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志高斯•奥比亚马
翻译:魏玲
插画:网络
我小时候贪玩。傍晚时分,我老是蹑手蹑脚地溜出家门,然后和邻居家的孩子们去踢足球。那踢足球的地方是疟疾高传播区,黄昏至拂晓期间,蚊子蜂拥而上。可我太喜欢足球了,像中了魔似的,惩罚也好,受伤也好,生病也好,为了踢足球我不顾一切。没多久,我母亲发现了,她立即把我送到阿雷汝斯居韦特专科医院去检查。医生说疟原虫已经潜伏在我体内了,需要马上住院治疗。我父母听了又焦急又害怕。当天晚上,我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右手吊着点滴。
母亲要在家照顾我的兄弟姐妹们,所以父亲每天晚上来医院陪我。我用自己的身体去喂蚊子,父亲很生气,但他没有对我疾言厉色,他不惩罚一个生病的小孩子。相反,他不仅让我受到了最好的治疗,而且还买了些小玩艺装饰我的病房,外加大包小包我喜欢吃的零食。等我吃完后,他脱了西装领带,换上T恤衫和牛仔裤。病房里安静、舒适,我眼巴巴地盼了一天,终于盼到这一刻了。我开口了:
“爸爸。“
“嗯,儿子。“
“给我讲一个故事吧。“
正是在这段住医院的时间里,我发现了人生最珍贵的东西。出于偶然,,我惊喜的发现,我们人类正脚踏在世界上最贵重的财富上面。在我们祖祖辈辈居住的土地上,先人种了一棵树下去。有一天他的子孙一锹掘下去,原油咕噜咕噜地冒了出来。一年里,他们翻了身,人完全变了样。这变化很快,快得真可谓疾如旋踵。
我父亲很会讲故事。在医院里,他每天给我讲一、两个故事;有时候我会缠着他再讲一个,只要他不感到累,他会答应我的要求。他那精心挑选的词语,让我的想象力张开了翅膀,翱翔在故事里描述的苍穹之上。每一个故事,他都说得绘声绘色,让我仿佛亲临其境一般。比如说,有一次他讲了第一个白人骑着自行车到非洲乡下去的故事。他惟妙惟肖地模仿着脚踩轮子时车轮发出的声音,还有累得直喘气的声音,“嗄啦啦嗄啦啦”,“哼哧呼哧”。他说得逼真形象,把这白人一路上的艰辛都表现出来了,以至几天过去了,每一个情节片断还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有声有色活灵活现地讲,我全神贯注一眼不眨地听。多美好的时光啊,我真希望能在医院里多住几天。
从五岁至七岁,我一共住了四次医院,每次住院父亲都会来给我讲故事。每次出院回家后,家里人看守得也更严了,晚上我很难再溜出去踢足球。七岁开始,我不再生病,再加上父亲每天回来很晚,没有人跟我讲故事了,于是我只好去打扰母亲。
可是母亲讲的故事引不起我的兴趣。她故事里的主人公通常都是乌龟兔子之类的。她也讲了几次人的故事,其中有一次,她自己就是故事里面的主角:她去她父亲在深山老林里的农场玩,结果被二十多个大猩猩包围了。我不喜欢母亲的故事还有一个原因,她用当地方言讲,我听不太懂,而父亲说的是英语,我觉得故事还是用英语讲好听。
八岁那年我发现了一个秘密:这些故事是从哪里来的。我父亲很久没有给我讲故事了,有一天我闯进了父亲的房间,嚷着要他给我讲一个故事。我害怕我的莽撞会惹他生气,于是我躲在门边的帘子后面,只有半个身子露在外面。
“儿子,进来。”
“好的,爸爸。”
“怎么啦?“
“我生病时你给我讲故事,现在我不生病了,你能不能也给我讲个故事?”
我父亲笑了起来。他摇摇头,坐在摇椅里前后摇晃着。
“你今年几岁?”
“八岁,” 我咕哝着。
“这年龄,你可以自己去读这些故事了。”
父亲走到一个小书架前面,弯腰从下面拿出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已经掉了下来,皱皱巴巴的,书角也卷了起来。他把书角捋平,又把松散开了的每一页装订好,然后把这本书递给了我。
“拿着,去读吧,它会给你讲一个故事。“
那天晩上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我拿着书,走到了门口的阳台上,一屁股坐了下来,全然不顾离开我一米远的地方有一行白蚂蚁在蠕动。我打开了书,翻到了我自认为是第一页的地方,然后全神贯注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觉得这故事好像听说过。嗯,想起来了,父亲曾经给我讲过。
这是一个古老的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遥远的村庄住着一个巫师,他会施魔法捉鬼。尽管他的魔力佛咒巳经得到了验证,可是这两年人们很少去请他帮忙,几乎把他给忘了。有一天,国王找上门了:他的独生女儿跟着一个男人跑了,到哪去不知道,只知道这个男人长得英俊无比。公主生死未卜,国王神情沮丧,忧心如焚。他要求巫师帮他找到女儿,事成后把国家一半的土地赏给他。巫师出发了,他找到了公主。啊哈,原来那帅哥是一个骷髅头变的。这个骷髅头是林子里的一种生物,它可以借助于人的身体变成一个绅士。
那天晚上我一宵都没合眼。我被这故事吸引住了,但是真正让我吃惊的是,我发现了父亲的故事是从哪里来的。父亲把故事讲得活龙活现,精彩极了,我始终以为这故事是他自己创造的,还一直惊叹他讲故事的才能。现在我明白了,他是先读了书,然后再把书里的情节讲给我听。
我母亲的教育程度比父亲低些,她讲的故事都是她小时候听来的,而我父亲的故事则是他从书中读来的。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自己能够读书,我也能像父亲那样,变成一个故事篓子,有一肚子有说不完的故事,長此以往,我就能够远离当今恶俗浮躁的社会风气,在故事中描述的美丽世界里徜徉。
这个发现改变了我的生活。我一口气读完了爱莫斯•托托拉写的《棕榈酒鬼》,然后又废寝忘食地去读其他的书。我手不释卷,拿着一本小说早上读,晚上读,还在课间休息时间读。有时候在课堂上老师讲课的时候,我把书放在桌子下面偷着读。惩罚也好,成绩下降也好,我都不在乎,每天读书雷打不动,丝毫不受任何事情影响。当我把书架上所有的书读完以后,父亲又去衣橱顶上的一个箱子里翻出了一些书。我读着读着,心境高涨,思维奔逸。我感到自己仿佛行走在一个超脱世俗的地方,在那里只有我一个人能够走动,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路和出口在哪里。
我边吃饭边看书;交给我的差使草草地完成了;洗漱穿衣也不用人催促。我的身体变成了一部机器,这部机器设计成只给我时间阅读,其他什么都漫不经心、置之度外。我母亲开始抱怨,我父亲也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他们严格规定我不能在学校读书,我同意了,但是我在晚上把白天在学校失去的时间补了回来。半夜三更,当家人鼾声如雷,我却睡意阑珊,悄悄披衣起床,把卷开读。
十五个月过去了,我已经读完了所有父亲拥有的书。一个星期六,他回家来叫我上车。
“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我们的车行驶在拥挤的道路上,最后来到了一幢房子前面。这房子刚漆过,进口处有一个拱门,上面写着“昂都国家图书馆”。我们穿过拱门,进了图书馆。哇,放眼望去,我眼睛忽然一亮:书架上、桌子上、地板上到处都是书,这情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
“我帮你登记注册,以后每个星期六我送你到这里来读书。” 父亲说。
当父亲帮我填表时,我在他身后屏气敛息,大气不敢出一个。接待我们的是一个戴眼镜的老太太。当她听到我自己要读书时,她似乎有点惊讶。父亲很为我骄傲,说,是的,读书是我儿子惟一想做的事情。
我听到老太太说,“这很好,非常好。你知道,读书是给自己找一盏明灯,福音书上说,灯是不会藏在地窖里或者是量斗底下的。”
“是的,“ 我父亲点头称是。
“你儿子已经发现了这盏明灯。“
老太太递给我一张卡片,小小的,正方形,黄颜色,上面写着我的名字。父亲说他下午会来接我,我对他挥挥手说再见,然后就消失在一排排的书架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