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兴诗文

时间的河水流去,也许文字可以留下一些瞬間。一个人书写,另一个人阅读,就完成了默默的交流。或咫尺天涯,或漸行漸遠,本是緣分或命运。
正文

蒙娜丽莎的流逝

(2017-06-15 15:26:36) 下一个

 

 

炎热的伏天下午,在老屋里沏杯绿茶,读读旧书。翻出一本《蒲宁短篇小说选》,是上世纪80年代初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外国文艺丛书”之一。这一套丛书里有加缪的《鼠疫》、卡夫卡的《城堡》、赫勒的《第22条军规》和罗布-格里耶的《橡皮》,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是因为这本书我第一次听说蒲宁吧,在此之前,他因为反对十月革命,是俄国流亡作家,1949年以后作品就不曾在中国大陆出版。实际上,在这本书出版的1981年,很少有人听说过“白银时代”这个词。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蒲宁是“白银时代”主要作家之一,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俄罗斯作家,他的部分作品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曾经被翻译成中文。

 

我在20岁时喜欢蒲宁其来有自:他的短篇小说多半是爱情故事,文字即使翻成中文也是诗一样优美而忧伤。他的故事并不复杂,往往还有些模糊。比如我年轻时非常喜爱的《一支罗曼蒂克的插曲》:一次突如其来的邂逅,一段近乎子虚乌有的爱情,然后是更加突兀的死亡。他的语言紧紧抓住了你:“蓝天展开在层层叠叠的山峰之上,茫无涯际。波浪般的山野在空明澄碧的晴空下显得分外苍翠,一直绵延到极远极远的地方??”

 

也是在蓝天白云之下,层峦叠嶂之上,我在上世纪90年代初的烟雾山中见到碧佳。在我的印象里,早年留学生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所谓“狼多羊少”。像碧佳这样一见就让人眼睛一亮的女生,自然更有一群男生簇拥着她。碧佳是我同学的妹妹,通过两次电话后,发现五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也就是阵亡将士纪念日,我们都要去烟雾山,就约好在山顶见。我的同学虽然眉清目秀,却是个胖子,所以我根本没想到她妹妹是个大美女。

 

碧佳是个嘴很甜的姑娘,加上我是他哥哥的同学,所以一见我就叫“李哥”,让她的同行者们对我侧目以视。我赶紧说,“你叫我英文名字‘大卫’就好。”

 

在晴朗的烟雾山,她青春靓丽,眼睛流盼含笑。后来我又去过好几次烟雾山,每一次都阴雨蒙蒙,再没有见过蓝天。

 

我们一行人一起在切诺基镇上晚餐。众星捧月,或者用21世纪的话语讲,碧佳是那一群人的女神。十几个人在一起吃饭,自然聊得热络。有时别人一热闹,我反而沉默,安静地喝咖啡。看一眼碧佳,她的眼睛好像蒙了一层雾一样,望着窗外的景色,似乎有点心不在焉。她忽然侧过头来,正好和我四目相对。我就对她微微一笑,她没有反应。她的眼睛很深邃。

 

碧佳告诉我,过了夏天她就要到芝加哥读博了。我说好,到时候一定联系我。

 

 

几年前一位朋友到我家卡拉OK,唱了一首沙宝亮的《蒙娜丽莎》:

 

蒙娜丽莎

你不说话

是那么酷似青梅竹马

 

他唱得很投入,我有些感动,没有什么理由,也没什么必然联系,忽然想到碧佳告诉我的故事。

 

她搬到芝加哥的时候,几乎有一个班的男同学送她。我本来对她说可以帮她搬家,结果发现她根本不缺劳力。

 

冬天不远了,密歇根湖畔一层厚厚的金色落叶。一个周末,我和碧佳在埃文斯顿一家小餐馆吃午饭,饭后在滨湖的小公园里散步。碧佳长长的直发,褐色皮夹克下是苏格兰条呢裙和长统靴,踩在落叶上簌簌发响。

 

“你说我应该嫁给他吗?”初次聊天,碧佳就问了我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我在国外已久,习惯对于如此私人的事情不发表意见:“嫁,还是不嫁,这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难题。”

 

中午吃饭的时候,碧佳已大致介绍了自己的经历:以哥哥为榜样,一路重点中学、名校本科、研究生读过来,然后出国读硕士、博士,读着读着就成了大龄女青年。我说,“没关系,我亲眼看见你后边跟着一个连呢!”她轻轻叹了口气,然后笑着说,“其实我不想把自己随便嫁出去,所以才积压了这么多人。” 

 

她说她很崇拜哥哥,爱屋及乌,所以对哥哥的同学也很敬重。我说,“谢谢你,我会从很正面的意思理解你的话。”她笑起来,“我说的是真的,我哥哥曾经提到过你,说你很有自己的想法,可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我又一次愣住了,胖子从来没有跟我说过这话。

 

胖子的眼睛很亮,却总是眯着。由于面部肌肉逐渐增加,他看上去总是笑呵呵的。我曾经告诉他,基本上他很适合做“貌似憨厚”这个词语的解释。

 

胖子和许多胖子一样,非常聪明。我们当年因为写诗和打桥牌成为好友,但他在我还迷茫地徘徊在图书馆故纸堆中时,就毅然决然地去和别人办公司。他无疑是创业者的先驱。

 

“听说你哥哥已经在北京开奔驰了?”

“你对他开不开奔驰无所谓,对吧?”

“那倒也是,我更在乎回北京时他请我去哪儿吃饭。”

 

胖子很爱他的妹妹。他告诉我,碧佳曾经有过一段青梅竹马的感情,可惜后来没成,让父母很遗憾。他嘱咐我,如果身边有好小伙子介绍一下。可是等我见到碧佳,就知道这完全是多余的。

 

碧佳倒没有谈以前的感情经历,只是告诉我,到芝加哥以后的两个月,有个长得很帅的欧洲小伙拼命追她。“我有点招架不住了,有时候想,要不就从了吧,你说呢?”

 

我说,“从不从是你自己的事,和别人没关系,你也不用听别人的意见。”

“谢谢你,我猜你就会这么说。其实除了你,我可以想象别人都会反对。”

“为什么?”

“我父母不赞成我嫁给外国人。我身边的男孩子自然都会反对。我又没有一个可以谈这些事情的女朋友。”

 

交浅言深、推心置腹的谈话大多在瞬间过去,然后回到日常生活。天快黑了,我送碧佳到公寓门前,然后驱车迎着夕阳回家。

从小说的角度来说,蒲宁的《幽暗的林间小径》更为出色。一个老军官在旅途中遇见驿店老板娘,正是30年前被他遗弃的18岁的美丽女仆,她一直爱着他,终身未婚。“一切都会过去的,我的朋友”,他喃喃地说。“爱情、青春,一切的一切无不如此。这是一桩庸俗的、司空见惯的事。随着岁月的流逝,一切都会过去的。《约伯记》中是怎么说的?‘就是想起也如流过去的水一样’。”然而她说:“的确,每个人的青春都会过去,可爱情却是另外一回事。”他的一生并不幸福,而她并没有宽恕他。小说篇幅很短,写得紧凑直白,抒情而残酷。在结尾一段,蒲宁又引用了俄罗斯诗人奥加辽夫《司空见惯的事》:“一条幽暗的林间小径蜿蜒在椴树间,姹紫嫣红的蔷薇在周遭争妍斗艳??”

 

短暂与长久,从来既是真实,也是一种感觉。穿过幽暗的林间小径,留在身后的是岁月。似乎远去的褪了色的风景,其实有时候就封存在记忆的保险柜里。

 

2014年9月,我忽然收到胖子的邮件,告诉我他女儿马上就要来芝加哥留学。他送女儿过来,想见一面。我们多年来很少联系,虽然间接会听到有关他的消息。他所在的世界离我很遥远。风投、创投、天使、众筹这些词我经常听说,其实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意思。

 

在斯考基镇一家川菜馆里,一个身材高挑、长发飘飘的女孩走过来叫我叔叔。有那么一霎那,我以为是碧佳出现了。“你女儿真漂亮,很像姑姑!”胖子笑道:“很多人都这么说。”

 

胖子剃了个光头,穿黑色无领羊绒衫,挂一串木念珠。虽然小我一岁,但他从来习惯于在我面前侃侃而谈,给我一些人生指导。他是那种学一样像一样,归纳能力超强的人,所以听他讲话挺长知识,也是种享受,虽然我不见得全信。

 

“你在浪费生命!”他斩钉截铁地说,那一挥手的架势和青年时代一样,有点夸张的果断。我岔开这个话题:“碧佳在哪儿?”

 

“她现在不得了,比我成功多了,自己的公司上了市,还经常做慈善事业,名气大得很。噢,对了,她改了名字,所以你即使看见过,也不知道是她。”

“她海归了?”

“回国十多年了。”

“那位南斯拉夫老公呢?”

“早离了。”

“再婚了没有?”

“没有。她一直一个人,越成功也就越找不到合适的人了。”

 

她初到芝加哥的那个冬天,我们散步时谈论她嫁与不嫁之后,除了偶尔电话聊聊天,我再没见到过碧佳。她声音绵软,但是并不嗲;她很爱笑,但是言辞犀利,这一点和她哥哥很不一样。

 

这种你来我往也没几次,很快就稀疏了。第二年春天的一个晚上,我突然接到她的电话,“你能马上来一趟吗?”听上去她声音有点不对劲,我放下电话立马就上了车。

 

这是我第一次到碧佳的公寓里。她一开门,我就闻到香水和酒气混在一起的味道。没想到她屋里竟是家徒四壁,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桌上一个已经空了的红酒瓶。她示意我坐下,自己也坐在床边,然后看着我,带着点嘲讽的眼神,又有点肆无忌惮的样子。

 

“你没事儿吧?”

“我挺好,你这不是看见了吗?”

“出了什么事?”

“没有,真的没有,谢谢你的关心。”

“那你为什么喝这么多酒吗?”

她停顿了一下:“我要结婚了。”

我也停顿了一下:“祝贺你!”

 

我望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也看着我,眼睛睁得很大。我忽然又有了她根本没看见我的感觉。沉默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我的砖头一样大的手机突然响了。

 

 

在2015年夏天,我接到胖子打来的电话:“我妹要接见你。”

“好啊,在哪里?”

“你如果没有别的安排,明天她派车来接你去五台山。除了冬天,她平常都住在山上。”

“她出家了吗?”

“也没有。也算是吧。我也说不清楚。这些年我很少见到碧佳,她给你的待遇我都没享受过,哈哈哈??”

 

第二天,一辆路虎揽胜停在我居所门口,下来一位干练利落的职业女性:“李老师,是云总派我来接您的。”我又愣了一下,原来连姓都改了。

 

在细雨中上山去见云总,便有些腾云驾雾的感觉。五台山我从未去过,更觉深不知处。当越野车终于停在一幢相当古朴的庵寺前,我有些不真实的感觉。见到身着青布袍,齐耳短发的碧佳,仿佛是在一场梦中。

 

“你没想到我现在是这个样子吧?”她很平静地看着我,说话的口气就好像我们昨天刚刚见过。

 

“是一点都没想到。去年见到你哥哥,听说你成了大富婆,我完全想象不出你会是什么样子。”

 

岁月在每个人脸上都刻下了深深的痕迹,尤其是神情里的沧桑,浸透在她的微微一笑中。

 

“你没怎么变。”

“老了,老了。头发已经稀疏,饭量不及当年的一半,比廉颇差远了。”

“还是那么爱掉书袋。”

“哪儿的话呀,读过的书都快忘光了!”

 

她一直看着我,眼睛依然深邃,但是多一分温和:“谢谢你,这么多年一直守口如瓶。”

 

她说的是那年春天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故事。在她的公寓里,我接完电话,看她依然在发呆,只好试图打破沉默:

 

“你什么时候结婚?”

“是你太太的电话吗?”

“是的。”

“我听见你告诉她,你在我这里。”

“是的。”

“你好像很诚实。”

“我想我只是不太会撒谎而已,记得《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我’曾经说??”

 

她凄然一笑,打断了我:“别背书了。我想告诉你一件事,你答应我不告诉任何人,包括我哥。”

 

我自然答应了她,也一直对谁都没有讲,虽然这也仅仅是一个司空见惯的故事。碧佳的确有过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但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激情澎湃的春天,她突然爱上了另一个男孩,没有理由,没有原因。然而不久之后,那个男孩进了监狱。她受了巨大刺激,在绝望中考了托福和“鸡阿姨”,到了美国。半年之后,那个男孩被放了出来。她冲回国,结了婚。这一切她没告诉任何人。就在办理新婚丈夫出国陪读的过程中,她发现他在国内另有一个女友。于是,当他抵达美国后,她离了婚,然后把前夫送到纽约,自己一个人来到芝加哥。

 

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望着窗外的景色,那蒙了一层雾一样的眼神。

 

“你很爱他,对吗?”

 

碧佳轻轻颔首,我终于看到两行清泪流下。

 

“我想我真的明白你为什么要结婚了。我只能说,祝你幸福!”

“谢谢你。”

 

那是和碧佳在美国最后一次见面。不久她就离开了芝加哥,打电话过去,号码已经不存在了。

 

路虎揽胜的音响自然是十分好的。下山的路上,我掏出手机连上音响,开始放《蒙娜丽莎》:

 

爱忘了有代价

会遗留下伤疤

曾经过的人只回头一笑就走了

那双手

至今也没穿过

你温柔的长发

被时间冲刷

 

刊于《财新周刊》2016年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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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作家李大兴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ziqiao123' 的评论 : 我也很喜欢蒲宁这首诗。
ziqiao123 回复 悄悄话 你的文章都写得好优美,有几丝淡淡的忧伤啊。

蒲宁的诗我特别喜欢那首《往事》,跟你的这篇文章很配:

我再也找不到那颗星星——
在荒凉的花园里,在弯弯的柳树下,
黎明前把微光投到池塘里,
在墨黑的水面上闪烁的星星。

我再也回不到那幢老屋——
在那里谱写过最初的歌曲,
期待过幸福,期待过欢乐,
度过了青春岁月的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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