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金字塔”是谁建造的呢?
一位瑞士学者研究瑞士监狱里的囚徒生活状态,他认为瑞士监狱里的囚徒与古埃及的奴隶相似,而得出埃及“金字塔”不是由奴隶建造,而是由“自由民”建造的……(据卢森堡监狱的“国际囚徒”传言,瑞士监狱的管理制度,是世界上最人道的监狱管理方式,囚徒的生存状态,比卢森堡监狱更优越)
这位瑞士学者完全忽视了古代埃及的奴隶,与现代瑞士监狱里的囚徒的精神思想文化意识,完全不同的这一本质特征;古代埃及奴隶与现代瑞士囚徒的生存状态,也是完全不同的基本特性。
笔者把古代埃及的奴隶、埃及平民,现代瑞士的囚徒、瑞士平民的精神思想文化意识状态,与生存状态列表如下:
分类标题 古埃及奴隶 古埃及平民 现代瑞士囚徒 现代瑞士平民
来源 生而为奴、罪犯、战俘、贫穷等 各种罪犯
精神 奴隶的精神:认命、大多没有被惩罚意识、甘于现状、没有独立的人格 古埃及的平民思想:认命、没有独立的人格 现代欧美囚徒精神:不认命、强烈的被惩罚意识、完全不甘于现状、具有独立人格 现代欧美人的精神
等级观念 强烈的等级观念、生而不平等 强烈的等级观念、生而不平等 无等级观念、生而平等、人人平等 无等级观念、生而平等、人人平等
自由 毫无人生自由、精神思想受到限制、完全听命于奴隶主、完全被奴隶主主宰 有限度的自由、精神思想受到限制、被权力掌握者约束 仅仅被剥夺人身自由、但精神思想意识不受到任何限制、不听命于任何人 完整的人身自由、拥有约束权贵的权利、精神思想不受到任何限制、不听命于任何人
工作 无自由择业的任何权利、完全听命于奴隶主的安排 有限度的自由择业的权利 有限度的自由择业的权利、不必听从于任何人的工作安排 自由择业
劳动态度 在监督和各种威胁(包括屠刀)下:被迫必须劳动、被迫必须认真细心地劳动、被迫必须发挥所有才智地劳动,具有“被迫创造性” 自愿劳动、有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自愿劳动、不受到任何强制性劳动、劳动仅仅是为了打发难熬的囚徒岁月、无任何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自愿劳动、有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劳动报酬 无任何报酬、仅仅提供生命存在的必需食物(可能有劳动奖励) 有劳动报酬、靠劳动报酬而生存 有少量的劳动报酬,监狱提供免费而足够的生活物资 有劳动报酬、可以不必依靠劳动报酬而生存
智商 总体智商与社会的平均水平相当 正常 总体智商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正常
娱乐 极其有限度的娱乐、也是被奴隶主“娱乐、消遣”的工具 正常娱乐 受到限制的正常娱乐,不是被“娱乐、消遣”的对象 正常娱乐
生存状态 在各种各样(包括酷刑、死亡等)的威胁下生存,条件非常恶劣,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不受到任何威胁下生存、生活条件相当于社会底层的生活水准、享受医疗保险
教育 不会接受文化教育,但被迫接受职业、劳动技能训练 自愿接受各种有偿教育 强制或自愿接受各种有偿教育
社会权利 不享受任何社会权利、包括各种基本人权、没有任何尊严 享受一定的社会权利 享受一定的社会权利,基本人权神圣不可侵犯 享受一切社会权利
社会关爱 没有社会关爱意识、不会接受到任何社会关爱 有一定的社会关爱意识 一般缺乏社会关爱意识、接受社会关爱 拥有社会关爱意识、具有博爱精神
从以上对照表格中可以得出,这位瑞士学者以现代瑞士监狱的囚徒,作为参照物,来研究古埃及奴隶的工作态度,是不合适的。
(一)、现代欧美囚徒与古埃及奴隶的精神意识完全不同。
A、在等级森严的古埃及奴隶的精神意识,受到奴隶制社会的法律制度、奴隶制的道德观念、奴隶制的社会风俗、宗教信仰等各种各样的约束,奴隶的精神意识被束缚框架在他们自己的社会阶层的精神思想意识之下:
a、奴隶自己本身也认可和接受这种社会不平等现象,尤其是生而为奴者,他们从出生就是奴隶,完全接受束缚奴隶社会意识形态的精神框架;他们的潜意识里有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的意愿,但是没有强烈迫切地改变自己是奴隶地位的精神需求。
b、奴隶对奴隶主有精神上的依赖性;奴隶在精神意识里,对奴隶主的一切都是顺从;奴隶对于奴隶主加于他们生活中的一切苦难,从精神意识里是接受的,没有强烈的反抗意识,或者根本没有反抗意识;奴隶主就是奴隶的上帝。
c、奴隶内部也存在森严的等级差别,这就为奴隶之间的生存竞争提供条件,也为奴隶发挥其聪明才智,满足奴隶主的意识要求提供机会,从而使奴隶自己的生存状态得到一定限度的改观。
d、奴隶也有自己的烦恼、苦闷、愁苦、焦虑等精神意识情感,这种精神意识情感不是因为他们自己是奴隶的这种恶劣的社会地位而产生的;而是因为人类本身的七情六欲而产生的,是一种自然本能。奴隶的这种精神意识情感,和奴隶主的这种精神意识情感完全一致(奴隶主也会产生烦恼、苦闷、焦虑等精神意识情感)。
B、在人人平等的现代欧美的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囚徒的精神意识,受到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法律制度、道德观念、社会风俗等各种“自由”因素的影响,囚徒的精神意识不受到任何约束。
a、现代欧美的监狱囚徒,仅仅是被强制剥夺人身自由的罪犯,他们在精神层面上,与“自由人”没有任何区别,是一种外界强加于他们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惩罚;他们本身对于这种惩罚完全不接受,从意识深处具有深厚的抵制情绪。
b、在以“自由”为社会思想文化意识为基础的现代欧美资本主义社会里,剥夺“人身自由”,其本身就是对罪犯的最高惩罚,其在对囚徒的精神层面上的惩罚,甚至超过死刑,许多囚徒因为受不了这种没有“人身自由”的生活煎熬,而选择自杀。
c、在人人平等的欧美社会里,不存在森严的等级观念。在囚徒之间,也不存在森严的等级差别,囚徒与囚徒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囚徒和监狱的管理人员之间,在精神上完全平等。(当然监狱里存在种族歧视,犯罪类型歧视,如娈童犯等,但是这种歧视是被禁止的,况且被歧视者,在精神层面也是与其他人完全平等)
d、欧美监狱中的囚徒,具有强烈的烦恼、苦闷、愁苦、焦躁、忧虑等精神意识情感。这种精神意识情感是因为他们“被剥夺人身自由”而产生的,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本身的七情六欲和自然本能;这是一种“被惩罚”的精神意识流露,是外界强加于囚徒身上的惩罚的本能反应。这种强烈的精神意识情感,像酷刑一样时时折磨着囚徒的精神和肉体。因此,在监狱里,即使监狱中的工作人员与囚徒穿着同样的服装,都能很容易地区分出普通人与囚徒之间的身份差别。
(二)、现代欧美囚徒与古埃及奴隶的工作态度、观念完全不同。
A、古埃及奴隶的工作态度、观念。
a、古埃及奴隶是一种被迫性的工作,这种“被迫性的工作”,在奴隶的潜意识里可能有抵触情绪;但是在奴隶的精神层面上是接受这种“被迫性的工作”,因为他们在精神意识上完全接受和顺从奴隶主的任何命令,当然包括工作安排。
b、古埃及对于奴隶的工作,有一系列的残酷的惩罚制度。在这种严苛的监管制度下,奴隶必须认真、细心地工作,必须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当他们工作时粗心大意,或稍不留神而出差错,如果被监工发现,将会受到残酷无情的惩罚,甚至受到死刑的威胁。
c、由于奴隶内部也存在森严的等级、待遇等差别,古埃及对于奴隶的工作,也存在一系列的奖励制度,诱使奴隶主动认真、细心地工作,主动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因此,古代埃及奴隶的工作,具有“被迫”的积极性、认真性和创造性;“被迫”激发他们所有的聪明才智。
B、现代欧美囚徒的工作态度、观念。在欧美资本主义社会里,是以“人道的方式”管理监狱,因而不会强迫囚徒工作。
a、现代欧美囚徒是主动要求工作,但是这种“主动要求工作”,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没有太多选择余地的“主动选择”,在意识底里是完全抗拒的,在精神思想层面上是完全不接受的。
b、现代欧美监狱对于囚徒的工作,没有任何强迫性。一系列“轻微”的惩罚制度,对囚徒不构成任何实质的威胁。囚徒不必工作,其生活已经得到保障;囚徒工作,对其生活没有多大的实质改观。
c、监狱的工作奖励制度,对于囚徒没有任何吸引力。一般而言,囚徒工作的好坏,对于囚徒的微薄收入,没有多大的影响。
d、囚徒工作的精神动力,不是为了低廉的报酬,主要是为了消磨难熬的“不自由的岁月”。工作,是囚徒的一种娱乐、消遣难熬的“不自由生活”的方式。是为了“让时间过得快些”而已。
因此在烦恼、苦闷、焦虑等情感的控制下,现代欧美囚徒的工作毫无积极性、认真性和创造性;不可能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而且,囚徒的平均智商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所以现代欧美囚徒,不可能从事非常精细的、需要非凡的耐心和特殊技能的工种,如精密仪器制造等;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不需要太多技能的工种,如清洁卫生、家具制造、简单金属加工等。
因此这位瑞士学者以瑞士监狱的囚徒为参照物,来研究古埃及奴隶的工作态度,而得出埃及“金字塔”不是由奴隶建造,只可能由“自由人”建造的结论,是失之偏颇的。
埃及“金字塔”的建造者不能排除奴隶,史书记载埃及“金字塔”是由奴隶建造,不是一种历史记载的错误。
补记:印度社会一直存在四种种姓制度。这是一种非常不平等的、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但是每一个印度等级族群,都受到印度社会的法律制度、道德观念、生活习俗、宗教信仰、历史传统等的约束,印度人的精神思想意识里,都完全接受这种极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即使最低种姓的印度人,都能坦然面对他们低下的社会地位,而且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很少有印度人,因为种姓制度的不平等,而发出异议。除非他们完全接受欧美的“人人平等”的教育体系。
如果把印度的种姓制度中的最低等种姓族群,作为参照物,来研究古代埃及的奴隶的精神思想状况和工作态度,是比较合适的。
对不起:不知怎样复制列兵表,不能准确地把列表反映出来,请求阅读朋友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