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海边刮起大风,本来要走去咖啡店的,一开门竟让风吹的倒退了两步,索性跑回屋里,打算打个电话给AL回来接我。就在这当口,电话响了,心想AL这次还算乖巧,没看屏幕就接起来hello。没想到电话中出来的是中国话,男性:“你好”!我先是一愣,后面的一句真把我惊到了:“你是黑贝王妃吗”?我彻底傻掉,不知该说是还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地问了一句:“你谁呀”?一边仔细看了一下屏幕上显示的号码,海外的,不认识。那边的男士带着笑音回答我:“我是你的粉丝啊,哈哈”!“妈呀!”我吓得对着电话大叫:“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
人们管网络化名叫马甲。据说这是赵本山的功劳。两千年的春晚上,他说了个笑话,说是 一条蛇咬了在河里洗澡的老虎,老虎要跟蛇急,蛇吓得钻到了河里,出来时成了只乌龟。老虎抓住乌龟说: “小样儿,别以为穿上个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 !
自年初在文学城开了博客,我套上件小马甲,摇身一变成了黑贝王妃。有这个马甲穿在身上,进文学城时感觉又轻松又安全,可以想去哪儿去哪儿,想说啥说啥,趴墙头,溜墙根儿全不怕,大字报小字报都敢往墙头上贴,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反正没人认识我!生活中知道我是黑贝王妃的人不多,就只有微信朋友圈里的人。
几月前城里的一位博主发了一篇博文叫《文学城的一些常识》,文中说:文学城每天有200多万个马甲上网。我选这件马甲的时候也没多想,当时吃的是黑贝,电视上演着王妃,我就把这两个词输进去了。后来想着“王妃”终究不太合适, 想改,可没想到,这马甲穿上容易,换却不那么简单了,只好一直穿着。想想在澳洲上文学城的人只是这200万人中的1.9%,充其量不到两万人。澳洲有121万华人,也就是说一百个澳洲华人里才有三四个看文学城,太微不足道了,王妃就王妃吧。这一年我穿着马甲坐在文学城里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胡说八道,还算舒服。
可巧,这百分之三到四里面,还真有人找到了我。前些日子,一个墨尔本的老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他的大姨姐在饭桌上提到喜欢读黑贝王妃的博客,他们夫妇听了激动得不得了,因为刚刚我们见过面一起吃了饭。我一听也挺兴奋,觉得还不错,有人喜欢看我的博客。那次写了《为两个新移民鼓鼓掌》以后,另一个可爱的博友发给我一个悄悄话: “一直跟读你的博客。今天看你写的理发师薇薇我应该认识。以前我们上同一个教会,我老婆和她很熟。。。马上放假了,有点想去你的小渔村看看,去那里吃个午饭。谢谢你的博客, 每一篇我都喜欢,加油!” 看到这个令人感动的悄悄话时我坐在车里,马上得意地对正在开着车的AL说,你看我有粉丝啦!人家一直跟呢!可AL却说:Actually, they are the fan of the Black Mussel Princess!” 。我争辩:有区别吗?我就是黑贝王妃啊?
就在我穿这个马甲忘乎所以的当口,接到了另一个文学城名博邀约,想和我“卸甲”相见。本来觉得穿不穿马甲无所谓,可是突然一听说要约我见面,一时竟想不开了:这马甲是脱还是不脱,这博友见还是不见呢?这位博主以前在城里写过很多博文,我读了不少,能看出她是个知性有趣味的人,很喜欢,也给她留过好评,我相信我们彼此是会很谈得来的。但面临脱马甲的现实,我犹豫了,摸着自己的小马甲想了又想,终于还是过不了“脱“这一关,毕竟我和她之间有一个共同的现实空间-墨尔本。这个城市的华人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按六度分离说, “赤裸”相见很可能马上就会发现原来是“你”呀!虽然我没有什么不良记录,但也不敢确定一旦被认出“原来是你“时会是惊喜还是是惊吓!好在这位名博理解我的“羞涩”,说那咱就以后再见也行。
细细想来,穿不穿这个马甲还真是不一样呢!不知道别的博客有没有我这种纠结?拔高一点儿说,上世纪的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曾言:“每个社会对于语言交流中两个人站多远的恰当距离都有自己的理解,而这又取决于那另一个人是否是一个爱人,一个朋友,一位同事,或一个生意上的熟人。。。这种站立距离的实践,规范了一个人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而且这个规范在文化上是独特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中国社会对和朋友站多远的距离规范是越近越好,西方社会是永远保持一定距离。那么,在博客世界的规范和文化又是什么呢?什么情况下我可以脱掉马甲?穿着马甲的站立距离应该是多远,脱掉马甲后的站立距离又应该是多远呢?
今天这个电话真的吓到我,我又不想马上挂掉,想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那个人在电话另一端听出了我很紧张,笑起来:“别紧张,我们认识的,要不然我怎么会有你的电话号码?。。。我以前在塔斯马尼亚呆过,想想你在塔斯马尼亚还认识哪些大陆来的留学生“?听他这么说,我放心下来。经过一番猜测,我终于先记起他的太太,然后记起曾经长得像日本人的他。这对大陆的夫妇在塔州住了五年,然后在我之后离开塔州去了加拿大,继而定居美国的新泽西,这次是在和塔州别的朋友聊天时找到我的。在后来的一个多小时里,我们相互问候,交换这些年彼此的信息,一如25年前。
欸哟喂,大风差点儿吹跑了我的马甲,随之带给我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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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膨胀,把马甲撑破了,哈哈:-)
说的是,时间差之外还有缘分,有时候不期而遇才是最好的相遇。谢谢来访!
王妃谢过,手笺绝非过客!
说老实话我不是怕,你想王妃怕谁呀?连你阎王爷都敢我家请。在网上我们是喜欢谁的文字或说得来就和谁多聊聊,不喜欢就算了,没什么面子上过不去的事。可要是真认识了就不好说了,即便我是人见人爱的,保不齐我看不上人家的做派风度呢?我还是怎么想就怎么说的人,闹不好就少个网友。我还是先修身养性的好。不过任何漂洋过海来看我的网友,一律王宫上宾!
我还真的被吓了一跳,要是不认识的人都能找到黑贝王妃的电话,这世界还有安全可言吗?
就像前些日子仙逝的金大侠, 要是有粉丝想要切搓下武功, 却如何是好?
有点"无法弄"啊 :)
我喜欢王妃的幽默和大气,马甲不马甲的,我喜欢你喜欢定了!:)
我的慱文,有几个同事朋友知道,也是一好事鞭策自己不乱弹琴:)
写博写久了,我也时而被自己的马甲困惑。谢谢王妃好文。
阎兄,能否就美中最新协议纵横一下?到底是谁怂了?
黑贝,是黑客中的精锐。王妃,一人之下,万上之上。你这马甲在身,所向披靡唉!
总之,不是随便可以把王妃的马甲穿在身上的。你害怕见网友,也是担心对方会不会脸盲?毕竟古人有“羊羔虽美,众口难调”的警讯。
思韵,圆宅有你的圣诞礼物。;)
原来王妃的博名是这么来的,一直好奇呢。
我没有因为用化名,就在网上为所欲为。其实,我在网上倒是畅我所言,毫不拘束的,但是我自认自己的东西"见得了人"。:)
当然,每人上网写作的初衷,兴致不同,所以人与人的交往必须在同一个频道上才有意思。对文字敏感的很快会明白谁是同类。友谊是自然而来的对写作的奖赏馈赠,不是靠索求,寻找得来的。
他这电话打的吓我一大跳!要是茶仙儿打电话来,我肯定露面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