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后陆先生做完按摩回卧室与林说了点什么,林出来对我说换一下衣服到外面一起吃晚饭。
带我去吃晚饭?换衣服?什么样的餐馆?我穿上在卖保险时捡的料子,自作的乳白镂空料子绿衬里中西合璧旗袍,走出来,陆看了显出赞美的表情,林的嫉妒眼神,质问我为什么穿这件?我说对不起,不知是什么餐馆,该穿什么。她讥讽地说:我是管家,不是客人。
她穿的是上千元的西装,不是晚礼服。我心想她如此之矮,穿什么也不会漂亮,我穿什么都会超过她。随即穿上浙江小裁缝做的料子极差、做工糟糕的藏青色西服。我穿得再帅也是不值钱的东西,清楚表明她是阔人,我是穷人,衣服是身份、地位的标记。
我大大方方走出来,明白时时刻刻要记住自己的地位:管家,不能拿出在中国的做派。下了电梯,我问林是否要扶她走路,她说现在不要,挽着陆的手臂单脚跳着走。我走在他们的后面保持一定距离。谁也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我神气地走在马路上,欣赏我的傲气。
中城餐馆林立,陆看她脚不好,就到附近一家。我们坐定后,林突然显得友好,对我说,你们中国人愿意吃水产品,可叫这个。我很高兴,点了一个混合烧烤水产品。他们两人吃了一份牛肉,又多买了一份有肉的沙拉,是我明天的晚餐。以后他俩出来吃晚饭,给我带回第二天的晚餐。
周六一早,林通知我,一起到外面吃中餐早茶。我明白不能穿得好。刚要进去换那藏青色廉价西装,她突然说这是中餐馆,可穿那件旗袍。我心想她真是出尔反尔,一会不许穿,一会又让穿,什么意思!真不明白,她要到中餐馆去显示什么。
中餐馆也不远,坐定之后让我建议他们吃什么,其实已经十一点了。我说不清楚,因为在中国没有吃过这种广式早茶。我还不如女主人会点。这时她才说出她在香港住过相当长的时间。她会吃早茶。又胜过我一筹。
只见一位穿西服的中国男士来和他们打招呼,看来他们认识。她向这位中国老板介绍我是刚来工作的管家。我简单大方地向老板点头,中国人都明白在美国要站住脚,什么活都得干!不偷,不抢、不卖身,自食其力,没什么不光彩!我不觉丢人,老板突然用中文安慰我说:刚来的吧,干一段就会熬出来。因为能到老外家工作的中国人,一定有文化背景的,所以他没有瞧不起我,反而给我鼓励,这是女主人不能理解的。
大概林女士要显示她们雇得起有文化的中国人,也想杀我的傲气,让人家知道我只能做管家工。她万万没想到同胞之间的理解和鼓励,让我顿时感到温暖。
我猜第一天她看我穿旗袍,很合身,很好看,很嫉妒。经过几天,她可能了解了什么样的旗袍是高级的,那种绸缎面料、上面镶着各种图案,滚着边、做工精细的是昂贵的旗袍,我的衣服没有精致做工,没有高领子,是很便宜的东西。和她走在一起不会压过她,所以让我去中餐馆时穿着它。
其实这件旗袍曾吸引不少人的注意。不论在舞场、在游轮上,很多人见了都要走过来和我先生说“你太太的衣服真漂亮”。这是赞美我先生舍得花钱,给我买这样漂亮的衣服。
1998年我生日那天,和丈夫到曼哈顿去照相、吃大餐。我穿着这旗袍,一件大衣罩在外面,还带了一条极宽真丝的双层大围巾,颜色和旗袍完美搭配。当我到五大道一时装店去找厕所时,值班经理迎我而来,满面笑容,殷勤地帮我脱大衣,我知道他想看这件衣服的牌子,当他翻开后领,不仅没有牌子,而且见到我的大针脚,马上失望地走了。我赶忙上去解释,告诉他这是我自己做的,他用不相信的眼光问我,“你会设计服装?” 我说只会给自己做。他点点头,刚来的那股热情一扫而光。
这件旗袍是用衣厂扔出的料头做的。它们是机裁时固定在机器上的那段,上面有许多线,仔细拆线,保持料子和线完整,它们同色,正好用来缝制衣服。
料头的大小不一,必须按其大小来设计衣服的样式和裁剪方法。三块同样花色的料子,它们都很长,但没有一块的宽度可用于正面。最宽的那块勉强可裁个后身,剩下两块窄的拼做前身。其宽度只能做旗袍。我不喜欢高领,最后做成上身前中开、无领、长袖,为方便跳舞,下身两侧开长叉拖到脚面的长旗袍。是不中、不西的衣服,没人见过。面和里颜色搭配和谐,穿在身上有腰身,所以很惹人注意。
上身前面中开领处我用一粒漂亮耳环当扣子,这也很吸引人。这对漂亮耳环丢了一只,扔了可惜,做成扣子很有新意。又花几块钱,买了亮片和塑料珠子,装饰胸前,成为闪闪发光的点缀。
一堆废物在我精心设计,细心缝制之后,成了引人注目的时装,多有意思。如果不是穷,哪里会花许多时间做这事。这就是穷则思变的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