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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向毛主席保证永不翻案的

(2025-10-19 06:56:45) 下一个
邓小平向毛主席保证永不翻案的
 
 
 
 
 
《我保证永不翻案》!《我保证永不翻案》!《我保证永不翻案》!
 
1967年邓小平《我的自述》“我保证永不翻案” !
 
邓小平向中央保证《永不翻案》:”关于我自己,我的错误和罪过,在一九六八年六七月间写的"我的自述"中,就我自己认识到的,作了检讨。到现在,我仍然承认我所检讨的全部内容,并且再次肯定我对中央的保证,永不翻案。”《我仍然承认我所检讨的全部内容》《并且再次肯定我对中央的保证,永不翻案。》保证《永不翻案》!保证《永不翻案》!保证《永不翻案》!
 
邓小平承认错误:“我历史上最大的错误之一,是在一九三一年初不该离开红七军,尽管这个行为在组织上是合法的,但在政治上是极端错误的。”
 
邓小平承认错误:“我另一个最大的错误,是在到北京工作以后,特别是在我担任党中央总书记之后,犯了一系列的错误,一直发展到同刘少奇一块推行了一条反革命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总书记的工作,我作得很不好,没有及时地经常地向主席请示报告,犯了搞独立王国的错误。在六○、六一年困难时期,我没有抵制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等资本主义的歪风,没有遵照主席指示抓好三线的基本建设,使不该下马的也下了马,推延了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的三线建设。在工业建设方面,我主持搞的工业七十条,没有政治挂帅,没有把主席的鞍钢宪法作为指针,因而是一个错误的东西。在组织上,我看错了和信任了彭真、罗瑞卿、杨尚昆这些人。特别重大的是我长期没有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
 
邓小平承认错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揭露我和批判我,是完全应该的,它对于我本人也是一个挽救。我完全拥护主席的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完全必要的、非常及时的。“
 
邓小平承认错误:“我犯的错误很多,在"我的自述"中交代了,这里不再一一列举。我的错误的根源是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得到根本改造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结果。“
 
邓小平提出要求工作的请求:“在去年(一九七一年)十一月我在呈给主席的信中,曾经提出要求工作的请求。我是这样认识的:我在犯错误之后,完全脱离工作,脱离社会接触已经五年多快六年了,我总想有一个机会,从工作中改正自己的错误,回到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来。我完全知道,像我这样一个犯了很大错误和罪过的人,在社会上批臭了的人,不可能再得到群众的信任,不可能再作什么重要的工作。但是,我觉得自己身体还好,虽然已经六十八岁了,还可以作些技术性质的工作(例如调查研究工作),还可以为党、为人民作七八年的工作,以求补过于万一。我没有别的要求,我静候主席和中央的指示。“
 
转载:《我的自述》作者:邓小平
 
1967年6月20日至7月5日 
 
 一九五二年我到北京工作以后,特别是被“八大”选为中央总书记的十年中,我的头脑中,无产阶级的东西越来越少,资产阶级的东西越来越多,由量变到质变,一直发展到推行了一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变成了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之一。  
 
 准备党的“八大”时,指定我主持修改党章。在修改的党章中,删去了“七大”党章中以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内容,这个重大原则问题虽然不是由我提出的,但我是赞成的。我的这个罪过,对于党和人民,对于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八大”会上,我代表中央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错误地评价了苏共二十大的作用,错误地提到反对个人崇拜问题。这个报告是几个人集体起草的,这一段也不是由我写的,似乎记得还是参照一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写的,但作为主持起草的我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这是一个丧失原则立场的错误。  
 
 在考虑“八大”中央委员人选时,对过去曾有叛变行为,以后又在长期工作中有所表现的人,是否可以当中委的问题,我当时认为,对某些人可以作特殊情况处理,提为中委候选人。随即由安子文等人起草了一个文件,这个文件是完全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是极端错误的,它给一些人混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大开方便之门。我是筹备“八大”的一个重要负责人,我是赞成这个文件的,应负严重的责任。回想日本投降后,我和薄一波违反党的组织原则,介绍叛徒刘岱峰入党,虽然此事在组织上是经过上级批准的,回想起来,也是犯了与上述问题同一性质的政治错误。这直接违反了主席一九四零年十二月在《论政策》这个指示中规定的“对於叛徒,……如能回头革命,还可予以接待,但不准重新入党”这样明确的原则的。  
 
 我在担任总书记的十年中,最根本、最严重的罪行,是不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不传播毛泽东思想,长期不认识毛泽东思想在国内和国际革命中的伟大意义。没有认真学习,认真宣传,还讲过在宣传毛泽东思想中不要简单化这类的话。  
 
 一九五八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我确实高兴,但在我的思想中,从此滋长了阶级斗争减弱的观点,所以在后来的长时期中,我在处理阶级斗争的问题上,总是比较右的,无论在两条路线和两条道路的斗争方面,或者在党内斗争(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方面,都是如此。  
 
 一九六一年我参与制定了工业企业管理条例(草案)七十条,这个文件不是强调政治挂帅、即毛泽东思想挂帅的,是包含许多严重错误的东西,我对此要负主要责任。  
 
 一九六二年刮单干风的时候,我赞成安徽搞“包产到户”这种破坏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其实就是搞单干的罪恶主张,说过“不管黄猫黑猫,抓得住老鼠就是好猫”等极其错误的话。这几年,还存在着高估产、高征购的错误,每年征购任务的确定,我都是参与了的。基本建设项目,有些不该退的也退了。我作为总书记,对这些错误负有更多的责任。  
 
 一九六三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有了主席亲自主持制定的前十条,明确地以阶级斗争、两条道路的斗争为纲,规定了一套完整的、正确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方法,完全没有必要再搞一个第二个十条。第二个十条是完全错误的。在杭州搞这个文件的时候,我是参加了的,我完全应该对这个文件的错误,负重大的责任。  
 
 我主持书记处工作十年之久,没有系统地总结问题和提出问题,向毛主席报告和请示,这在组织上也是绝不允许的,犯了搞独立王国的错误。一九六五年初,伟大领袖毛主席批评我是一个独立王国,我当时还以自己不是一个擅权的人来宽解,这是极其错误的。近来才认识到,独立王国不可能没有政治和思想内容的,不可能只是工作方法的问题。既是独立王国,就只能是资产阶级司令部的王国。书记处成员前后就有彭真、黄克诚、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等多人出了问题,这是与我长期不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不突出毛泽东思想的错误密切关连的,结果我自己最后也堕落到这个修正主义份子的队伍中了。在书记处里,我过份地信任彭真,许多事情都交给他去处理,对杨尚昆安窃听器,我处理得既不及时,又不认真,对此我应负严重的政治责任。在处理对罗瑞卿斗争的问题上,我同样犯了不能容忍的严重错误。   大量事实表明,在每个重要关节,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中,我不是站在无产阶级方面,而是站在资产阶级方面;不是站在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社会主义道路方面,而是站在资产阶级路线和资本主义道路方面。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我就同刘少奇提出了一条打击革命群众、打击革命左派、扼杀群众运动、扼杀文化大革命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毛主席《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出来后,我才开始感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接着,革命群众大量揭发了我多年来在各方面的错误和罪行,才使我一步一步地清醒起来。我诚恳地、无保留地接受党和革命群众对我的批判和指责。当我想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行给革命带来的损害时,真是愧悔交集,无地自容。我完全拥护把我这样的人作为反面教员,进行持久深入的批判,以肃清我多年来散布的流毒和影响。对于我本人来说,文化大革命也挽救了我,使我不致陷入更加罪恶的深渊。  
 
 我入党四十多年,由于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得到改造,结果堕落成为党内最大的走资派。革命群众揭发的大量事实,使我能够重新拿着一面镜子来认识我自己的真正面貌。我完全辜负了党和毛主席长期以来对我的信任和期望。我以沉痛的心情回顾我的过去。我愿在我的余年中,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努力用毛泽东思想改造我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对我这样的人,怎样处理都不过分。我保证永不翻案,绝不愿做一个死不悔改的走资派。我的最大希望是能够留在党内,请求党在可能的时候分配我一个小小的工作,给我以补过从新的机会。
 
 我热烈地欢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
 
附:《邓小平给毛泽东的信》
 
(一九七二年八月二日)(这封信是邓小平委托江青递交毛泽东的)
 
编者按:《这封信是邓小平委托江青递交毛泽东的》。《邓小平委托江青》,看来江青对邓小平还有用。而走资派邓小平篡权后又是如何对待江青的?
 
主席:
 
前天,(八月一日)我第四次同全体职工一块,听了关于林彪反党反革命集团阴谋叛乱的罪证,和关于陈伯达反共份子、托派、叛徒、特务、修正主义份子的历史材料,使我更加感到,如果不是文化大革命和广大深入的群众运动这面无比巨大的照妖镜,这样迅速地把这帮牛鬼蛇神的原形显照出来,特别是如果不是主席这样从他们的世界观以及他们的政治观点和阴谋活动,及时地查觉出他们的反动本质和极大的危害性,并迅速地把他们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如果一旦他们完全掌握了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那不但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会变到资本主义复辟,而且会使我们的国家重新沦入半殖民地的地步,更不知会有多少人头落地。没有疑问的,那时,革命的人民和真正的共产党人最终会起来把他们打倒,恢复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但是这要经过多长的痛苦的历史反复啊!言念及此,真是不寒而栗。
 
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打倒了刘少奇反革命的资产阶级司令部之后,又打倒了林彪、陈伯达这个反革命集团,再一次为党和国家消除了最大的危险,使我不禁欢呼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
 
对于林彪和陈伯达,我没有什么重要材料可揭发,特别是对于他们的历史我一无所知,只能回忆一下平时对他们的感觉。
 
对林彪,我过去觉得他很会打仗,我不相信什么百胜将军,不打败仗的将军是没有的,事实上他也不是每战必胜的,但认为他毕竟是一个军事能手。他的沉默寡言,我也觉得是一个长处。在历史上,我知道他犯了两个错误,一次是在长征时,他同彭德怀搞在一块,反对毛主席的领导,他历来标榜自己是反对彭德怀的,但在这样非常困难的关头,却同彭德怀结成同盟,搞秘密串连,如果没有主席的威望和坚强的领导,不知会成什么局面。再一次是抗美援朝,这也是一个严重的政治关头,他又出面反对主席的极端重要的政治决策,并且拒绝到朝鲜作战,按说他是比彭德怀要适当的人选,而他竟拒绝了,在实质上说,他是怕美国,不相信会打败美帝,不相信自己的正义立场和自己的力量。这两件事,一直到八届十一中全会,在大家的自我批评的空气中,他才轻描淡写地说了一下。
 
在全国解放后,我从一些事情中,逐渐觉得他是一个怀有嫉妒心和不大容人的人。这我是从他对罗荣桓、刘伯承等同志的态度中看出的。刘伯承同志在军事学院的教学方针中是有缺点和错误的,批判是应该的,但是林彪和彭德怀一块,对刘的批评不是与人为善的,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更是声色俱厉的,他们甚至说刘在二野没起什么作用,似乎只有我在那里起作用,当时我曾为此说过,没有那样能够很好合作的司令员,我这个政治委员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我记得在常委也说过),对我这个态度,林彪当然是不高兴的。罗荣桓同志同林彪是老战友,按说他们应该是很好的,罗荣桓同志为人的朴实、诚恳和厚道,是大家所知道的,罗在干部中是很有威信的,林彪就说过,四野干部有事都找罗,不找他。记不得是在一九五几年,罗荣桓同志曾指出林彪在宣传毛泽东思想中,只强调老三篇,是把毛泽东思想庸俗化,林彪非常不高兴,从此对罗的关系很坏。至于对贺龙的关系,大家是知道的。
 
对于罗瑞卿问题的处理,我是有错误的。在罗瑞卿问题出来前,我一直认为罗瑞卿同林彪的关系是不会坏的,我一直觉得罗是林的老部下,罗当总长又是林推荐的,应该没有问题,所以,当一九六六年初(一九六五年十二月)林彪提出罗瑞卿问题时,性质是那样严重,我的感觉是很突然的。而在叶群向我诉述罗瑞卿如何反对林彪,如何企图夺权时,又夹着一些罗如何轻视我的话,我听了并不舒服,我总觉得其中含了一些个人的东西,在方式上多少带一些突然袭击的性质,这多少影响我在处理罗的问题犯下那样不容宽恕的错误。对于林彪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现在看来,他的确是为的打着红旗反红旗,是准备夺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的步骤,但是过去我一直认为他抓得对,抓得好,比我好得多。我过去的最大错误之一,就是没有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但是,过去在两点上我一直是不同意的,一是林彪只强调老三篇,多次说只要老三篇就够用了,我认为毛泽东思想是在一切领域中全面的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只讲老三篇,不从一切领域中阐述和运用毛泽东思想,就等于贬低毛泽东思想,把毛泽东思想庸俗化;一是总感觉林彪的提法是把毛泽东思想同马列主义割裂开来,这同样是贬低了毛泽东思想的意义,特别是损害了毛泽东思想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反对国际修正主义运动中的作用,我从阿尔巴尼亚同志的态度了解到这一点,我是赞成强调毛泽东思想对于马列主义的继承、捍卫和发展作用的。
 
对于军队建设,我过去一直肯定林彪在这方面的作用。过去我只觉得他在强调人的决定因素的时候,忽略了军事技术和战术的训练。林彪多次说,只要人不怕死就会打胜仗,这是正确的,又是片面的。在文化大革命中,我见到"毛主席缔造的、林副主席直接指挥的"这样的提法,觉得有点刺眼,只觉得这是提高林彪威信的提法,不敢有别的想法,现在原形毕露,才恍然大悟了。
 
对于陈伯达,他的历史我一无所知,甚至在延安写的三民主义概论我也不知道。我对陈的印象是,这个人很自负,很虚伪,从来没有自我批评。他会写东西,我从来没有听到他赞扬过别人写的好东西。对于能写的别人,他是嫉妒的,例如对胡乔木。 他经常的口头禅是"我是个书生,不行",这就是他唯一的自我批评。他看不起没有他参与过的文章或档。如果他提出过什么不正确的意见,而后来被批判了,他不再说就是,从来没听他说他在那件事搞错了。例如,他对工业七十条说过不好,他究竟对哪些不同意呢?没听他说过。我只知道他在工业方面提出了两个主张,一个是搞托拉斯,一个是要搞计件工资制。搞托拉斯,我们试验过,这意味着工业的更加集中,对于发挥地方积极性的方针是有很大矛盾的。搞计件工资制(他为此专门在天津搞了个调查材料)是意味要进一步地搞物质刺激,这肯定不如"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相结合"的制度好。以后他不说这两个东西了。因为他提出七十条不好,中央曾指定他负责修改,后来我还催问过他几次,他始终迟迟不搞,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写批判苏联修正主义一批文章时,由于是在康生同志那一个班子写的,陈伯达一直没有兴趣参加。只在搞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二十五条时,由于指定他主持修改,才积极起来。总之,这类的事,还有不少,只是细节记不起来了。陈伯达多年没有主持过什么工作,对他这样一个握笔杆子的人,总要原谅些,所以我对他的印象只是一般的。至于他在主持文化大革命中的事情,特别是九届二中全会的事情,只是在听了中央文件的传达后,才知道像他这样一个坏蛋,以往那种表露不是什么奇怪的。
 
主席知道,林彪、陈伯达对我,是要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如果不是主席的保护,我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了。
 
我同全党全国人民一道,热情地庆祝在摧毁了刘少奇反革命资产阶级司令部之后,又摧毁了林彪反党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
 
关于我自己,我的错误和罪过,在一九六八年六七月间写的"我的自述"中,就我自己认识到的,作了检讨。到现在,我仍然承认我所检讨的全部内容,并且再次肯定我对中央的保证,永不翻案。
 
我历史上最大的错误之一,是在一九三一年初不该离开红七军,尽管这个行为在组织上是合法的,但在政治上是极端错误的。
 
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我基本上执行了毛主席的正确路线,当然也犯过一些个别的错误。
 
我另一个最大的错误,是在到北京工作以后,特别是在我担任党中央总书记之后,犯了一系列的错误,一直发展到同刘少奇一块推行了一条反革命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总书记的工作,我作得很不好,没有及时地经常地向主席请示报告,犯了搞独立王国的错误。在六○、六一年困难时期,我没有抵制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等资本主义的歪风,没有遵照主席指示抓好三线的基本建设,使不该下马的也下了马,推延了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的三线建设。在工业建设方面,我主持搞的工业七十条,没有政治挂帅,没有把主席的鞍钢宪法作为指针,因而是一个错误的东西。在组织上,我看错了和信任了彭真、罗瑞卿、杨尚昆这些人。特别重大的是我长期没有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揭露我和批判我,是完全应该的,它对于我本人也是一个挽救。我完全拥护主席的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完全必要的、非常及时的。
 
我犯的错误很多,在"我的自述"中交代了,这里不再一一列举。我的错误的根源是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得到根本改造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结果。
 
在去年(一九七一年)十一月我在呈给主席的信中,曾经提出要求工作的请求。我是这样认识的:我在犯错误之后,完全脱离工作,脱离社会接触已经五年多快六年了,我总想有一个机会,从工作中改正自己的错误,回到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来。我完全知道,像我这样一个犯了很大错误和罪过的人,在社会上批臭了的人,不可能再得到群众的信任,不可能再作什么重要的工作。但是,我觉得自己身体还好,虽然已经六十八岁了,还可以作些技术性质的工作(例如调查研究工作),还可以为党、为人民作七八年的工作,以求补过于万一。我没有别的要求,我静候主席和中央的指示。
 
衷心地敬祝主席万寿无疆!
 
邓小平
 
一九七二年八月三日(这封信是邓小平委托江青递交毛泽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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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bing1993 回复 悄悄话 利己者为获利是会说一些真话的






自私自利就能对自己的回报最大。在获得自身利益时的利己主义者是会说一些“真话”的。当然,这些“真话”是不是违心的说的,只有这个利己者自己知道。但说的事情一定是实事求是的真实的存在的。否则,这个利己者在当时也得不到自身利益的。

《绝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都属于“知识分子“之类。都是权贵上等的人,所谓有体面的有名的有知识有学问的人。

最精致的利己主义这类人好处一定是自己,绝对不让自己吃亏,但是面上一定把自己包装的特别公正,特别仗义。特别讲“真话“的。

最精致的利己主义这类人绝对不会让自己吃大亏的,表面也许会吃一些小亏。总是要做出一些实事得到认可的。

“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

最精致的利己主义这类人:《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说明了一切。两面派。投者分子,机会主义者。

《懂得配合》:就是头脑活络,机灵,想法多,主意多,能发现问题,精明。

《善于表演》:“善于表演,懂得配合”,已成为当下中国社会的“流行病”。把自身和生活中最光鲜靓丽的一面示人,于是精心打造了华丽丽的“人设”,把真实的自己隐藏起来。

对“成本哲学”和“功利社交”的畸态迷恋。

形象,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表征家世、地位、角色、声望、荣耀和社会关系。与行动和实践相比,“表演”在维护形象上,投入小、见效快、产出大,是博得好人缘、拉高支持分的捷径之一。通过相对低成本的“表演”“穿衣戴帽”后,就有机会被喜欢、被赏识、被信任、被提拔……幸运者还可能因而走向成功,推动个人形象快速“变现”。“变现”!“变现”!“变现”!

习惯性“表演”之下,享受虚荣的心逐渐麻木。当赞美越来越多,气泡越吹越大的时候,自发性的人格分裂渐成常态。过度“表演”,折射出中国文化里的“面子基因”。过分强调“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更有甚者愿意“打肿脸充胖子”。视面子过重,令国人在为人处世中多了些“表演”的痕迹和况味;爱面子之深,令国人在任何情景下都想为自己争面子,甚至不惜通过“表演”、伪装、造作来占据一席之地。

国内同行聚会,多是寒暄、互捧、秀优越。为取悦他人而投其所好,为掩饰自己而无所不用其极;一些不顾现实情况的刻意为之,看似长袖善舞,实则急功近利。这些矫揉与粉饰长此以往,侵蚀的是一个民族的独立人格;久而久之,丢失了坚持和有主见的我们,要么媚权、媚钱,要么媚俗、媚众。

《高智商》,《世俗》,《老道》聪明人。有学问。有知识。有权力。有名人。上等人。

就如邓小平,杨振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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