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坚峰

彩虹那头寻找狐狸的家
正文

新西兰的惊天腐败案

(2021-01-15 02:22:48) 下一个

网上看到贪官赖小民贪腐案结案,受贿17.88亿人民币,还有“三个一百”之称,不禁想起新西兰的三桩“惊天腐败案”。

我1995年到新西兰,至今有25年之久, 25年中我看到这个国家所发生的腐败案,还想得起来的总共有三起。

所谓“惊天”是指犯案的当事人都是大官,官至总理、议员、部长,身份个个都比赖小民显赫。所谓“惊天腐败案”是指案子惊动了报纸电台电视台,或者议会。老百姓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腐败第一桩——1999至2008年之间的某一年某一天,新西兰总理海伦.克拉克的车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

总理的车队在高速上超速,违反了新西兰的交通规则,比如限速120的你开130。事情被好事的记者拍摄到,记者非但拍摄到了高速上有一支车队超速,而且还辨认出是克拉克总理的车队。

总理在新西兰是个什么职位?新西兰是英联邦国家,没有总统,尊英女王为国家元首,而英女王远在英国。倒是有个总督,象征性的在新西兰杵着,不管事,不露面。因此总理是老大,克拉克总理在新西兰就像中国的XXX一样大。现在摊上麻烦了,总理的车队竟然超速。

事情上了媒体,总理随从先出来辩解,说情况特殊,国事紧急。如果真是因国事而赶路,比如赶时间会见外国首脑啥的,百姓都好说,偏偏记者不依不饶,前后查过了,那天总理确有国事,去机场送别外国领导人,但这是送别回来的车队,方向是赶去一个橄榄球场的。事情已经很明白,总理处理完国事,接着要赶去看一场橄榄球赛。新西兰人喜欢橄榄球这是真的,但你为了看球不误点,在高速上超速行驶这算啥事?高速是你家开的不成?总理怎么啦,总理就可以超速吗?这事看来搪塞不过去了,司机出来挡戗,在媒体上道歉认罚,说这事是他的错,他认错认罚下回改。这下舆论哗然了,民众不干,你一个总理坐在这车上,出了事往司机身上推,你要不是急着想看球,司机能开那样快吗?你做人不地道!

这事最终怎么解决?总理出来向全国老百姓道歉认错,司机接受交通处罚。后续的处理是怎样的,司机有没有调离岗位?我记不得了。

这位克拉克总理现在不当总理了,现在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

 

腐败第二桩——这会让警察总署署长给撞上了,也该他倒霉的。

1995年后的某一年的某一天的夜里,交通警察在路上巡逻执法,拦住了一辆小车,记不得为啥事拦下的,总之警察让小车停下,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和女司机说了几句,随后让小车开走了。就这么一件事,这过程被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按照执法程序,当时应该对司机做一个酒精测试,但是没有,究其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位小警察竟然发现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是他的上上上级领导——新西兰警察总署署长。

署长坐在车里,女朋友的开车。小警察上来执法,署长透过车窗和小警察还招呼一声,聊了几句。不知是小警察见到长官过于紧张,忘了对开车的做测试酒精,还是给长官一个面子,直接放行了事。总之这事扯上署长的公权力问题。

事情被媒体捅了出来,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警察总署署长是个什么官?相当于中国的公安部部长。这车按程序本该让司机做酒精测试,但因为里面坐的是公安部部长,是同行又是最高领导,于是免测放行了。这该有个什么样的说法?

媒体认为,你一警察头子,应该是懂法守法的,却带头不执行法规。你别往小警察身上推,说是他的失责,说你自己呢,谁给你这个特权,你以为你管了警察,你女朋友就可以不接受酒精测试了吗?

事发三天,舆论没完没了的闹腾起来,总理说话了,要么自己体面的请辞,要么被罢免,你要怎样?自己选吧。

这场风波的结局是这个倒霉蛋的官位一抹到底,赶出内阁,滚犊子你。总理重新任命了新的警察署长。至于议员的身份是不是保住了,这我就记不起来了。

腐败第三桩——前两桩都与开车有关系,这第三桩与钱沾上了。

事情发生在一个名气响亮的华人议员身上,恕我隐去她的名字,就称她Q吧。

说她名气响亮是因为她是新西兰历史上第一位华人国会议员,连续多年深耕在新西兰政坛,是沟通华人社团与主流社会之间的一位无可替代的不二人物,新老华人都这么认为。Q出生在上海,成长在香港,出道在新西兰。

在95年后的某一年某一次公干中,犯事了,事还挺大。依稀记得事情大致是这样的,Q出公差去了中国,顺道办了点私事,这增加的旅费没有减去,一并向国会申报了。这事被工党(反对党)议员侦查到了,直接在国会上被当成攻击国家党的破口。事还不止于此,工党同时揭发,Q陪同她先生在中国商谈生意(投资生产气垫船),在一份合作意向书上,Q签了名,并在签名后面自己注上“新西兰国会议员”。

好么,在一份私家生意的意向书上,竟然签上“新西兰国会议员”的文字,这不是公器私用是什么?请问你,这“国会议员”的头衔是让你用来做私家生意的吗?

Q不愧是Q,在政坛从政这么多年,不是白炼的,Q知道其中的厉害,懂得如何把自己与国家党作切割,让对手对国家党无从下口,当即做了三件事。一是向国会补交差欠的旅费,不到100新西兰元(按当时的汇率,相当于500元人民币不到);二是向总理递交辞呈,辞去少数民族事务部部长、妇女部部长(以及还有其他什么部长);三是向议长递交辞呈,辞去国会议员,从一个显贵一落回到一个素人。

事情来的突然,几乎让所有华人感到愕然。之后Q在中文报纸上刊发一篇长文,回顾她在新西兰的从政之路,述说在这一事件中自己犯下的疏忽和歉意,对所有给与她支持的华人朋友表达感谢。再之后,Q在新西兰彻底消失,没人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做什么。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