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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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艾利公司状告汤普金(地方法律)

(2007-09-23 17:10:13) 下一个

一、故事Erie v. Tompkins (1938)

汤普金是宾州人,在宾州被艾利铁路公司的火车撞伤。艾利公司是纽约州的公司。这个官司涉及两个州的当事人,按照宪法第三章第二款,汤普金把艾利公司告到纽约州南区的联邦法庭。艾利公司说要按宾州的法律来赔偿,法庭则根据斯维夫特教义按联邦法来判案。艾利上诉到上诉法庭,上诉法庭维持联邦法庭判决。最高法院认为此案重要,事关联邦法院是否可以不顾地方法律的问题,于是把此案调到最高法院复审,审判推翻了上诉法庭的判决,认为艾利可以要求在宾州法庭过堂。

 

二、理由

第一条理由是宪法解释问题。此案司法评论说,宪法确实规定跨州案件属于联邦法庭的管辖范围,但是,此条的法理根据,是防止外州人于本州人打官司时受到本州法庭歧视。此案是艾利是外州人,坚持在汤普金的本州打官司,艾利既然愿意如此,就没有防止歧视的问题。

 

第二条理由,就是决定放弃斯维夫特教义。司法评论说,自斯维夫特诉泰森案以后近一个世纪的实践,证明斯维夫特教义是失败的,对美国政治和社会各方面都造成混乱。如果涉案一方决得地方法律对他不利时,往往会移居它州或在它州重新注册公司,把本地案件变成跨州案件,把案件由地方法庭移至联邦法庭。美国想经过斯维夫特教义把各州法律逐渐统一起来证明是行不通的。

 

三、讨论

第一,宪法解释与前案相反,即宪法解释伸缩性很大。第二,联邦法庭放弃否决地方法律的权力,这相当于中国的中央放权给地方。这可能是大国各地方发展不平衡的结果,正如中国一刀切的政策往往顾此失彼,联邦法院想统一各州的法律反而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混乱。

 

美国今天的联邦制度是进过历史曲折道路形成的,为了联邦制度美国经历了南北战争,联储的建立等诸多大事件。此案与前案证明,制度的形成和建立,有历史路径依赖性,有文化和社会诸多因素,需要时间磨合。今天,把美国的议会制度移到伊拉克证明是相当困难的。同样,中国银行系统在过去十多年在重建,许多制度还不完善,而美国再三压人民币浮动汇率,也是强人所难。亚洲金融危机使得东南亚经济倒退十年,而国际社会并没有追究投机游资的责任,也没有任何意愿规范国际游资,在这种情况下,让中国金融制度马上与国际接轨,其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联邦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有适应性的制度,其内部有变化的机制。最高法院断案是改变联邦制度的机制之一。

 

四、链接

http://www.roberthjackson.org/documents/072538/

http://en.wikipedia.org/wiki/Erie_Railroad_Co._v._Tompkins

http://www.law.cornell.edu/supct/html/historics/USSC_CR_0304_0064_Z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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