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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一月份,定居上海的中学同学在微信上拉了一个小群。这个小群里的人都是当年在中学校园里参加过文学社的同学。因此上,我也联系上几位中学毕业后就没有消息的旧友,其中有位当年比我低一届的、姓马的小师妹。有一天,她在群里晒了几份旧日手稿,居然是她近三十年前当文学社主编时候保存下来的、各位社员的作品,其中有一份就是我的散文诗《夏夜》。
看着当初稚嫩的笔迹,还有内容清新却不免编造的情节和细节,我真是百感交集。想去应该是1988年的事情,我住校读高中,每个月要十几块钱的伙食费。写字的方格稿纸也舍不得买,因此用的是好朋友父亲厂里的公函纸张,但是写得认真,一行一行地整齐有序。
那一班文学社的成员,大多是当时就在或者后来转入文科班的,而我算是一个异类,是个理工科班的学生,承蒙倡议起社的同学看重,把我拉了进去。虽然自己从小学起就钟情文字、喜欢在日记本里编故事玩,但在高二面临分科的选择时,我这个文理课成绩都不错的尖子生还是“随大流”地选择了理科。那时的我自认聪明,也深受当时流行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说法的影响,仿佛忍痛割爱,和文学这个初恋我十分“理智”地选择了分手,也以为我和她从此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我是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读的本科和研究生。90年代初,我们学生间也有一句“流言”:穷清华,富北大,不要命的上科大。这话或许有言过其实的夸张,但在科大读书、尤其是前面五年本科,绝没有“六十分万岁”的轻松,却是真的。繁重的学习压力之下,我这个文学爱好者对于文学的那份情愫,也只能继续痴缠于暗恋状态了。
那几年的暗恋,虽然不曾让我在文学上取得什么耀眼的成绩,却也留下几缕令自己欣喜的回忆。大学里看报看杂志的日子和氛围,让我常常手痒,写了稿子再在方格稿纸上誊清楚了投出去。记得那时在《中国青年报》、英文的《21世纪报》、《百花园》等报刊杂志发表过小杂文、小散文和小小说。有一次,班里的一个同学告诉我,他和女朋友在合肥的调频电台里听到主持人朗诵了我的诗歌,我的惊讶和喜悦亦是难以言表。
在科大读研期间,我和文学进行了一场最值得书写的恋爱,而那场恋爱是网恋。在我本科的最后一年,网络以及网络文学在中国大陆方兴未艾,我这个平常喜欢写写画画的人,无疑发现了一个广阔的释放空间。此后的三年研究生,科大BBS在我的生活里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很多重要的朋友甚至都是在校园网上结识的。那三年,我在网络上颇写了一些文字,还一度担任学校BBS里“话说红楼”版面的版主。自1998年起,我开始担任网络文学《新语丝》月刊的编辑,曾在网易等门户网站担任专栏作者,也曾在早期的各种海外网站上发表文章。这段“网恋”,也可算是颇有成果了。
在科大读完研究生后,我到康奈尔大学继续攻读学位。在国内,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大体的文化氛围在那里,耳濡目染的中文环境在那里,方块字印刷的报刊杂志摆放在那里,十几亿需要中文滋养的灵魂鲜活在那里。到了美国,面对着强烈的文化冲击,我一度以为我将从此和中文绝缘,和文学绝缘,却不料这是一条绝处逢生的文学丝路,一段柳暗花明的文学之旅,一种所有离别都是为了更好的相逢的人生和命运的文学套路。
确实,作为一个对世界和人类充满好奇心的年轻人,走出了自己的舒适区域,我或许才第一次体会了在中国生活了二十六年的意义,读了十八年书的意义,以及中文和文学对我最终的影响和牵引。
在康奈尔读书的第一年,我旁听了一门英文写作课。那门课的课程名十分有趣,赫然就叫“诗歌、阅读和扯淡”。这是给低年级本科生开的一门英文诗歌赏析和写作课,这样的课程名字大约也是为了吸引年轻学生吧。
教课的是一名英文系博士生,卡尔·帕克尔,为人十分友好。学期当中,我把自己写的几首中文诗翻译成英文在课上课下讨论,卡尔十分热心,还专门帮我修改。我至今记得他说诗歌里最好不要用“爱”啊、“孤独”啊之类的大词,又说我有时候遣词造句不符合英文规矩,却十分地新奇有趣。比如有一次我用“Middle Night”,他说他们英文里有现成的“Midnight”。他也很好奇我们在中国都读那些英文诗歌,比如迪金森、惠特曼和金斯堡之类在中国有多少人知道,又问李白的《长干行》之类在中国诗歌里面到底什么地位等等。
如果说在学校里上课还是一种惯性延续的话,走上社会之后的行为大约就更具自主性。在美国上班之后,我开始订阅早就大名鼎鼎的《纽约客》杂志。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当我们阅读“纽约客”时,我们阅读些什么》。这么十几年读下来,我觉得不仅对自己的英文阅读和写作有莫大的帮助,更让我了解到美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以及世界文化的方方面面,甚至包括重新认识中国的现在和过去。
看得多了,自己也想写,我后来又报名参加了英文写作班,小说写作上了三四次,诗歌写作上了一两次,因此曾经认识一批美国文青。这大约也是我终生难忘和终生受益的一段经历。
上英文写作班,认识到自己在语言方面的许多不足。第一次小说写作课老师是个年轻女子,她很直白:你写的故事很吸引人,是个让人想“不停翻页的故事”,但是没办法,你的语言对我而言是个致命伤。刚开始,确实很沮丧,不过心想我反正是交了钱来学习的,也就厚着脸皮坦然面对了。
没想到的是,我遇到的第二位老师,皮特·赛尔金,对我写的东西大加赞赏,并且鼓励我说“语言不是个问题,自己可以一改再改,编辑也有责任帮你修改。”他看了我的习作,就说:“你的小说理应发表,并且应该在很好的杂志上发表。”我一时得意,就把他帮我修改后的小说稿给《纽约客》寄过去了,还收到了一封回信,说“尽管小说不错,但是不打算采用”之类的话。
教授写作的老师之外,更大的收获是在写作班结识了一批志趣相投的人。我们当时一个班的人,有几个后来还一直私下聚会交流,而其中我和金伯莉、威廉和詹妮佛三人相处的时间最长。那一两年里,我们延续写作班的传统,每个月聚会一次:聚会之前,就互传彼此最新的文字,聚会时则互相当面评判和指正。我们不仅交流文字,也交流生活。可惜随着各自走进婚姻、开启生育小孩的人生新篇章,终也是渐行渐远渐无消息。
说起来,这应该算是我文学之路上的一段“歧路”,却又是一段花草葳蕤的路,让我意识到中文写作对我的意义。这段和外国友人在文学上的切磋和交往,有时被我戏指为我和中文写作的一段“异国恋”。这段“异国恋”还有一个较美好的结晶:几年后,我因缘际会和另一位外国友人丹·邵仁诗合作了一部电影剧本《黄山的女儿》。
出国快二十年。最初的几年,我因为在海外网络文学上的发展,在国内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有女知秋》,并在期刊上发表了一些中短篇小说。过去几年,在包括《人民日报海外版》在内的各类海外报刊上发表了百余篇文章之后,我自觉自己的写作更为稳健和成熟。因为微信和网络的更加发达,我也在各位师友的帮助下,又开始有幸在国内期刊杂志发表一些文字,并开始更积极努力而务实的写作。过去一年,在海外出版了中短篇小说集《漂亮的人都来纽约了》之外,还出版了一本诗集《我终于失去了迷路的自由》。
从文学年龄上讲,年过半百的我理应刚刚进入一个成熟的写作期。回首看去,我自己的文学之路似乎崎岖,起于歧处和微时,却终是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朗的一条路。我觉得,我和文学、和中文写作,经过了初恋、暗恋、网恋和异国恋之后,最终两情相悦,携手走进了一段实实在在的“婚姻”。
(原发于《人民日报》海外版”华文作品“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