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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us Flavius,犹太史学家和军事领袖,公元37-100年)
尽管耶稣时代的以色列已沦于罗马帝国,地方事务仍由犹太祭司掌管,并且,曾在历史上辉煌一时的大卫王依旧是以色列民众反抗罗马统治的精神旗帜。我们知道,耶稣是大卫王的直系后裔,因此耶稣的婚礼,如果真举行过的话,就应该是王室婚礼,犹太教的经典,是不会不对此有所记载的。事实上,正是起源于犹太教的圣经,透露了耶稣婚礼的讯息,尽管罗马教会已竭尽掩盖之能事。
让我们从古代的犹太风俗说起,据公元一世纪犹太史学家和军事领袖Josephus Flavius 所著的《犹太战争》(The Wars of Jews),犹太王室有试婚的习俗,成婚之后的三年是试婚期,如果女方在这期间怀孕,并且在之后的三个月内没有流产,婚约才算正式缔结,否则,丈夫可以休妻。更有甚者,因为赎罪日(犹太教的一个非常神圣的节日)在犹太历的提斯理月(公历9月到10月间),古代王室为了保证让幼王在这个神圣的月份出生,往往要求试婚夫妻只在犹太历的替白斯月(公历12月到1月间)行房事,如果新娘在替白斯月没有怀孕,就要再等十一个月,直到明年的替白斯月才能让房事恢复(这有点岂有此理)。
无论是初婚之礼还是试婚之后的正式婚礼,一个最重要的仪式是新娘对新郎的膏立(anoint),也就是新娘为作为新郎的王抹上及其名贵的哪哒香膏,以志王者的一个崭新新地位的确立。唯一不同的是,初婚之礼,准新娘只用香膏抹新郎的脚,只有正式婚礼上,新娘才用香膏既抹新郎的脚也抹新郎的头。
所谓哪哒香膏(spikenard),是从长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喜马拉雅高原上的甘松中提炼出来的膏油,极其珍贵难得,在犹太王室的习俗中,哪哒香膏只用于新娘对新郎的膏立,而其他目的的膏立,比如王位的确立,则有其他种类的香膏使用。在圣经《旧约》的《雅歌》中,就有新婚膏立的记载,《雅歌》描写一代天骄所罗门王与他最宠爱的王妃,一个书拉密贵族之女,两厢男女相悦如田园诗般浪漫的爱情(雅歌之被收入圣经正典也实在是个异数)。《雅歌》开首就有该书拉密女在婚礼上对王献唱:
“你的膏油馨香,
你的名如同倒出来的膏油”,
......
王正坐席的时候,
我的哪哒香膏散发香味”。
《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共66卷,《旧约》39卷原版是古希伯来文,虽然首卷《创世纪》述及宇宙的诞生,但从人文历史角度来看,几乎是犹太民族从公元前12世纪到公元前2世纪的千年变迁史。《新约》27卷由希腊文写就,主要是记录耶稣在人间的历程和他的门徒的活动,时间跨度大概只有在公元纪元前后短短的三四十年光景。
《新约》包括4卷福音书,1卷《使徒行传》,21卷使徒书信,和1卷《启示录》。4卷福音书按序分别是《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前三卷福音在内容上有很大的相似性,似乎意味着它们的很大部分内容要么相互转抄,要么出自同一信息来源,因而这三卷福音被称为“同眼福音”(Synoptic Gospels),而第四福音-《约翰福音》与前三卷比,内容上有很大的独立性,基调也甚不同。第四福音对耶稣的记叙不如同眼福音跌宕,但显得更精细和亲切,并稍富有诗意。正是第四福音,帮助现在的人们解读出了耶稣婚仪的讯息。
下篇开始查经。
(Codex Zacynthius, 公元六世纪的一个对《新约》成形至关重要的圣经版本,现收于剑桥大学)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