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论美国的民主》
(2019-01-23 19: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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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年5月,26岁的法国青年亚历西斯·托克维尔来到美国,经过九个多月的游历考察后返回法国。1835年他出版了《论美国的民主》,在整个欧洲引起轰动,先后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在几十个国家出版发行。中文版由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董国良翻译于1987年出版。这是第一部全面介绍美国政治制度的著作,至今仍然是学习了解美国政治制度的经典。1840年托克维尔还出版了《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现在看到的这部著作都包括两卷。但是第二卷远没有第一卷的影响和传播范围广。第一卷托克维尔根据自己在美国的经历全面讲述了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卷是在第一卷的基础上对美国的政治制度做进一步的社会学分析。第二卷抽象难读,不是专门研究政治学或者社会学的就没必要在第二卷上花费时间了。这里隆重推荐第一卷,文字优美,通俗易读,老少皆宜。
这本书的第一卷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从北美的地理和美国的起源讲起,详细介绍了美国的社会组织结构,人民主权原则,联邦制,司法权,等等。在所有的组织和制度之上有一个最高的权力,即人民的权力,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改变或废除这些制度和组织。在第二部分,托克维尔讲述了人民的权力是怎么行使的,它的本性是什么,它是如何发展的,它的无限权威产生了什么效果,以及未来的命运如何。
19世纪初,民主,共和,自由,平等,这些理念的种子已经在欧洲生根发芽,但是没有一个国家能把这些理念有机的整合在一起。当时的英国是君主立宪制,法国是帝国宪政制,还有一些国家正处于封建专制时代,比如俄国。法国大革命深深刺痛了托克维尔的心,一场轰轰烈烈的民主革命运动最后演变成了践踏自由和个人权利的多数的暴政。托克维尔来到美国考察希望寻找一种可以防止法国大革命这样的多数暴政的民主制度,他在美国看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崭新的制度,言辞中毫不掩饰对这一新制度的赞美。他没有从古希腊城邦的民主和罗马时代的共和去解释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度,而是从美国具体的地理历史文化中去总结和解释。因此他强调 “美国的联邦宪法,好象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美国是欧洲各国学习的榜样,但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应该照搬美国的模式,而是要根据自己国家的具体情况学习和借鉴。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能形成并维护这样一种独特的民主共和制度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上帝为美国人安排的独特的、幸运的地理环境。当新移民登陆美国的时候,他们面对的是一片辽阔的尚未开发的土地,移民们不但分散于各处居住,而且又为许多天然障碍所分隔,只能由他们各自去管理自己的生活细节。因此,美国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建立集权的行政,而且将来也极难建立。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由州政府和乡镇政府管理的国家。被大洋分隔,没有强邻,不用担心被入侵,被征服,也是美国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
第二,美国人的生活习惯和民情。托克维尔所说的民情包括宗教信仰,人们受教育水平,拥有的各种见 解,思维习惯,道德水准,精神面貌,等等。所有这些使美国人天生热爱自由并积极投入到各种社会活动当中,这是产生和维护美国民主共和制度的基石。“在某些国家,居民们总是以一种厌恶的态度来对待法律授予他们的政治 权利。他们认为,为公共利益而活动是浪费自己的时间。他们喜欢把自己关 闭在狭小的自私圈子里,四周筑起高墙和挖上深壕,与外界完全隔离开来。 美国人与此相反。如果叫他们只忙于私事,他们的生存就将有一半失去 乐趣:他们将会在日常生活中感到无限空虚,觉得有难以忍受的痛苦.”
第三,法制。独立于行政权的立法和司法机构既可以防范行政权过于集中而导致的暴政,又可以纠正民主的偏差。在美国,几乎所有的政治问题迟早都要变成立法和司法问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象美国一样,立法者从来没有停止过立法活动,不断颁布或修改法律。
第四,美国人采取的联邦形式和独特的乡镇制度,它使美国把一个大共和国的强大性与一 个小共和国的安全性结合起来。 乡镇制度既限制着多数的专制,又使人民养成爱好自由的习惯和掌握行使自由权利的艺术。托克维尔还认为美国没有一个政治经济文化高度集中的首都也有助于防止多数暴政,因为不会出现首都乱则全国乱的局面。
《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出版的时候托克维尔才30岁,却有超人的洞察力。他在书中的大部分预言后来都以应验。他预言北美的印第安人注定要灭亡。随着欧洲移民不断向西扩张,那里的印第安人将不复存在。他分析了美国的黑奴制,坚信在现代的民主自由和文明中决不允许这样一种制度存在。美国南方和北方对待黑奴制的不同认识必将导致一场暴力冲突。他预言德克萨斯必定会被美国吞并,预言美国将成为东接大西洋,西至太平洋的大国,甚至预言了未来的世界会出现美俄对峙的局面,“美国人在与自然为他们设置的障碍进行斗争,俄国人在与人进行搏斗。 一个在与荒野和野蛮战斗,另一个在与全副武装的文明作战。因此,美国人的征服是用劳动者的犁进行的,而俄国人的征服则是靠士兵的剑进行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美国人以个人利益为动力,任凭个人去发挥自己的力量和智慧,而不予以限制。 而为此目的,俄国人差不多把社会的一切权力都集中于一人之手。 前者以自由为主要的行动手段,后者以奴役为主要的行动手段。 他们的起点不同,道路各异。然而,其中的每一民族都好象受到天意的密令指派,终有一天要各主世界一半的命运。”
托克维尔在书中大量对比民主共和制度和专制集权制度 ,虽然写于一百多年以前,现在读起来仍然是那么鲜活。他对民主共和制度表达了一种强烈的期盼,认为 “如果我们不逐渐采用并最后建立民主制度,不向全体公民灌输那些使他们首先懂得自由和随后享用自由的思想和感情,那末,不论是有产者还是贵族,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谁都不能独立自主,而暴政则将统治 所有的人。我还可以预见,如果我们不及时建立绝大多数人的和平统治,我们迟早要陷于独夫的无限淫威之下。“”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以人民的名义来实行暴政和主事不公,暴政也能成为合法的,不公也能变为神圣的。“ 托克维尔所期盼的自由民主的文明世界今天并没有实现,强大的专制集权势力依然存在。今天的美国和一百多年前的美国相比,地理环境和社会组织结构以及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似乎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而托克维尔所谓的民情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的人口结构,移民组成,人们的宗教信仰,价值观,思维方式,等等,都和一百多年前有根本性的不同。托克维尔认为民情是决定和维护美国民主共和制度最重要的一个因素。美国当年的民情创造了一个崭新的制度和世界第一强国,今日的民情会把美国带往何方?还能不能维护一个自由繁荣的民主共和制国家?这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窥一斑难以见全豹,以上只是对《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这本书的一点粗浅的理解,难免有盲人摸象的嫌疑。欢迎批评指正。
托克维尔的书,最早是王73大力推荐的,可是却似乎被反着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