得这个还算比较“靠谱”,文言文是我根据传说故事瞎编的,大家凑合着看吧,如果有哪些地方表达不清楚或者有错误,敬请不吝赐教):

上古有猎野豕者,其妻生子,名曰火帝。帝稍长,父母昼入山猎豕,令帝居家管仔豕。一日,帝偶拾火石(火帝应该不知道这是火石)数块,于豕棚旁鼓弄敲打(上古时期估计也没有什么安全性比较好的玩具,这个年级的小男孩喜欢玩火、玩水、玩土、玩沙之类的东西,当然也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危险性,不像现今社会有青少年儿童保护法),忽火花四溅,飞至茅棚,火大起(人类开始第一次使用火的时代开始了)。帝少不更事,窥棚起火,亦不忧惧,唯闻柴草之劈啪声,火中仔豕之嚎叫声,甚喜。少顷,棚倒屋塌,豕声息,火随之灭。一缕异香忽刺帝之鼻,帝异之。循味求之,豕棚之下,仔豕皮焦,豕油猛热,吱吱作响,诱其色,馋其香,令帝垂涎。因以食指抚一彘肩,指痛,急置于口,以唇熨痛指,而忽尝美味(这应该是人类历史上尝到的第一口烤乳猪的美味)。父母狩猎归,见棚屋皆化为灰烬,仔猪俱死,父欲怒呼帝审问之,帝则献叉烧一道——乃焦红油亮、异香扑鼻之烤乳猪矣。父转怒为喜,非但不责子,而智其子之作食豕肉新术矣!烤乳猪未必需烧房毁屋,帝父试数年,制烤肉架,烤乳猪技艺自此始。

兰姆大概就是根据这个传说,展开其丰富的想象,将猎猪人的名字改成火帝(Ho-ti,有翻译成“何蹄”、“何德”、“胡悌”、“何悌”,不过我觉得应该是火帝,也就是燧人氏,有一个译者干脆就翻译成燧人氏),并捏造了火帝之子宝宝(Bo-bo),然后开始手握生花的妙笔用英文详细描绘了人类从发现火到发明烤乳猪这种烹饪方法的全过程。这样一来,宝宝就成了开创人类使用火烹饪的先驱者和烤乳猪的发明者。如果放在现今社会,仅这两项(一项发现、一项发明)足可以让宝宝当上科学院院士,甚至可以进入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名列。如果申请专利,专利费和烧烤架子卖的钱不知道要比现在的世界首富比尔·盖茨的钱还要多多少倍呢。要知道,中国向来讲究“民以食为天”,远古时候中国人为能吃到烤乳猪甚至不惜把房子都烧了,买个烧烤架子又能花几个钱?当然这不包括穆斯林,即使中国穆斯林以及不喜欢吃猪肉的人(按一亿人计)不算在内,那中国至少还有十三亿人喜欢吃烤乳猪吧,这还不包括其他国家喜欢吃烤乳猪的人。

柏拉图在《理想国》卷十中提出了三张床的理论,即世界上存在着三张床。第一张是理式之床,这张床是人类未有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柏拉图称之为床的真实性,这是关于床的最高真理,是理念的床,即“上帝之床”。第二张床是木匠按照理式之床做出来的现实之床,是可以被人所看见和触摸的实在之床,即“木匠之床”,这张床是对理式的摹仿。第三张床是画家摹仿木匠的床创造的艺术之床,是虚无的,即“艺术家之床”,这是一种摹仿的摹仿,两次脱离真理(twice removed from the truth)。换句话说,艺术世界依存于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依存于理式世界,而理式世界却不依存于其他两种较低级的世界。

兰姆这这篇文章正是柏拉图所说的“艺术家之床”,虽然两次脱离真理,但是不失为文学艺术之精品。我个人倒认为艺术世界才是最高级的世界,理式世界是最低级的世界。人们在满足物质生活(甚至有时候物质生活尚未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会更向往那个并不实际存在的“艺术家之床”。

根据康德的美学观点,“上帝之床”是好的(Good),“木匠之床”是美的(Beautiful),但是“艺术家之床”是升华(Sublime)。普通人只有第一想像力(Primary imagination),只有一小部分人有第二想像力(Secondary imagination),因为这一小部分人是上帝派到人间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天使,兰姆正是这样的一位天使。

兰姆散文时下流行比较好的中译本有两个,其他版本可以不看。一个是刘炳善译本,另一个是高健译本。这里需要先交代一下这两位译者的简介,同时我要向把《伊利亚随笔》翻译成中文介绍给中国读者的这两位译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刘炳善:(1927 - 2010),河南郑州人,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1944年开始发表作品。199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英文教材《英国文学简史》、《英国文学常识入门》,译著《英国散文选》、《圣女贞德》、《书和画像》、《伦敦的叫卖声》,论文集《中英文学漫笔》,作品集《异时异地集》等。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际莎士比亚协会会员,中国莎士比亚研究会理事,中国译协资深翻译家,外国文学专家。

高健:(1929 - 2013),山西大学外语系教授,硕士生导师。1951年毕业于北京辅仁大学外语系;1951年-1954年在中央情报总署与军委联络部任翻译与协理员;1956年夏来山西大学外语系工作;1992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退休。近五十年来,高先生在教学之外,主要从事翻译理论的研究与文学翻译工作,曾出版过译作十余种,发表过论文或其他文章十余篇。较重要者有《英美散文六十家》二卷(山西人民出版社,1983,1984),《圣安妮斯之夜》(北岳文艺出版社,1986),《英诗揽胜》(北岳文艺出版社,1992),《伊利亚随笔》(花城出版社,1999),《培根论说文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翻译与鉴赏》(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所译诗文曾先后被选入百余部各类选集或教科书中。

高健先生并不是那种名震四方的翻译家,而是个刻苦、严谨、成绩斐然的“阵地翻译家”,风趣、博洽、通达、小有怪癖的性情中人。

请看以下这段两个中译本:

英文:There is no flavour comparable, I will contend, to that of the crisp, tawny, well-watched, not over-roasted, crackling, as it is well called—the very teeth are invited to their share of the pleasure at this banquet in overcoming the coy, brittle resistance—with the adhesive oleaginous—O call it not fat—but an indefinable sweetness growing up to it—the tender blossoming of fat—fat cropped in the bud—taken in the shoot—in the first innocence—the cream and quintessence of the child-pig's yet pure food—the lean, no lean, but a kind of animal manna—or, rather, fat and lean (if it must be so) so blended and running into each other, that both together make but one ambrosia result, or common substance.

刘译:什么滋味也比不上哪爽口的、黄褐色的、细心照拂着、烤得既不过火、名字也恰如其分的“脆皮“——它引诱着牙齿去咬破那一层酥酥脆脆的薄皮儿,好享受那美妙的盛馔——连同那粘糊糊、油腻腻的……啊,千万别把它叫做脂肪——那是长在皮下的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珍馐——雪白的脂肪开放出的娇嫩花朵——在含苞待放之际加以采集——在嫩芽初吐之时加以收割——还处在初生的天真无邪之中——这是由幼猪的纯洁养分索汇聚而成的精华——说是瘦肉,又不算瘦肉,而是一种肉食中的吗哪——或者不如说,肥中有瘦,瘦中有肥,肥瘦相间,互相融合,形成为一种浑然一体的饮馔神品。

高译:我始终认为,天下再没有哪种美味比得上在烤工极佳、火候绝妙的高超技艺下精制出的那种一嚼即碎、稍抿即化、香酥爽利、棕黄娇嫩的乳猪脆皮儿,而这脆皮儿一语再无其它的词可以代替——它不由得你不想去咬咬那层酥软津道的娇嫩薄壳,以便去尽情享受那里面的全部美好内容——那凝脂般的膏状粘质——脂肪一词太亏了它——而是一种近乎于它的难以名状的温馨品类——它乃是油脂的花朵——在它的蓓蕾初期才采撷到——在它的抽芽之际便摄取来——在它的天真无邪的阶段就……——那仔猪的细肉的妙品和精华——那似瘦而又非瘦,简直是肉中的玛哪这类高贵神物——或者说,是肥与瘦、脂与肉(如果非用这类的词不可)的罕有的美妙结合,这时这两者早已交融一道,密不可分,因而化为雨露琼浆一般的超凡逸品。

两个版本放在一起比较一下,不难看出孰好孰劣(当然不能说孰好孰劣,应该说孰好孰更好才对),高译应该略胜一筹,这点应该大家都能看出来吧。

我们再来看看高先生翻译的另外一篇英语美文的片段(这是我们上大学时翻译老师特别给我们精选的,这位翻译老师是高先生的一位高足。)

Some fishing boats were becalmed just in front of us. Their shadows slept, or almost slept, upon the water, a gentle quivering alone showing that it was not complete sleep,or if sleep,that it was sleep with dreams.(Mark Rutherford)

眼前不远,渔舟三五,凝滞不前,樯影斜映在水上,仿佛睡去,偶尔微见颤动,似又未尝熟睡,恍若惊梦。

英文三十九个单词,还原中文仍然是三十九个字,不光是形似,简直就是神似,原作者的风格跃然纸上。其中五个英文单词sleep(睡眠)在译文中的处理方法,真是令人拍案叫绝!即使不懂英文的读者看了之后,也能体会到英文原作者的风格了吧。谁说风格不可译?

有网友以散文诗的形式翻译这段如下,读来另有一番风味。当然这不符合翻译其中的一个基本原则“信”,至少在形式上是这样。

渔船停伫在眼前,星星点点

影子浮荡于水面,若隐若现

好似沉睡,又如浅眠

那似有若无的轻颤

仿佛在呢喃

呢喃着一段似梦非梦的生命礼赞

早在南北朝北魏时,贾思勰就把烤乳猪作为一项重要的烹饪技术成果记载在《齐民要术》中了。其中卷八《灸法第八十》中“灸豚法”详细记述烤乳猪的具体方法:将吃奶的乳猪,雌雄皆可,洗得极干净,小穴开腹,塞满茅草,用木棒贯穿,在文火上烤,不停转动,不时遍涂洁白猪油或麻油。烤熟的乳猪,他这样写道:“色同琥珀,又类真金,入口则消,壮若凌雪,含浆膏润,特异凡常也。”这个很像上面那段兰姆描写的乳猪烤好后的情形,要么是曼宁把这段文言文翻译成英文讲给兰姆听了,要么就是兰姆吃过烤乳猪。我觉得应该在“入口则消”后可以加上:“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齿颊留香。”

据相关史料记载,烤乳猪在广东已有超过二千年的历史,在南越王墓中起出的陪葬品中,便包括了专门用作烤乳猪的烤炉和叉子。在广东或香港的婚宴中,烤乳猪仍然是必备菜色。按广东传统的婚礼习惯,新娘出嫁后三天返回娘家探望,称之为“回门”。倘若新娘出嫁时仍是处女,回门时男家会以乳猪或烧猪作回礼,今天的婚礼已不会再传递这种意思。但乳猪仍然被留在婚宴中,并且蜕变成了各项菜色中的主角。除了被留在婚宴的桌上以外,在粤语的俚语内,“猪”亦被用作暗指女子的童贞。

希腊、罗马有道名馔“特洛伊猪”,是在大野猪腹中塞满鸡鸭等禽类,后经烧烤而成。亦可在猪腹中放小鹿,鹿中放小兔,兔中放竹鸡,鸡中放黄莺,简直是套五宝了,这个类似于俄罗斯套娃。还有更离谱的,古罗马一篇小说里写一暴发户大宴宾朋,其中主菜为烤野猪,厨师当众剖开猪腹,里面竟呼啦啦飞出一群画眉鸟。真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像力,有钱人真会玩!

一部《西游记》,妖魔鬼怪无数,我认为人气最旺的应该是猪八戒,而不是孙悟空。贪吃、好色、贪财、懒惰、怕死,这些缺点(贪吃和好色应该不能算缺点,因为子曰:食色,性也。)难道不都是人的共性吗?猪在圈里毕生的事业就是“吃、喝、拉、撒、睡”,人们居住的家又何尝不是为了满足人的这五项基本生理需求呢?所以仓颉造的“家”字是屋子底下一口猪,而不是一口人。

2020年4月2日凌晨于美国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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