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一大早起来就挥舞着大刀剁肉,剁洋葱,剁土豆,剁番茄,剁完放在锅里一起煮。然后我又开始擦地,擦车。车里的味道真难闻。我把里面陈年累月的垃圾扔掉了,包括左一张右一张别人给的名片,还有一个咬了一口放在一边不知道多长时间的棒棒糖。
干完这些活儿,我就转换成静态模式等客人。
等着等着,外面开始下雨。
下雨了,客人不来了吧。
我不好客。我是那种不好客。就是很喜欢客人来玩,但又很害怕客人来玩。客人来了陪我玩很好,我怕我招待不够隆重,做的饭菜不够好吃。我害怕客人看到我家里原来用着一个外面捡回来的茶几,家具上也不是一尘不染,地板角落里还有好多猫毛,识破了我的真面目,平日里看着挺正常。原来家里这个样子。哼。我们不要做朋友了。拉黑。再见。
至于那个茶几,我想过很多次要扔掉。桌面虽然有伤痕,但依然平整,可以放书放遥控器放茶,泡面也可以连锅端着放在上面,我就蹲在茶几和沙发的缝隙中间,一筷子一筷子的吃,溅得满桌子都是油点,吃相很难看。既然我自己是这么一个很low 的人,干嘛要嫌弃那个旧桌子呢。
这不公平。not fair!
更何况这个桌子和我共过患难,我怎么能稍微有点钱就抛弃它。还是在没有闲钱的情况下!?
客人来了又走,桌子它不会走。即使我好几个星期不回家,只要它不被抛弃,也不被我半夜梦游拿刀剁了,就算哪一天我死了(就算?好像我是不死的物质一样),它还会在这里,以桌子的样子站在这里。只是不知道那个时候是谁窝在它前面看电视。哪一天地球毁灭了,哦,地球毁灭了的话,那它肯定也要完蛋。
我突然羡慕起这张破桌子来。
电视里在演非洲大草原上斑马群在奔跑,有狮子在追捕它们。斑马奔跑的场景像极了中午午饭时间奔向餐馆西装革履的人。
就是这些人,回到家,松开衣领,懒散的躺在沙发上,沙发前有一张小桌子温柔无声的陪伴着他。
做桌子不用自己跑来跑去,为生活奔波,破旧一点也没什么不好。
雨停了。客人还没来。
厨房里的烧肉很香。我先去盛一碗来吃。
我还接着说电视机前的桌子吧。我这张桌子表面本来很光滑,黑色,所以特别容易显得脏。一点点灰它就脏了。晚上看电视的时候,关了灯,电视里的镜像在桌子上倒映出五彩的颜色,像摇曳在秦淮河上大花船的光和影,还挺好看的。
你说它太老太旧,原来是还不够了解它。
我想要是客人来了,看着我的这种至少有50岁的旧桌子皱眉的话,我就把我写的这篇博客给她看。
我才不管她懂不懂中文!
至于来历,地位,跟自己的舒服与否基本没啥关系滴:))
爱你 和那张桌子
我在做空中飞行兼陆地爬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