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21章1-6节查经
你看21章一开始有一个连接词“Now”,表示这一段是和前面一段是有联系的。讲完前面一段,就讲下面这一段了。下一段是讲什么呢? 【出二十一:1】「“你要向百姓颁布下列法令”」,祂向百姓的典章是这样,特别提到了典章。我们知道通常是有戒命和律例。如果再分仔细的话,就是典章与条例。通常典章是指和人的关系,条例或者律例指的是和神的关系, 是人和神的关系。例如如何敬拜神,怎样满足神的要求,神是怎样赐福给人。21章是讲人和人的关系,实际上,从21章、22章、23章都是讲的典章。
有时我们想,为什么只讲了一小段有关对和神的关系,马上就讲人和人的关系。而且用了三大章,21章、22章、23章,都讲典章,是人和人的关系。我们也知道,今天人如果和神没有正确的关系,人和人不可能有正确的关系。神讲了神和人之间关系只有一小段,但讲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时候讲了很多,讲了三章。我想这里有神的意思,我们知道在十九章第8节的时候,百姓对神说,【出十九:8a】「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人不认识自己也不认识神的时候,人就会自以为能遵行神的旨意。一方面,他们心里真的是想遵循,但他们这样说话就表示,他们不认识自己,也不认识神。所以呢,神把典章颁布下来,共三章,的目也是让人能够认识自己,把人自己的光景暴露出来。我们通常认为自己还不错,我们自己还能行,很多事情,神通过典章启示我们一些事情,让人能够暴露出来。
在讲典章的时候,第一个典章是讲什么呢?这里很有意思,我们在读的时候要去思考。【出二十一:2】「你若买一个希伯来人当奴仆,他必须服侍你六年,到第七年便可以获得自由,不用支付任何赎金。」 你若买希伯来人做奴仆,这就告诉我们这是一个有关奴仆的典章。我们通常想,神要颁布典章,是人和人关系的典章。我们会不会把有关奴仆的典章放在第一条呢?你若买希伯来人做奴仆,我们在读的时候,我们要思考神为什么这么说?有的时候我们看神的话,感觉这不合理啊?但是我们要思考,神为什么这么说?这是我们真正需要去思考的。这里一直在讲律法,也就是神的话,20章一开始就说,神吩咐这一切的话,所以说,诫命典章是话。神的话是干什么用的呢?神的话是启示祂自己。所以说,当神这样说的时候,我们要去体会神的心意是什么。神的话就显示了祂自己是一位怎样的神?所以我们说耶稣是道,就是话,祂倒成了肉身,祂就是话,话就是祂。祂说出的话,就代表祂自己的性情,自己的属性,自己的心意。所以我们在读的时候,我们求神开启我们的眼睛,圣灵开启我们的心,让我们能够明白,神自己的心意。
律法,一方面是以要求的形式来颁布,让人去遵守。我刚才也说了,让人遵守时就会暴露人的本相,祂知道人遵守不了。同时,律法的精义就是把神的心意启示出来。你如果只是看字据,就是一些规定,什么要做,什么不可以做。但是精义,包含着神更深的意思。这个地方,你看祂说,你若买希伯来人这里说是希伯来人,我们知道希伯来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亚伯拉罕是从河那边来的,希伯来人就是河那边的人。当时神呼召亚伯拉罕,从迦勒底的的吾珥出来,所以亚伯拉汗的后裔就是希伯来人。这个地方讲,你若买希伯来人,这里神关心的是希伯来人,是神的选民,也就说,你若是买神的选民做奴仆。我们如果只从表面上来看,我们会想神为什么没有要求废除奴隶制度,而且还说你如果买希伯来人做奴仆,他必服侍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那么神说这样的话时候,我们会有什么体会呢?神为什么这样规定?我们知道人若买了奴隶,那么这个人一辈子就做主人的奴隶了,那他怎么才能得自由出去呢?但是在这个地方,神特别说,你若买了他做奴仆,希伯来人必服侍你六年,他可以得自由,白白的出去。那么也就是说,到第七年,他就不欠你什么了,他就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你不可以再要求什么了。我们看到神不希望希伯来人永远做奴隶。当然,我们也可以想希伯来人本来是神的选民,他们怎么沦落到做奴隶呢?神的选民神本来应该祝福他们,怎么沦落到为奴隶呢?神为什么允许他们变成奴隶呢?也就是说,他怎么变成奴隶?变成奴隶,我们都知道是因为贫穷。本来是神的选民,但是因为贫穷或者因为堕落,现在沦为奴隶。他必要服侍主人六年,第七年,他可以得自由,白白的出去。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神的心意,神不希望祂的选民沦为奴隶,那神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神要启示神的心意,祂的心意就是不希望希伯来人永远为奴。这不正是今天我们看到的,神的心意祂不希望祂所拣选的儿女永远成为罪的奴仆,祂难道不拯救我们吗?祂难道不要把我们从世界里拯救出来吗?就像祂带以色列人出埃及一样。以前他们在埃及为奴,我们上面也特别分享了以佛所书二章那里,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也是为奴的,我们顺从世上的风俗,我们顺服空中掌权的首领,我们放纵肉体的情欲,我们是顺着心中喜好的而行,这些都是奴仆的表现,是这个世界的奴仆。神,祂是我们的神,我们是祂的儿女,祂不忍心看我们永远为奴,祂必然要拯救我们。这里说他必服侍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出去。我们知道神颁布典章的时候,后面也说到第七年是安息年。这里,还有别的意思,我们再往下看,到后面的时候意思就更丰富了。我们知道,按着律法要求,你既然为奴,就要服侍主人六年。你服侍主人六年之后就可自由,这是律法的要求。我刚才也讲了,是律法的要求,也启示了神的心意。我们看见神的心意并不希望祂的子民永远为奴。
我们再往下看,【出二十一:3】「 倘若买他的时候,他是单身,那么期满的时候,他可以单身离开。如果他跟妻子一同被买,就可以带妻子一起离开。」祂说,你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一起离开。这里讲了清清楚楚的,他来的时候有妻子,他和他的妻子一起满六年可以得自由。你看是两人一体的。
我们接着看,【出二十一:4】「 倘若主人给他娶了妻,妻子生了儿女,那么期满的时候,他只能单独离开,他的妻儿要归主人。」再看,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儿子或女儿,满了日子,儿女妻子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这个地方说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他如果是一个人来的,主人给了他一个妻子,他和妻子又生了儿女,到了第七年的时候,他可以独自出去,但是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这说明什么呢?按照我们的理性,我们可能会说,这是为什么呢?他自己出去,妻子儿女不能一起,这不合情理。那我们就要知道神这样讲是什么意思呢?这个奴仆和主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他本来是奴隶,主人买了他。那奴隶进到主人家,主人还给他妻子,那这是什么呢?这是不是恩典呢?他本来是奴隶啊!主人竟然还给了他妻子。你看到没看到,这是恩典,它不但得到了妻子,而且还为他生了孩子。你想想看,他有妻子还有儿女,他需不需要主人照顾?他当然需要主人的照顾,所以说,这都是恩典。按照律法,你来了六年,六年满了,你就可以走了。按着律法,你工作了六年,你就可以得自由,你可以出去,但是你一旦出去,你和主人就没有关系了。那恩典就不再伴随你了,你能够得到恩典,是因为你进了主人的家里面,和主人有关系。主人给你妻子,妻子为你生了孩子。按照律法,六年以后,你可以得自由了,你要出去了,你和主人就没有关系了,那么,恩典也就停止了。你看到没有,神作这些规定的时候有没有看见神的恩典?祂的心意和祂到底是怎么样的神。祂是恩典的神,祂也是公义的神,对不对。你看祂怎么处理公义和恩典?
那你看看这个奴仆怎么办呢?自由高兴不高兴呢?六年以后,他终于得到自由了,他可以自由地出去了,不再是奴仆了,但是要出去的时候发现恩典也没有了,这时候他怎么办呢?【出二十一:5】「 倘若奴仆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我不愿意离开他们做自由人。」好,我们看见这个地方讲到爱了。很有意思,典章的第一条是有关奴仆的,讲着奴仆讲着讲着讲到了爱,我们看到律法里头还有爱。讲到爱的时候,你看他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你看,他没有说我爱我的妻子和儿女,他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你看到没有,他知道没有主人他就没有妻子和儿女,所以他不愿意自由出去。你看还有这样的奴隶,因为爱而不愿意自由的出去。我们都知道,自由是多么的重要。今天这个世界,人人都讲自由民主,我们看到自由是这么的重要。但是你看这个奴仆,他得到自由,但是因为爱的缘故,他不愿意离开从而放弃做自由人。
然后他说,【出二十一:6】「 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面前,让他靠着门或门框,用锥子为他穿耳洞。这样,他就要永远服侍主人。」我们就看这里说带他到审判官面前,你看英文是带到神那里,还要带他到靠着门或靠近门框,他本来可以出门自由的走,但是现在是靠着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侍主人。你看这个地方讲了,他因着爱的缘故,他不愿意要这个自由,他愿意呆在主人的家里面,他爱主人,爱妻子和儿女。那他呆在家里头就要做一件事情,什么事情?用锥子要把他的耳朵扎破。我们看见是不是肉体经过对付,留下印记。我们看到锥子要把他的耳朵打个洞,说到耳朵,耳朵穿个孔,也代表着开通的意思,让人可以听得更明白,开通他的耳朵。
看诗篇40篇第六节,【诗篇四十:6】「祭物和供品非你所悦,你开通了我的耳朵,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诗篇四十:7】「于是我说:“看啊,我来了,正如经卷上有关我的记载。」第七节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已经记载了,这个地方讲谁呢?“我来了”,“我”是讲谁,当然是讲主耶稣。这个地方提到祭物和礼物,你不喜说,你已经开通了我的耳朵,这个地方讲开通我的耳朵,好像锥子给耳朵扎个孔一样。我们知道到了六年底,这个奴隶不想出去,就要在他身上有个印记,这个印记就是用锥子开他的耳朵,或者说他的肉体要经过对付,要负代价,然后他就永远服侍主人。
这是典章第一条,神颁布典章的第一条是有关奴仆的,有关男的奴仆,这个奴仆本身六年服侍主人,第七年可以得自由。我们知道神不喜悦祂的选民永远为奴隶,所以希望我们自由,但是这个奴隶因着爱的缘故,又愿意回到主人这里,而永远的服侍主。这个服侍主人和前面的服侍主人是不一样的,那个服侍主人,是因为他的身份是奴隶,不得不,必须做。后面的是甘心乐意的做,愿意永远的服侍主人,是因为爱的缘故。
所以我们说在典章里头,神的心意到底是什么?难道神和人的关系是一种交换的关系吗?就像前面所说,按着律法工作六年,第七年得自由,看起来完全是种交换,还是说,在这当中,人可以看见神的恩典,而愿意甘心乐意成为神的奴仆。这种甘心乐意成为奴仆是因为爱的缘故。你看第一个典章是非常的奇妙,那我们要知道第一个典章里头这个奴隶讲的是谁呢?我们刚才查的诗篇40篇第六节,我们知道,主耶稣来到地上的时候,如果按着律法,祂说祂来到地上也要遵守律法的要求,我们知道祂服侍主人,六年就可以走了,但是,因着爱主人的缘故,爱他的妻子和他的儿女,耶稣爱教会,爱教会里神的儿女,因着这样的缘故,祂就永远服侍主。所以你看典章的第一点,你看到这个奴仆,为什么把这放在第一条?其实这也是向我们说明,人要想遵守律法,真正的合神心意,除非你有奴仆的心,除非你是因着爱,你才能够服侍主人,才能够永远的服侍主。否则是不可能的,那你也不可能遵守律法、遵守典章,也不可能活出来。我们在这里看见神,把自己的心意启示出来,很可惜的是,我们经常看不见神的心意,只是看到了字据。在那里要守,在那里又要行,实际上,没有奴仆的心,没有爱,就不可能有这样的顺服,也不可能活出来,神的要求。好,我们今天的查经就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