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英国政府的迫害和清洗, 清教徒们首先选择了离家乡不远的荷兰阿姆斯特丹的莱顿小镇。几年之后,因为有限的工作机会, 更因为荷兰政府与英国的结盟, 清教徒们感到在荷兰的生活越来越不容易且有随时遭到清洗的可能。为了信仰自由的清教徒们不得不再次开始寻找新的定居地。 已经有了大英殖民地的北美,很快就成了清教徒们的共同向往:在那里既可实现宗教自由,又可进行割舍不去的英国文化的传承。虽然当时的北美还只是一片新大陆;文化极度荒芜,食物极度匮乏,疾病大肆流行,还有传说中十分凶悍的印第安人......但对自由的憧憬终究战胜了对未知的恐惧,教徒们决定北漂移民新大陆。
经过不懈的谈判和努力,清教徒们终于获得大英政府的许可,在弗吉尼亚的北部建立新的定居地。1620年9月16日, ”五月花号“载着102名乘客和25~30名船员,离开英国的普利茅斯港,驶向大西洋彼岸的美洲大陆。“五月花号”孤独地在海上漂流了66天,终于在11月21日到达北美。因为风向的原因,五月花并没有到达预定的地点。
因为登录的地点不是计划中的目的地, 因此他们与英王之间的合约不再有约束力。为了保证大家能在一个合理的框架下自由的生活,船上所有的41位成年男子,共同签署了一份文件,这就是《五月花号公约》:
●信仰上帝和忠诚英王。
●大家结合为一个社会团体,制定和实行有利于殖民地公众利益的,公正与平等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管理制度。
●全体成员保证遵守和执行上述法规与制度。
这份文件虽然只有200个单词左右,却是北美第一份在没人指导、没人强制的情况下根据“多数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由此产生了一种叫“自治”的社会管理体制---用“自律”来保证“自由”的权利。为新大陆未来的政治体制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在未来的日子里,《五月花号公约》的精神被写进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以下简称“美国宪法”),也流进了美国人的血液里。在这种“自由”与“自治”相结合的社会实践中,“美式”民主与法治开始悄悄地萌芽了。
“五月花号”乘客上岸后,把这个地区命名为“普利茅斯殖民地”,并组成了自治委员会。约翰·卡弗当选为第一任总督。
当时正是严酷的冬天,还有一起肆虐的流行病。北漂的清教徒们白天盖房子,晚上回”五月花号“休息,直到1621年3月,岸上的房屋才基本建好。 53个幸存者开始了他们真正意义上的北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