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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承认她是留学生

(2023-03-07 04:34:32) 下一个

还没上完高中就出国读书,在国外高等院校学了一门技术,但没有学位,回国后算不算留学生?不清楚现在的政策是什么,至少在50年代不算。诸惠芬就是一个例子。

诸惠芬,上海人,1949年启明女中高中肄业,自费赴英国留学,补习了一年英文,然后在莱斯特大学的艺术学院(Leicester College of Art)学习印花技术,毕业论文题目为“东方印花及对欧洲的影响”,获毕业文凭。1953年离开英国,在香港住了一年,1954年6月回到上海。1955年9月开始与高教部联系,要求分配工作碰壁。

从下面她1956年1月给高教部写的一封信中可以看出她的困境:

本人曾于195599日及106日两次向你部留学生招待处询问有关留学生工作的情况。但于19551129日收到你处盖有人民来信专章的人高留字第456号回信,其中指出,“按照你寄来的学历,1949年你出国时高一肄业,到英国后学了一年英文,1953年秋即离英至香港。在英国你实际读书的时间共三年,归国时只相当高中毕业水平。按我部规定不能算留学生身份…”收到这封信我有以下的感想和意见:

我认为你部对回国留学生即使不是合乎留学生资格的学生缺乏实际的调查,即单凭“根据你1949年出国高一肄业…在英国读了三年书”,就“只相当高中毕业水平”,应该把出国前后的水平区分开来。我必须承认,在出国前只读高中一,但同时也应指出我是在英国高等学校Leicester College毕业,而且获得正式国家文凭的(National Diploma)。高等教育部应该了解Leicester College和国内的高等学校是否有相当的水平,要知道National Diploma是否是“只相当高中毕业水平”的人可以获得的。我想负责办理我这事的同志一定是刻板的算算术的同志,他只根据1949年才读高中一就下结论“不算留学生”。

但为了爱护国家机关,改进工作,解除误会,解决自己的工作问题,我还年轻,我要求国家给我适当的机会学习与工作。如果我没有工作的条件,希望国家给我有学习的机会,我保证贡献自己一生为祖国服务,建设伟大的祖国。所以我再次寄这封信给你部,在没有解决我的这个问题以前,我最后请求不要再等两三个月才给我回信。而且事实上你部上次的回信也只根据“按照你写的…”就下结论的,这是工作中的缺点,我诚意的提出,敬供参考。我相信你部是重视人民来信的,一定会合理的处理我的问题。

诸惠芬有三个问题,首先中国政府不承认Leicester College是高等学府,认为“只相当于我国的中等技校”。其次,当时高教部规定,作为留学生的条件是“高中毕业以上程度,为进修目的出国。”她的第三个问题是,在工作分配上高教部规定,“凡留学生归国后半年内不与我部联系者,即不再解决其工作问题。”

高教部收到诸惠芬的这封信后也很为难,请示上级如何处理。最后把工作分配推给了上海地方政府,不知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像诸惠芬这样的留学生不少,但受到的待遇很不同,朱子浩可以算是最典型的例子。1949年朱子浩在上海初中毕业后就到美国读书,读完高中上麻省理工学院,得到电子工程学士学位。因为所学专业是半导体,是国家急需人才,上了科学院争取回国人员名单。他1959年先在香港父母家滞留了几个月,回国后马上分配到科学院工作。

诸惠芬和朱子浩的经历非常相似,可是Leicester College的印花技术文凭是拼打不过MIT的半导体学士学位的。“高中毕业以上程度”的规定只有对国家急需人才是可以忽略的。“半年内不与我部联系”就是诸惠芬的不对了,不知是不了解政策,还是因为终身大事把另一个重要的事忘了。不过可以肯定,即便朱子浩“半年内不与我部联系”也不会影响工作分配,实用主义是共产党的一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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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大荣确 回复 悄悄话 读罢发觉原来中国在四十年代末就有初中高中阶段出国的小留了,而且好像还不是特别罕见的现象。而小留现象的再次出现都得等到四五十年后的21世纪初了,期间仿佛隔世。
西岸-影 回复 悄悄话 留学生身份,与留学学位并不是一回事。方鸿渐也是留学生,而且是正经名校,但学位花钱买的。
留学学位,与被承认的有国际信誉的学校的学位也不等同,任何野鸡大学都可以发学位证书。
第三,申请分配工作是当时中国特点,本质上是要求国家给予资源,那么学校和学位是否被当时中国政府承认就是一个指标,世界上有名的学校,能进去就是厉害,哪怕没学完。
第四,实用主义并不是共产党的一贯作风,而是中国文化的特点,因为历史总会教会人们什么,不再天真。
远涯 回复 悄悄话 实用主义是共产党的一贯作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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