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打过工的两家中餐馆
(之四)
徐家祯
(三)
(接上文)老板人很精明,但待人还算和善、客气,做事也很合情合理。我在 这家饭店干了几天活,我报名的语言学校就要开学上课了。这家语言学校 开在曼哈顿,第 42 街,克莱斯勒大厦旁边一座大楼的地下室里。名字起得 很宏大,叫 Cambridge (剑桥)English Language School,有八个 level 的 英语班。可能还有会话班,写作班、商务班、TOEFL 班,等其他各种类 型的班级吧。世界各国来的学生都有,年龄也参差不齐。我想,为了适合 各种学生的需要,尤其是海外留学生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半工半读的,要 打工。所以他们就开上午班和下午班两种,报名时,学生可以按需挑选。 我小舅陪我去报名、缴费时,他就帮我选了上午班,以便以后下午和晚上 可以打工。
但是,这所学校,上午的上课时间是九点到十二点,而我说好中午 十二点要按时到饭店打工。怎么来得及呢?我一算,下了课,从曼哈顿坐 7 号地铁,到 Elmhurst 站下,再走路到饭店,最快也要下午一点才能到。
那么,迟到的这一个小时怎么办呢?我每天晚上班一小时,老板会答应我 吗?但是,不去上课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的签证是 F1 学生签证,一缺课, 学校就会上报移民局,我的签证就有可能被吊销。难道我也愿意在美国做 非法移民吗?我不愿意!
于是,开学上课前一天下班时,我硬着头皮,违反了小舅要我不跟 老板说“我是留学生”的嘱咐,跟老板摊了牌。我想,要是老板当场就炒了 我的鱿鱼(“炒鱿鱼”,广东话,“辞退工人”的意思),我也只好第二天下课 后再到唐人街的荐头店里去另找出路了。我对老板说:
“张老板,我是留学到美国来的。现在正在曼哈顿一家语言学校念英 语,明天要开学上课了。我每天上午上课上到十二点钟,再坐地铁来上班 的话,最早也要一点钟到饭店。能不能你扣掉我一点工资,让我继续在这 里洗碗?”
老板听了,脸上有点不高兴的样子,但并没有马上炒我的鱿鱼。他 犹豫了一会,说:
“这样吧,工资就不扣你的了。你平时每天少上一小时班,星期六、 星期天两天你不上课,就早来一小时补足你缺的时间吧。”
我一听喜出望外,连忙谢了老板。以后,我在饭店里工作了差不多 一年,每周就都按老板说的这么办。实际上,我工作了头一个月,老板就 对我说:“从下个月起,你每月的工资是 700 元了。”虽然每月只涨了 20 元 薪水,但对我这个口袋里只有 40 元美金出国的中国人来说,也已经很满足 了。
张老板对手下的工人还算是相当通情达理的。美国的饭店,每天从 上午十一点半开门接客,到晚上十点半打烊,中间是不关门午休的。中午 忙头一过,大约下午两、三点钟,一般是饭店最空闲的时候。除非有一、 两桌客人进来,一般是没有生意的。这时,张老板就会到附近的蛋糕店去 买一块蛋糕来,或者去披萨店买一块披萨来,给大家当午点。当然不是每 天这样,但每周大约总有一次。晚上,九点半左右,客人少了,大厨就在 桌子上放好了饭菜,大家坐下来吃晚饭。有时过节或者老板心情好,而且 也正巧没有客人进来,他就会从酒吧的冰箱里拿出青岛啤酒来,一人一瓶, 大家喝酒、聊天。但是,要是我们正在吃饭的时候,正巧进来几桌客人, 服务员或老板就要立刻放下饭碗去招呼客人点菜。点了菜,把菜单交给大 厨,他们两位厨师也要马上放下饭碗去厨房里炒菜了。不过,这些跟我这 个洗碗工都无关。即使有盘碗收进厨房去,我也可以等吃完饭才去洗。晚 上规定十点半打烊,但是,要是有桌客人坐着谈话,坐到十一点,甚至十 一点半都不走,老板也不会去催他们。有时老板有事要先走,就关照服务 生收摊、关店门。
老板是念过书的,不一定念过大学,但是看样子是香港中学毕业的, 懂英文。有时下午无事,他就会进厨房来跟我们几个聊天。有时,他还会写几个英文单词,来考考我,卖弄一下自己的英语。有时,他也会问我大 陆的情况。80 年,到美国来的大陆华人很少很少。大陆封闭了三十年,美 国人见到大陆华人,就像见到外星人一样新鲜而惊奇,所以,大家都爱问 长问短的,想打听一下大陆这三十年的状况。
纽约中餐馆的洗碗工,除了洗碗以外,下午有空的时候就要干点别 的厨房活。比如,到地下室去剥洋葱,这是我最不爱干的活。坐在地下室 的小板凳上,又冷,洋葱的气味又辣,往往冲得我眼泪、鼻涕流个不停。 中餐馆用的洋葱,是一大网兜一大网兜买来的。每一网兜好像二、三十英 磅吧。我每周都要剥两大袋。每周,我还要剥十磅、二十磅一袋的大蒜, 也是味道很重的活儿。
另外,洗碗工每周要剥每盒五磅还是十磅的大虾好几盒。大虾是从 南美洲来的,冰得石骨铁硬(上海话,“硬得像石头、钢铁”的意思)一方 块,从楼下的冰库去取出来,放在自来水龙头下面冲水,化冰。然后用剪 刀把虾头剪掉,把虾壳剥去,再用剪刀把虾背上的一条肠子抽掉,只留一 个虾尾巴,让大厨在虾外面粘上一层湿面粉,在大油桶里炸成凤尾虾。
我洗了几个星期碗,双手手掌和手臂的皮肤上就发出了红色的小疹 子,很痒。我告诉老板,老板说:“哦,是漂白粉腐蚀的。”因为我每天要 把用过的刀叉浸在一桶漂白粉的药水里,浸一、两小时后再用手把刀叉捞 出来。时间久了,皮肤就发炎了。于是,老板就买了一副像皮手套给我,以后洗碗、捞刀叉,都带上手套,皮肤病马上就好了。我想,其实,老板 早就应该想到这些劳动保护措施吧。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