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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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与财产自由的平行假说

(2007-12-18 14:49:34) 下一个

案例(6269)都是关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的标准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中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最初法院多数案例是支持政府限制言论,后来则变为多数案例反对政府限制保护言论。随着时间推移,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将来会如何呢?

 

最近华盛顿特区第九路联邦上诉法庭的布朗法官,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将来做了一个猜测,她把言论自由类比于市场经济自由。她说,自由市场是关于财产的分配,言论自由是关于思想的分配。保护私有财产有时会牺牲公众利益,而保护言论自由也会有受害社会的时候。美国最高法院初时主要着重保护市场经济,让看不见的手去维持经济运转,后来美国最高法院越来越多地支持政府干预经济。如果言论自由对于政治与财产自由对于经济一样的话,那么现在的政府越来越多地干预经济就意味这以后政府越来越多地管制言论,即对于优化政治有反作用的言论要限制。

 

自由经济,按照亚当斯的理论,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但是由于自由经济有负面的外部效应,使得政府在市场失灵的时候要进行干预。言论自由,按照当今民主理论,能够优化政治体制,当言论不能优化政治的时候,政府是否就要考虑修正呢?毕竟,在所有关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色案例中言论自由都不是绝对的。

 

当然,言论自由和财产自由不同的对方。市场经济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手段,而言论自由除了优化政治以外,本身也是人类追求的目的之一。同样的,市场经济在有外部效应的地方会出生副作用,而不当的言论不是产生受害,而是其本身直接就是伤害。 尤其是亵渎其它信仰的时候,生产的伤害足以引发战争。

 

对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肯定的宗教自由,已经使得一些人感到困惑。如穆斯林要在伦敦建造一个很大的清真寺,比其它宗教的教堂都大,这引起英国基督徒的恐慌和反感。言论自由,在于交换思想,但宗教自由,在于信仰之间的竞争,是文明冲突。基督教与天主教和伊斯兰教的冲突有着悠久的历史,这个冲突没有因为言论自由而减弱,反而因为宗教自由而增强。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对于民主社会非常重要,但是,当把这两种自由都绝对化以后,就会在世界上引发动乱和战争。前南斯拉夫随着苏联解体民主化了,其政治不是由于民主而优化,而是因为民主而退化――分裂。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为什么要建立两个民主国家而不能让大家在一个民主国家内生活呢?

 

根据笔者【物质循环的世界】系列文章,人类走向一个统一和谐的全球文明是必要的。同样是民主,欧盟因为民主走上区域统一,是进步的政治;而前苏联因为民主而走向分裂,是退步的政治,不符合全球物质循环的经济进步趋势。如果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使得世界长期处于分裂状态,全球物质循环必将至破坏,人类生存环境就可能招致灭顶之灾。最近巴厘岛上世界各国在全球气候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就是一例:人类或许有科学技术能力保护生存环境,但未必有统一政治意愿实现这一目标。如此看来,布朗法官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预测不无道理。如果布朗法官的预测是对的,那么秦始皇当年限制言论对中国其后两千年高度文明的贡献就不是丧失了道德和法理基础了。秦始皇焚书坑儒,是接受李斯的建议,鉴于春秋战国七百年战争的历史而实行的。

 

如果言论自由能够使得人类最终达到国际政治的共识的话,那么宗教自由就把这个过程拉长了十倍。如果人类能够经过言论自由在五十年内达到共识的话,那么由于宗教自由这个过程就会变成七百年的春秋战国。以宗教自由分裂西藏和新疆是对历史的反动。欧盟立宪,成为一体,是历史进步。宗教冲突往往造成社会动乱,中国现行的有限的宗教自由,在保障统一和稳定前提下的宗教自由,是一个可取的宗教政策。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对政治优化恰恰起了两个矛盾的作用。言论自由是解放思想,促进交流的,而宗教是僵化思想的信仰竞争。看看美国政治中关于堕胎和同性恋之类宗教意味很浓的政治。

 

好了,跟着布朗法官的话题闲聊了几句,此系列后边的案例将转入宗教自由的问题。

 

附上布朗法官讨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将来的音频链接(55分钟):rtsp://video.c-span.org/60days/ac112407.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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