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税制改革,也就是2017年12月22日通过的《减税和就业法》(TCJA), 取消了原有的抚养权税前豁免金额 ($4050/受扶养人),也就是目前的家庭抚养权豁免金额为零, 但确认了抚养权可以享受的税收抵免和福利。这些税收抵免和福利可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孩童税收抵免, 其他孩童税收抵免, 其他受扶养人的税收抵免, 劳动收入抵免, 孩童和受扶养人的照顾抵免, 教育抵免和户主身份抵免等。 这部新税法有效期直至2025年12月31日。 所以, 确认受抚养人的合格性和数量,获得最大限度的税收抵免和福利, 显得尤为重要。
谁是受扶养人?
可以通过下面三个步骤来确认:
步骤一:确认是否存在抚养关系
步骤二:确认合格的受抚养孩童关系
b)孩童在税务年间是未满24岁的全职学生,同时要比纳税人或纳税人的配偶年轻 (仅限于联合报税)
c)永久或完全残疾 (没有年龄限制)
a)因教育,服役,或医疗等引起的超过6个月以上的分住期;
b)孩童出生或夭折在税务年度 (死胎除外)
c)离婚或分居夫妻的孩童
d)遭绑架的孩童
同时满足上述5个条件, 可以确认孩童和纳税申报人有抚养关系。
步骤三:确认合格的受扶养亲属关系
a) 可以没有居住在一起的亲属关系,比如:父母等直系亲属,不包含配偶
b) 全税务年度必须居住在一起的亲属关系,比如: 表兄弟姐妹或没有违反法律的同居伙伴
同时满足上述4个条件,可以确认该个体和纳税申报人为受扶养亲属关系。
总体上, 受抚养孩童关系得到的税务抵免和福利要高于受抚养亲属关系。 一个孩童只能被其他一个纳税申报人视作受抚养孩童。共同承担孩童抚养义务的离婚或分居的夫妻:1)可以申请联合报税,共同取得受扶养孩童的税务抵免和福利;2)分别单独报税,必须签署表格8332来明确谁可以将孩童申报在自己的纳税申报中以获得税务抵扣和福利。
实际生活中, 陷入情感困境的夫妻很难充分沟通, 为了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得到受扶养孩童的税务抵免和福利, 会自动地将孩子视作自己的受扶养孩童而呈报纳税申报表。这种情况下, 国税局会采用Tie-break 规则来确定谁可以获得受抚养孩童的税务抵免和福利:1)和孩童居住时间较长的;2)如果居住时间相同, 会确认AGI(Ajusted Gross Income) 较高的一方和孩童有抚养关系, AGI较高的一方可以获得受扶养孩童的税务抵免和福利(这种情况下,有利于降低国税局的税务返还支出)。3)如果没有父母申请受扶养孩童的税务抵免和福利,国税局会将孩童的税务抵免和福利自动分配给AGI较高的一方。
附件:Form 8332 链接
https://www.irs.gov/pub/irs-pdf/f883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