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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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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需要“信仰“嗎?

(2023-07-28 19:52:00) 下一个

答案:是的! 

有人會說,幹嘛那麼"武斷"?沒有"信仰",我不也活得好好的嗎?

人有這種無知的"念頭"很正常,並非奇怪,我也如此過。因為人不瞭解什麼是"信仰",往往把"宗教"當作"信仰"。

最初,當人跟我談到基督教"信仰",就是他們所信的"神"時,我腦中本能跳出來的概念就是"宗教"、"迷信",認為祇有愚昧無知的人,才會相信一個看不見、"臆想"出來的神,覺得他們所說的這位愛世人、決定人"生死"的神,又玄又誇張。

"我可是文化人兒,無論如何不能輕信、掉進宗教迷信裡去!" 這是我當時的想法。

在我看來,"信仰"一詞,比較"高雅文明",又易於"迷惑人",是"宗教迷信"的另一種形式的包裝,目的為了欺哄人,使人誤入"宗教迷信"的圈套。若不是神的憐憫,將我自恃"高明"的看見擊打得"體無完膚",以致於"本相"暴露無遺、無法掩飾,至今可能還仍然"遊蕩"在神的恩典之外;若不是聖靈的開啟和幫助,我的"信仰"可能也會變成一種"宗教"。

如果清楚地瞭解到,基督教是"信仰",而非人們所説的"宗教",可能會讓你的想法有所改變,發現自己是需要"信仰"的。
 

"信仰"的定義是什麼?

通常人對"信仰"一詞似乎並不陌生,生活中也常常會被用到。尤其看到當今社會的無序和混亂,以及人心的敗壞,很多人可能會"悟"出:這些現象源於"信仰真空"。能認識到這一點的人,看似有"獨到見解",其實不見得真明白什麼是"信仰"。

那麼,什麼是"信仰"?普通的解釋是:"指對某種思想,或宗教,或對某人某物的信奉和敬仰,併把它奉為自己的行為准則。" 這個定義本身把"信仰"與"宗教"混為一談,使人"雲裡霧裡",不清楚也搞不明白。

就此所定義的"信仰"而言,就是把某種"主義"或某個人的"理念",定為人的行為準則和人生的追求目標;或者,按照人想像製造出來的偶像,當作神來膜拜....。

這些怎能稱為"信仰"呢?兩者都出自於人,不管是"理念",還是"偶像"。凡出自於被造者的,膚淺、可變、有誤、不可靠、不能聼,不能看、也不能説。如果把"信仰"基於其上,必定使人失望,甚至絕望。

假如從"信"和"仰"兩個字的字意來思考,就曉得,"信仰"的對象一定是在人之上的"造物主":祇有祂啟示的真理,才可作為被造者的行為準則和追求的目標;唯有祂,才配得人的敬仰和崇拜。

所以,"信仰"的真正定義應該是,"信"這位創造宇宙萬物並掌管生命的神;"信"祂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獨一真神;"信"祂差耶穌到世上來,要把人從罪中拯救出來;"信"祂的道是世上唯一的"真理",.....因此,敬畏祂、崇拜祂、順服祂。

人是"被造者",非"信仰"的源頭。由"被造者"發明出來的"理念"和"偶像",根本不能作為"信仰"的對象。所以,無論"理念"再怎樣"偉大",人手所造的偶像再怎樣逼真,都不能定義為"信仰",因為它們受限於"被造者"。唯有全能全知、自有永有、永恆不變、掌管人生死大權的"創造者",才是人"信仰"的對象"。因為祂是信仰的"本體",唯有祂的話可作人信仰生活的標準。
 

二:"信仰"是"宗教"嗎?

依上所知,答案顯然是:NO。

世上有各種宗教,如佛教、印度教、伊斯蘭教、.....等等。通常人們誤把基督教也列在其中、"等量齊觀",把基督教看作是世界幾大"宗教"之一。

基督教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的"信仰",不是"宗教"。它們在"本質"有很多不同:
 

1.神找人;人找神

基督教"信仰",是掌管宇宙和生命的"創造者",甘願成為人的樣式,到世上來尋找和拯救"失喪的靈魂",是"自上而下"地對被造者的"啟示":藉著祂所創造的天地萬物;藉著主耶穌十字架上的赦免,將人從罪的捆綁和死亡的轄制中拯救出來;藉著聖靈的同在,幫助並引導屬神的人遵行神的道,敬虔度日,直到見主的面。

而"宗教",是有限的被造者"自下而上"尋找無限的創造者而產生的。人有"宗教"情懷:對永生渴望、恐懼死亡,因為,"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永恆) 放在人的裡面。然而,人對神的自始至終作為又無法參透。"(傳道書3:11) 所以,人發明出來的"理念"或"偶像",都不是神,因為人無法找到神。
 

2.靠恩典;靠行為

基督教"信仰",不是靠積德行善得"永生",而是神的恩典--主耶穌的赦罪之恩。

什麼是"恩典"? "不配得"而得到的,叫"恩典"。"恩典"是從神而來的"恩惠",跟人的"善行"沒有絲毫關係。本來人犯罪,該得的是刑罰和滅亡。但因著神的憐憫和恩惠,主耶穌擔當了人的罪,使人免除"永死"。這個好消息,就是是"恩典"。

保羅在聖經裡説:"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併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 

"既然是靠著恩典,就不再是由於行為了;不然的話,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羅馬書 11:6)。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所以,世人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為達到神的"善行"標準,因為人永遠做不到"完全"、沒有"瑕疵"。如果沒有主耶穌的赦罪之恩,人就得不到"永生",也無法進到天堂與神永遠同在。

而"宗教",是靠人的"立功之法",希望通過人的"善行",達到人所定的行為"標準",得到他們的"神"的喜悅,從而可以進到所謂的"天堂",或是"西天"。

顯然這個方法是行不通的,因為罪人自己不能自救,也沒有能力拯救其他"罪人",不是麼?
 

3. 從裡面改變;從外面規範

基督教"信仰" ,是通過神的道、主耶穌的寶血以及聖靈的大能,潔淨人裡面的"靈魂",把人裡面能壞的"種子"換成不能壞的"種子",即,一個不朽壞的新生命。裡面有神的生命,外面自然會流露出好行為,就是神讓人去行的。

亞當夏娃犯罪後,罪進入人心。所以,人有"罪性",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但罪的結果使人與神隔絕,不能來到全然"聖潔"的神面前,人就面臨"永死"的結局。

然而,神愛世人,在舊約時,祂就藉著先知表明祂的心意,説祂不喜悅任何人滅亡。所以,祂差遣獨生愛子--耶穌,來到世上,目的要把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馬太福音1:21) 

當人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願意悔改時,耶穌的寶血就赦免人的罪,賜人"永生";同時藉著聖靈人的一切不義被洗淨。“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這是神的應許。

所以,基督教"信仰",是從人的裡面改變,即,先有主耶穌賜的生命,裡面被"聖靈"洗淨,之後,靠著神的道,知道什麼是神喜悅的"善"。保羅提醒説:"不要模仿這個世代,倒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變過來,使你們可以察驗出甚麼是神的旨意,就是察驗出甚麼是美好的、蒙祂悅納的和完全的事。"(羅馬書12:2)

而"宗教",靠的是人所制定的行為標準,雖然人裡面的"良心"會起作用,可是,亞當夏娃犯罪之後,人的良心已經墮落,人的良心各有各的標準,理性也變得不可靠。因此,由人出來的或人的良心,都不可能成為界定人"善行"的標準。例如,"嫉妒",依據神的標準是"罪",而人的看法卻大不不同。有人覺得"嫉妒"是不好的,有人説不傷及別人就沒有問題。再如婚姻,一方出軌,不守婚約,本來是不道德的,但是,有人認為,不喜歡對方了,就可以"移情別戀",沒有愛情還死守在一起,就是不道德的。而有人會有不同看法,認為出軌就是"缺德"....。現實生活中可以舉出無數個例子。

因此,裡面沒有主耶穌所賜的新生命,僅僅靠外在"善行",表現得再"光鮮亮麗",不過是"虛有其表"、"表裡不一",也不能持久。
 

4. 聖靈幫助;自立自強

基督教"信仰",當人臣服在神的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做救主和生命之主時,就有"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約翰福音3:36) 同時,聖靈"保惠師"住在人的裡面,與人永遠同在。

雖然主耶穌的寶血"遮蓋"了人的一切罪過,基督徒在地位上成為"聖徒",在神眼裡是"義人"、沒有"瑕疵",但是,人的"罪性"還在,還會軟弱犯罪,需要"聖靈"的幫助:藉著神的話教導信徒;賜信徒能力勝過罪、抵擋世俗和撒旦的誘惑。因為在信徒裡面的聖靈,比那在世界上的(撒旦)更大。(約翰一書4:4b)

而"宗教",完全依靠外面肉身"苦行"、自我"克己",衹能造就出虛偽的"雙面人",結果注定徒勞無益。人靠外面的"善行",抹不掉人裡面的"罪性",到了時候,罪的種子就會發芽、顯露出來。例如,有人"篤信"靠共產主義的"理念",可以將人打造成一個"清廉、守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好官、好公民。但事實相反。入黨時宣誓時,滿口"仁義",裡面卻滿了"惡念",到頭來,無人能守住自己的"誓言":貪官污吏,前赴後繼,"趕不盡,殺不絕"。"精神文明建設"也是如此,搞了幾十年,人性沒有絲毫改善,反而人心越來越敗壞,犯罪之事越來越多;在廟裡燒香、叩拜、捐錢的人,看似很"虔誠",可他們出了廟門,私下做些什麼、內心想些什麼,祇有神知道,他們自己知道。即使良心提醒人"行賄、貪婪、淫亂、賭博、妒嫉、...."都是不好的不道德的,但是,人對此很無奈,因為人被"罪"死死轄制,以致於沒有"勝過罪"的能力。
 

5. 神是主;人是主

基督教"信仰",是人聼命於神,神是人的"主",因為:祂全能全知、無處不在、創造宇宙萬物、掌管一切生命;祂是生命和美善的源頭。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55:8-9)

所以,基督教"信仰",所依據的標准是神從天上啟示的聖經。全本聖經是神的話,是絕對真理,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絕對準則。"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3:16-17)

而"宗教",源於人的"發明",當然,人是"主",人說了算,人要怎樣就怎樣,一切以人為中心、以人的標準為原則、滿足人所要的。由於"宗教"沒有神的絕對"真理"可以依循,只好以人所定的原則作為人的道德規範、斷定人的"好與壞"、"善與惡"。出自罪人的標準,不但"標準"很低、易變,對人外在行為也毫無功效。
 

三:為什麼人需要"信仰”?

由此可見,"信仰"與"宗教"有著根本性區別。"信仰"關乎到永恆和人的生死;關乎到污穢的罪人跟聖潔的神的關係,所以,人需要"信仰",原因主要有幾個方面:
 

1.人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價值

神按照祂的形象造人,將人置於萬物之上。神有"位格"、有"情感",祂造的人也有"位格"、有"情感"。所以,神看每一個人的生命極為寶貴。儘管人犯罪悖逆祂,但祂沒有棄絕人,卻在創世以前就為人類預備了"救恩",因為祂愛祂所造的人,希望人藉著祂的恩典,回歸到起初祂造人時的"本位",與人永遠同住。祂對人極其憐憫,"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9b)

沒有基督教"信仰"的人,並不知道神如此看重人的生命價值。在祂眼裡,每一個都是祂所愛的,沒有"貴賤"之分。"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神看人的"靈魂",超過世上任何東西,因為那是存到永遠的。主耶穌告訴世人,説:"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 ,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麽?"(馬太福音 6:25-26)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好處呢?人還能用甚麼換回自己的生命呢?"(馬太福音16:26) 

2. 人不知道為什麼而活

?幾天前,在醫院偶遇一位老人家,年紀八十出頭,身體看上去很硬朗。他不是病人,是醫院派的翻譯。据老人家自己説,退休前,他曾在四所大學任教,有五十多年的"教齡"。他很喜歡聊天,在等醫生期間,他像數家珍一樣講著自己以往的"成功史"。談到一兒一女事業有成時,臉上現出很自豪的樣子:兒子名校畢業,現在做醫生,薪水是他的十幾倍;女兒也是名校畢業,被一家大公司高薪聘用,兩人都住在東部。

"他們都開名車,住豪宅。但是,遺憾的是兒子不想結婚,只喜歡跟異性同居。" 說到這兒,老人家得意的表情瞬間消失了。

"兒子女兒常回來看望你們嗎?"我問。

"沒有,兒子二十多年沒見了,也幾乎沒有聯繫。" 老人家臉色暗淡起來,"女兒帶外孫一年也只回來一次。"

"兒子不回來,跟他用手機視頻見見面也可以啊!"

"沒有。他太忙。我也不想打擾他。" 顯然,老人家有難言之隱。

老人家以前教的是"國際關係學",據說寫了不少文章。然而,諷刺的是,一個在"國際關係學"方面博學精深、成就"斐然"的教授,而在"家庭關係學"上,卻是一個十足的"文盲",成績是"零分"。

接下來老人家像"趕場"一樣,急匆匆到另外一棟醫學大樓替人翻譯,那時已經中午。看他如此忙碌辛苦,連吃午飯的時間都沒有,我在想,他需要掙錢養家嗎? 顯然不是。教授的退休金很高,而且到了這個年紀,人吃喝的能力已經"過時"了。他自己也説自己根本不缺錢。可看到他隨身攜帶好幾張漢堡"折扣卷",幾塊錢的漢堡還要用折扣卷,實在不明白,老人家已經到了"行將就木"的歲數,還如此省錢幹嘛? 

老人家把自己搞得如此忙碌,不難想像,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如何度過"屈指可數"的餘生,如何面對"死亡"的事實。應該説老人家"學富五車",已經功成名就,但如果錯過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與這位永生神恢復關係的"信仰",豈不是人生的"失敗"?

實際上,人一出生,人的壽數"倒計時"就開始了。過一天,減掉一天。而且明天會發生什麼事,沒有人可以預測得到。世上能長命百歲的人不多,也沒人知道自己在世的日子有多久。

"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傳道書8:8a) 

所以,"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箴言27:1)

"你們說:'今天或明天,我們要到某城去,在那裡住一年,作生意賺錢。'其實明天怎樣,你們並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本來是過眼雲煙,轉瞬之間就消逝了。你們倒不如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作這事或作那事。' 但現在你們竟然張狂自誇;這一切自誇,都是邪惡的。"(雅各書4:13-16)

對有限的人來說,人所能知道的,不及"九牛一毛",尤其對生命的長短、價值、意義,更是一無所知。然而,恰恰悲哀的是,人自以為聰明、明白怎樣活,而白白浪費掉光陰卻不曉得:幼年時,懵懂無知,不諳世事;青年時,人生迷茫,好高騖遠,不肯腳踏實地,成了時代的"草莓族",經不起摔打碰撞;中年時,或財利雙全,就沾沾自喜、狂妄自大,或一事無成,就怨天尤人、消沉不振。男人錢多了,“饱暖思淫欲”,花天酒地,尋花問柳;女人有錢了,就消費在整容和衣著打扮上,想留住丈夫的心,或贏得別人的羡慕一瞥;老年時,腦筋退化,體力衰殘,吃不動也玩不了,一眨眼"墓地"就在眼前,悲歎"人生如夢"。

人無"信仰",是人生最大的悲劇,因為沒有神的介入和引導。人生再輝煌卻失去"永生",最終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3. 人不知道死後去哪裡

神造人時,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也就是在人的裡面賜予了祂的某些屬性:公義、良善、信實.....。如果人聽從祂的命令,應該會反映出神的這些品格、彰顯祂的"榮耀"。但是,人卻因聽信撒旦的謊言而背棄了神,"罪"進入人心,人失去了神所賜的一些美善,不再能反映出神的"榮耀"。這就是聖經裡所講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的意思。

然而,"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馬書6:23a),而人害怕死亡。有人嘴上雖然可以説得很輕鬆"瀟灑":"死算什麼,哪個人會不死?" 實際上內心深處的恐懼,祇有人自己知道。而且,按照神的定規,人不是"一死百了","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但) 死後且有審判。"(希伯萊書9:27)

聖經説"世上沒有一個義人","各人偏行己路"。人不能接受説自己是罪人,往往以世上的法律為標準,認為自己既沒殺人,也沒偷盜。而基督教"信仰"所講的"罪",是以神的標準來衡量,從人的心思意念來斷定。因此,不得不承認,神的話千真萬確。

人活在有限的歲月裡,而"死亡"會臨到每一個人。對於人死後的去向,聖經裡講得很清楚:相信神並接受主耶穌救恩的,必得永生,與神永遠同住。"認識你是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而不信的,必滅亡,落入與神永遠隔離的硫磺火湖裡--地獄。

神造人給人"自由意志",人可以選擇歸向祂,與祂永遠在"樂園"裡,人也可以選擇拒絕祂,與祂永遠分離。神將"恩典" (禮物)擺在人的面前,人棄之不要,人滅亡去地獄,不是神的責任,而是人自己的選擇。
 

四:基督教"信仰"的内容

基督教"信仰"的內容:神差祂的獨生愛子來到世上,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把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祂第三天復活,戰勝了死亡,使信的人不再被"死亡"拘禁;當人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救主和生命的主的那一刻,聖靈就進入人的裡面,永遠不離開,一生引導、帶領、幫助屬祂的兒女遵行神的話,直到見主的面。

基督教"信仰"的內容,具體如下:
 

1.相信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獨一真神

當有人介紹這位獨一的真神時,覺得無法相信。理由是,神看不見,也無人能證明祂的存在。其實,這是人的"藉口",罪性的體現,因為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東西看不見摸不著:如,風、空氣、思念、感情,但無法否認它們的存在,人很自然就接受了。

而事實證明,人活在世上處處離不開"信"。不得不承認,神造人時,給了人能"信"的功能,否則,人無法生存。例如,坐飛機,吃飯,吃藥,看醫生,愛情,等等。人毫不猶豫地接受並相信,儘管它們可變又不可信:飛機可能會掉下來;餐館裡的食物可能很髒或有毒;醫生開的藥方可能不對;所嫁娶的人可能不忠、脾氣或人品很差....。

人不"信"這位神,不是不能,而是人裡面"罪"的抵擋,故意不信。正如羅馬書1:19-21所言:"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世上很多不可信的事物,人都可以全盤接受,唯獨相信神,接受祂所次的救恩不願意,甚至輕蔑、藐視、棄絕。這是人最大的"罪"。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希伯來書11:6)
 

2. 接受主耶穌的赦罪之恩

人有罪,不能見全然聖潔神的面。人不能見神,是因為"罪"使人與神隔離,活在神的震怒之下。摩西説:我们因你的怒气而消灭,因你的忿怒而惊惶。你将我们的罪孽摆在你面前,将我们的隐恶摆在你面光之中。"(詩篇90:7-8)

全然聖潔的神,對人有極大的憐憫和愛,差遣祂的獨生愛子,來到世間擔當世人的"罪",甘願死在十字架上,滿足神的"公義"要求;祂第三天復活,戰勝了死亡,使那些願意認罪悔改歸向祂的人,不但脫離了罪的轄制,同時也給對死亡的恐懼的人,帶來永生的盼望。主耶和華的宣告説: “我不喜悅任何人滅亡,所以你們要回轉,得以存活。” (以西結書18:32)

耶穌是人與神之間的"中保",不通過祂,人就不能見神的面。祂向世人宣告説:"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3. 相信耶穌死後第三天復活

主耶穌啟示使徒約翰,說:“不要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永活的;我曾經死過,看哪,現在又活著,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啟示錄1:17a-18)

主耶穌的復活,表明祂是人類的真正救主。世上沒有一個宗教的"神"有這樣的神奇大能,他們不過是人,或是人手所造的偶像而已。它們不能掌握人的生死,更不能戰勝死亡;它們連自己都不能拯救,豈能拯救別人呢?

耶穌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我們所信的都沒有任何意義。保羅説:"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就是枉然,你們的信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就是徒然,你們仍在你們的罪裡。那麼,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就滅亡了。如果我們在基督裡只在今生有盼望,就比所有人更可憐了。"(哥林多前書15:14-19)

主耶穌基督復活是一個事實。祂在地上四十天向很多人顯現,除了一些婦女和十二個門徒外,祂還向五百多弟兄顯現,又向耶穌肉身的弟弟雅各顯現,最後向保羅顯現。這些見證人,在當時還有一大半活著。(哥林多前書15:5-8)

所以,基督教的"信仰"中心,就是基督耶穌!

耶穌説:"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約翰福音11:25-26)

親愛的朋友,你信這話嗎?

如果你"信",而且希望:脫離罪的捆綁;活得有意義;免除與神永遠隔絕的結局,你就找一個安靜的地方,誠實地對祂説:你願意接受耶穌的赦罪之恩,願意得到這個有實質生命和與神同在的"信仰",一生一世跟隨祂,遵守祂的道。神查看人心肺腑,祂鑒察你、認識你;你坐下、起來,祂都曉得,祂從遠處知道你的意念;你行路、躺臥,祂都細察;你的一切行為,祂都深知...(詩篇139:1-3)

朋友,神愛你,祂在尋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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