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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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诉黄金德

(2011-10-11 03:03:18)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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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德

一、故事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69 U.S. 649 (1898)

黄金德1873年出生于旧金山。一说是出生于1871年,估计是实岁虚岁之差。1890年黄金德回中国,返回美国的时候,口岸官员以黄金德是美国出生的公民为根据放他入境。1894年,黄金德再次回中国,1895年8月回美国的时候,口岸官员以黄金德不是美国公民为由拒绝他入境,并拘留了他。黄金德上诉到联邦地区法院,联邦地区法院裁决黄金德为美国公民,要口岸释放黄金德。口岸官员不服,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维持联邦地区法院原判。

二、理由:

1898年3月28日最高法院以6比2裁决黄金德为出生在美国的公民。多数意见认为,1868年生效的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明确规定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承认出生在美国土地上的人是公民是美国国籍法原则,除非1)出生人的父母是外国国王或外交官;2)出生在外国船上;3)出生人的父母是占领美国的外国侵略军;4)印地安人也不算公民,因为他们不用纳税。黄金德不在这四类另外之内,所以是美国公民。多数意见还说1882年的《排华法案》不适用于黄金德。

少数异议认为黄金德的父母是大清臣民,按照血缘国籍法黄金德是大清臣民,不是美国公民。并说《排华法案》规定已经居住在美国的中国人不得入籍。

三、讨论:

1868年中美《蒲安陈条约》规定中美两国人民可以自由入境定居到对方国家。虽然《排华法案》推翻了《蒲安臣条约》,但《排华法案》1882年生效,而黄金德1871年就已经在美国,《排华法案》不应该有法律回溯效力,黄金德是美国合法居民,不应该受《排华法案》影响。而且,少数异议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

美国民权运动先驱王清福1892年在纽约创立了《美国华人平等权利联盟》,又在1897年在芝加哥建立了《美国华人平等权利联盟》,王清福的非暴力运动旨在保护美籍华人的公民权利不受侵害。其运动专注之一就是美国出生的华人的公民身份。此案很可能是《美国华人平等权利联盟》所为。官司打到最高法院要请律师,而黄金德当年只是一个厨师,就文化程度和财力都难以打这样的官司。这个官司拯救了美国华裔整个族裔。由于《排华法案》, 华裔是美国历史上移民人口减少的唯一一个族裔。《排华法案》禁止华人入籍61年有余,华裔在美国得以延续几乎全赖于此案使得华裔的后裔得以保留公民身份。

也就是1898年,美国海军亚裔中队在马尼拉战役中全歼西班牙海军舰队,而美国海军只受到轻微的损伤,这个战役中战功卓越的是80多名华裔军人,他们倍受美国海军官兵的称赞。然而,这些服役美国海军的华裔尽然被拒绝入美国籍。可见当时要打赢黄金德这个官司阻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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