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远去了的冬天, 夕阳醉了的黄昏, 不出海, 看 Robson 街一家一家熟悉的店铺, 心情恰似张爱玲写的散文《中国的日夜》. 同样是熬不住脸庞的笑意, 不同的是, 我走在 Downtown, 松弛地逛, 听云城的日夜.
“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 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是年青有气力的. 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 不知为什么. 快乐的时候, 无线电的声音, 街上的颜色, 仿佛我也都有份” ---- 这股暖乎乎的热风, 实在与《金锁记》《色戒》《留情》《浮花浪蕊》等等 “针线筐里” 的小说, 那一剑封喉的荒凉色调, 不搭; 更与《秧歌》和《赤地之恋》那离人吃人不过一步之遥的惨烈, 反差甚大. 于我, 爱玲一生有密码若干, 其一, 她关上了与他人的内心交流, 把唯一的出口留给宋淇夫妇; 其二, 她用一袭旗袍, 挽住荒芜.
不是很多人懂她, 这正是张爱玲的质地. 500 多人穿中山装, 一大片蓝灰色, 唯她一人一袭旗袍, 外罩一件网眼的白绒线衫. 1952 年离开上海到香港, 1955 年秋, 从香港搭船 President Cleveland 驶往美国, 出了舱门, 但见云雾缭绕的金门大桥, 那一刻, 她与自己在上海的辉煌, 一彻到底, 自此至死, 再也没有走在中国的街头巷尾, 说不清她是有力还是无力. 人生最后 30 年, 独居洛杉机, 不跟任何人来往, 说不清她是一座孤岛还是幽静的深海?
中国是一个泛政治化的社会, 崇尚权力, 同化功能张牙舞爪, 天下大同的环境里, 爱玲是一个边缘人, 在官宦 / 贵族的倾颓与小市民的算计之间, 红玫瑰与白玫瑰之间, 旧底片与新胶卷之间, 来回穿越. 她拥有非凡的洞察力, 《秧歌》里预言 “个人即使等得及, 时代是仓促的, 已经在破坏中, 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 柯灵曾说 “如果她不离开, 在后来的文化大革命中, 一百个张爱玲也被碾碎”.
知道爱玲眷恋公寓生活 “在公寓房子的最上层你就是站在窗前换衣服也不妨事”, 喜欢毛姆的小说, 痴迷红楼梦, 懂画懂音乐不懂跳舞, 于千万人中相遇相知倾心倾情胡兰成. 我看张爱玲, 读《张爱胡说》, 很慢, 很慢, 不只图通感, 还品风韵, 连缀拼叠 Eileen’s Puzzle, year after year.
6 年前登陆入文城, 经历了一些凹凸事, 渐渐地想明白了一件事儿: 无论何时何地, 偏见都没有可能随风而逝; 偏见的存在, 不见得总是坏, 有时它是一种敏感.
她说 “生活的戏剧化是不健康的”---- 这即便是偏见, 我亦点头如捣蒜.
张爱玲做到了如她自己所愿的像一个人那样的活着, 死去 ---- 或许, 这是我的偏见. 我也理解她 “见了他, 变得很低很低, 低到尘埃里” 的爱情, 因为在 LOVE 里, 一切都是应该的, 不问值得不值得. 《传奇》 Piano
金角, 不能这样将我陷于难堪死了之境地的, please.
可我看到的明明是蓝色的呀, 难道是基因突变的 Dungeness Crab?
Yes. 冬季天黑得早, 下午 3:50 刚刚来得及抓住日落的霞光. 四点多, 暗下来的天宇, 像蛮横的蓝蟹, 冲我一笑一唬 :))
铃兰面对的是西岸冬日的夕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