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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郵船公司 (23)

(2023-06-25 09:41:08) 下一个

23.一蹋糊塗

1921年1月澳洲總領事館稱郭順請中國政府補貼華丙船,否則“恐有破產之虞”( “外交部通商司商務科公函”: 1921年1月12日)。

1921年2月26日中澳(郵船)公司宣佈招新股(“中澳船行增招新股宣言”:東華報1919年2月26日第6頁),宣稱“為擴充生意﹑為挽回利權﹑為洗雪恥辱﹑為尊重人格﹑為保存國旗”。公告以“中澳船行董事局同人”發出,同日第8頁的“香港中澳輪船有限公司擴張招股之緣起”稱本公司為中澳輪船有限公司,在香港政府註冊。以香港為總局,雪梨為分局”。

其中上述第1則新聞在當年並沒公佈,單就東華報的2則新聞中不知時為股東們能否看出其中滑稽的地方?同一盤生意仍在雪梨註冊,也有她的董事局在主持運作,而遙在香港的非董事局商人卻另起爐灶在香港註冊,甚而將現雪梨董事局降格。這背後的運作並沒有任何公開的信息說明這盤生意需要重組。

另外國民黨的機關報(民國報)卻在1921年1月到3月間停刊,並在3月26日再發行時的第6頁有這樣的啟事:

“啟者 以後各華僑付來各著作,凡是有涉及中澳公司船行之事者,請將文稿直付中澳公司寫字樓收入;然後任由其司事人分發交某報某報登載,此為正當之辦法,特此聲明”( “本報編輯部啟事”: 民國報1921年3月26日第6页)。

在同一頁中還有:

“各埠僑胞鈞鑒:敬啟者 前將招股章程並收單部奉上,懇求代理招股,諒必熱心幫忙,竭力進行。惟華丙船四月滿期,暫回上海驗船,租買問題,現難取决。若獨得獲多利船來往,殊欠利便。未知貴埠諸僑胞對於增收新股一件,踴躍趨向與否,希查察其情形及統計全埠刻下已認股若干,祈早示知。俾胸有成算,即電香江取决,或租或買華丙船及定生意將來進行辦法。今當航業競爭,外人陰圖壟斷,我僑胞為中華國體計,自身權利計,尤當互相維持,厚集資本。一則破野心家之陰謀,二則能保我華人之航業。故對於增招新股此舉,實為我國航業興衰之最要關頭,僑胞永遠之絕大利害。萬望先生等奮發雄心,勉為其難,仰祈家喻戶曉,使得集腋成裘,竟其全功。是所切禱,謹請公安。希即回音示知。中澳船行董事局同人 謹上 三月十六日” ( “中國船行通告”: 民國報1921年3月26日第6页)。

這需要說明一點,頗知船行內情兼股東的李襄伯直至1922年2月才大爆船行內幕(“舊中澳公司之大黑幕” :李襄伯 民國報1922年2月11日第2頁﹑18日第2頁﹑3月4日第6頁有更正)。李襄伯在文中坦言他自己“往年由雪梨而上海﹑而香港又回至雪梨,對于中澳公司之事,節節留心探訪,忍之又忍,噤若寒蟬者數月于茲”,直言“惟查公司之缺本原因,半由於不合時機,半由辦事之黑暗”。這個時候劉光福已辭職,改由余榮主理了。這裡需要解釋一下的是,李襄伯所說的“舊中澳公司”是指劉光福司理期間,而“新中澳公司”則指余榮主理時期,在本文中依這一說法。

當年舊中澳公司究竟虧了多少,至今還是個糊塗賬。這裡只能在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給中澳公司算一算:

按民國報1921年7月30日第5頁公佈的“中澳公司會議彙誌”的說法:

(1) 當歐戰期內政府借去獲多利基保船公司虧缺二十餘千磅。

(2) 賣了基保船虧缺十五千餘磅。

(3) 租賃華丙船虧缺三十六千餘磅。

合計總虧缺額為63892英鎊,佔總資本108904英鎊,損失41.33%。餘下的45012英鎊應包含獲多利船及物業China House的資產,以及應收未收部份的壞賬﹑各方面借貸等等。

獲多利船時值96000英鎊,而公司寫字樓China House買入價為9000英鎊(“紐絲綸威令頓中華會館茶會紀盛”:東華報1921年7月9日第6頁及7月16日第5頁),單者兩項資產已值105000英鎊,更不用說余榮將這兩項資產說成合計145000英鎊了。

資產現值超逾資本總額,假如應收未收與應付未付兩項平賬的話,公司還是非常穩健並有發展前景的。

且慢,直到字跡較為清楚的是民國報1923年12月8日第7頁余榮在公開了“中澳輪船公司年結表”時(東華報1923年12月15日第3頁)才知道余榮接手公司司理一職時的情況有多慘:

(1) 到1921年底舊公司資本108904英鎊,虧去96325英鎊,應餘資本僅得12578英鎊,實虧損88.45%。

(2) 1922年1月到7月,余榮接手後隨即要支付的華丙船應付未付租金1358英鎊及匯兌損失實為2390英鎊;小呂宋代理逃逸留下虧空687英鎊;欠銀行及其他商號連本(9100英鎊)帶利(2600英鎊)。按余榮所稱,舊公司所存資本為12578英鎊計,1922年1月到7月共實虧損13737英鎊,家底全部虧完了。

“中澳輪船公司年結表”是一份年報表,原應印發給股東們的,卻因為沒有錢了,改為在報紙上刊登,否則今天的我們看不到當年余榮接手的慘狀。說沒有錢也不正確,在救亡圖存中招的新股共有55000英鎊(實收23000英鎊),新的董事局實在不敢亂用錢了,船公司仍在運作中。

年結表中詳列自1922年1月1日到1923年3月31日間新公司的各項收支;並將1922年1月1日到1922年7月31日間的收支情況詳列。

李襄伯在民國報1922年2月11日第2頁﹑18日第2頁﹑3月4日第6頁有更正的“舊中澳公司之大黑幕”中爆了一些葉同貴劉光福翁婿的資料,但在雪梨董事局查問劉光福時,他“渾渾答覆,悻悻而去”。

葉同貴劉光福翁婿在舊中澳公司撈了多少,這裡約略計算一下:

1.劉光福

(1) 薪酬

1913年劉光福在駐澳洲總領事館當暫用工時工薪是中國通用銀100元。參照黃柱養子被虜時贖金的10000中國銀元等於800英鎊算,劉光福在駐澳洲總領事館的週薪為8英鎊。

可作對比的是民國報開辦的光華學校從中國請來的教習陸逸年薪175英鎊(“蒙養學堂歷年進支數”:東華報1916年1月22日第8頁),那陸逸每週薪僅為3.365英鎊。

劉光福初為買基保船前往墨爾畔時為1917年9月左右,其職務是委託性質,後是以辦事人身份。1918年1月坊間傳聞“謂中澳公司籌辦處之辦事人每星期受工金十磅云云”,所以中澳郵船公司聲明 “此種無稽之談本來不足辯論,惟是股東散處各地,傳聞異詞,不得不略為表白之為各股東告”( “中澳郵船公司近况”: 民國報1918年1月19日第6頁)。但劉光福前後往墨爾畔數次,共用去2000英鎊左右,甚而劉光福在“辭職之日(1921年12月),除工金之外另自支銀一百五十餘磅”, “云說往時在美利彬埠之化用云(“舊中澳公司之大黑幕” :李襄伯 民國報1922年2月11日第2頁﹑18日第2頁﹑3月4日第6頁有更正)”。

再按李襄伯的“舊中澳公司之大黑幕”所說“劉光福始初每禮拜受工金八磅,後加至工金十六磅;龐嵩初受工金五磅,後加至八磅”的情況,則可信度甚高,只是還不清楚劉光福何時跳升週薪。

按舊中澳公司的情況,劉光福跳升週薪的日子應在1920年1月前後,因為此時是中澳公司搬入公司辦公樓的日子,也是劉光福最意氣風發是時候,到劉光福辭職則共24個月。如果劉光福的週薪不予調整,也僅是多支了192英鎊,尚不至對公司的經濟狀況造成衝擊。

(2) 吃回扣嫌疑

第一件是“往年三月劉光福並未曾與參事局商酌,而擅自與西人訂一買煤合同;其合同訂二十一個月,由往年三月至今年十二月滿期,每噸煤價銀三十七個半司令。自余榮接任司理之後,即往查問埠中之煤炭經紀人,據經紀人所言謂舊歲煤炭行情一向豐足無起價之憂,照此合同之款式,其時價大約每噸三十二司令左右云云”。“至舊年底由余榮先生查出,各參事向劉光福質問。劉光福云他自己有權可以訂此合同,不必問參事局云”。

用煤事前後21個月,按余榮在東華報 “中澳輪船公司年結表”中的資料是15個月用去12015英鎊,即為用煤6408噸,多付煤價1762英鎊,回扣應是多少?

 

第二件是為船買保險約在5000英鎊到6000英鎊之間。當年支付現金購買的商場慣例是九折到九五折(discount for 5% to 10%),劉光福所買的僅為1%,且交足一年。

(3) “查得往時經劉光福手,曾將基保船租與一西人,船租等等司事人應注意辦理,何以任此西人欠租至八千六百餘磅﹖今此西人已報窮,中澳公司又損失八千幾磅,司事人何等忽略辦事”。這背後是否有故事?

(4) 劉光福在雪梨收買舊股票到手,代克列埠股東為林有﹑林舉恩兩昆季以四磅半承買舊股票三磅,此宗交易劉光福暗中獲利數百磅。

2. 葉同貴

(1)  “葉同貴夫婦與子女八九人,前年十二月時第二次由華丙船回港搭大位檯。查得葉君家屬到港之時華丙船上居住,至華丙船開行之時,然後起卸行李舖蓋上香港居住。葉之家屬在船上食餐住房等等,數天之化用概歸中澳公司支消。又搭華丙船往上海之時,亦在華丙船上居住,在船上大宴賓客,亦係歸中澳公司化用。葉同貴家屬八九人由雪梨﹑而香港﹑而上海,由上海﹑而香港﹑而雪梨,俱搭大檯而不支船費。各華僑減衣縮食,亦願維持中澳船務。別公司收客費五磅半,中澳公司十磅半;我華僑為維持華僑航業計,到家不搭別公司船,寧願犧牲多五磅而搭中澳公司船。葉君之家屬則闊闊然大檯位,來來往往,未支分文船費”。

(2)  “茲往年鄙人曾地山打根埠一遊,便查得葉同貴曾經過此埠運動山打根之木商,將大木付來雪梨代沽。鄙人嗣後到雪梨查得此代沽大木之利權,獨歸個人所享,不關中澳公司之事。又查得葉同貴又運動山打根埠某商號來雪梨辦貨,其代辦貨之權利歸個人所享,亦不關中澳公司之事”。

3. 中澳公司之董事

“中澳公司之董事為誰﹖郭順﹑余榮﹑黃柱﹑黃來旺﹑李春﹑趙沛昌﹑林達三﹑馬七﹑陳柱臣﹑郭潮﹑葉同貴﹑葉炳南﹑蔡容十三位先生。今試問此十三位先生,監督者何事”﹖這13人是後來雪梨參事局成員。

後來的香港中澳輪船有限公司總局董事包括劉萼繁﹑杜澤民﹑郭泉﹑陳少霞﹑馬永燦﹑蔡昌﹑黃在朝﹑余琨和﹑司理容星橋(“香港中澳公司來函”: 東華報1921年12月17日第7页)。

這是李襄伯等人想不通的事,也是筆者過去未能想得通的事,因為上述名單中都是在商場混了很久的人,能看不到?

在這7個月中,“支香港雪梨兩局各伴薪水1989英鎊”(見“中澳輪船公司年結表”), “查葉同貴每禮拜受工金十磅” (“舊中澳公司之大黑幕” :李襄伯 民國報1922年2月11日第2頁﹑18日第2頁﹑3月4日第6頁有更正)”,葉同貴佔去300英鎊。

如何評價雪梨董事局成員,李襄伯如是說:

“總而言之,缺去一百零九千餘磅之經手者為劉光福﹑葉同貴二人,寵用劉光福﹑葉同貴者為董事局。董事局之主席為郭順,林達三﹑陳柱臣兩位掛查數之名而已。葉炳南﹑郭潮﹑蔡容﹑馬七﹑趙沛昌數位,不過唔唔呵呵,人云亦云耳。余榮﹑黃柱﹑李春三位則忠厚待人,信心過度,凡事皆任司理人自作自為,至今如夢初覺,悔之晚矣。黃來旺君在董事局內屢次仗義執言,無奈勢薄言輕,寡不敵眾” (“舊中澳公司之大黑幕” :李襄伯 民國報1922年2月11日第2頁﹑18日第2頁﹑3月4日第6頁有更正)”。

其後民國報是這樣譏諷劉光福的:“往年雪梨埠有一個剃頭佬,日日望人光顧入門,然後將人之頭毛頭皮大刮特刮,其剃頭仔此時已學透乃父之手段矣。及其長也,有華僑提拔之,初薦之入領事館當工,後薦之入菓欄,至船公司成立又蒙華僑推薦之為司事人,華僑待之不薄矣。不料此剃頭仔尚記得其刮頭皮之功夫,一變而為踏頭皮;于是乎逢人亦思刮之踏之,一于損人利己。今澳洲一百零九千磅股東之頭皮,被此一剃頭仔踏之踐之,各股東其奈之何”( “剃頭仔”: 民國報1922年3月18日第5頁)。

從1921年7月宣佈3年來虧損63892英鎊,到民國報1923年12月8日第7頁余榮的“中澳輪船公司年結表”時則總虧損96325英鎊,其間余榮等人展開了一連串的救亡活動,這留待下文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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