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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开披着《共产党》外衣的中国

(2024-07-22 09:59:49) 下一个

撕开披着《共产党》外衣的中国

 

 


走资派邓小平篡权复辟资本主义改革开放后的中国,走资派中国政府自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有人将走资派中国政府称为特色资本主义。总之,走资派中国政府己不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的真正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科学社会主义国家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的真正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和行行式式如特色的,空想的社会主义是完全不同的。区别在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的真正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科学社会主义是由真正的毛泽东一代人初创的中国共产党的宣言中所要的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制度。而不是别的特色的社会主义。

现代全世界的所谓的政客们,历史学家们,经济学家们都活在谎言之中,全世界的所谓的知识分子们,砖家叫兽所谓的精英们都是谎言砖家造谣的皮包公司。中国走资派邓小平的造谣总公司说,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时,全世界都顺着说。似乎中国走资派邓小平的造谣总公司自己也心慌,就在社会主义前面加了个“特色“。而那些政客们,历史学家们又都顺着说。当搞市场经济时又似乎说不通时,就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主义“。那些经济学家们也顺着说。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上大学的应该有亿万人,博士硕士多达几百万。大学千万所,马列学院有很多,学马列的,学历史的,学经济的等等千千万万个毕业生,搞不清现代中国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即便按中国走资派邓小平的造谣总公司的说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那么,不知道马列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什么吗?《社会主义》有形形式式,有空想社会主义,有各种特色社会主义,但都不是马列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这一点马列毛泽东都说得很清楚明白。而走资派邓小平是说过,他不懂社会主义是什么,但他说的中国是特色社会主义,而不是马列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因而现代中国不是真正的《共产党》领导的马列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国家。

现代中国不是真正的《共产党》领导的马列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国家。理由如下:

真正的《共产党》领导的马列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在马克思著作中,列宁的著作中,毛泽东著作中讲得很清楚明白。在这儿不详细说了。有兴趣的去学学即可,真正要想反对共产主义,反对马列毛主义,消灭共产党这么一件大事,必须知己知彼才能做得到。

是不是《科学社会主义国家》有成功的案例参照对比,即新中国毛泽东时代就是真正的《共产党》领导的马列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国家。

走资派邓小平篡权复辟资本主义后的改革开放的四十多年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可以说是中国特式资本主义。

具体来说,《生产资料》:毛泽东时代有千万个大大小小的是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全民企业和社办企业,都是公有制。邓小平时代是私有制,都是私有企业和资本家企业。前者没有资本家。后者重新生产资本家。

《经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别。走资派40多年的改革开放所推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股市大跌、楼市危机、企业困境,旧模式难以为继。一些反对去杠杆的人说,这是国进民退的灾祸。因为银行不给民营企业贷款了,企业没钱了。上市公司从股市上圈了大笔的钱,老板又以股权质押拿走了大笔的钱。他们怎么还缺 钱呢?他们为什么还是把企业搞得不死不活?

毛泽东时代的工厂不是国有企业,是全民或集体企业。企业是人民所有,人民经营。毛泽东认为国家建工厂是养活工人的,工厂赚了钱,国家就扩大生产、增加就业。工厂培养了工人,工人是生产力,他们学会了技术和管理,就派他们去建新工厂。工厂实行民主管理,每个工人都能发表意见,提合理化建议,厂长从优秀的工人提拔,厂长的工资和工人一样多。

《人民代表》:工农多和工农少之别。

《干部和官员之别》:前者为人民服务。后者为人民币服务。

《股票》:社会主义没有。不劳而获剥削者的一种赚钱游戏。

《住房》:免费和买卖的区别。

《教育》:免费和用钱买教育的区别。

《医疗》:免费和先付钱后看病的区别。

《工作》:政府安排和自己找工的区别。

《工作时间》:八小时工作和九九六工作的区别。

《妓女》:有和无区别。

《贩毒吸毒》:有和无区别。

《贩卖妇女儿童》:有和无区别。

《四大自由》:有和无区别。

《罢工游行》:有和无区别。

《对待学生运动》:支持和镇压的区别。

《对待妇女》:妇女能顶半片天和铁链女的区别。

《流浪汉》:有和无区别。

《五保户》:有和无区别。

《政府工作的》:干部和官员的区别。

《资本家》:无和有的区别。

等等。

新中国毛泽东时代也承认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叫三大差别。也不是完全的一大二公平均主义。工人有八级工,工资有差别。

国家给工人的工资、福利比如免费上学、医疗等就是所有者的回报。干得好,贡献大,就能提拔。管理者干部如果多吃多占、不参加劳动和办事不公,就会被 监督,就干不下去。

比如土地是全民所有。除了国防、交通、水利、工厂、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国家是不能随意征收农民土地的。征收了农民土地,给予补偿就是让他们当工人,吃国库粮。是不能把全民所有的土地拿来出售的。全民土地征收出售所得应该是全民所有,而不能当作财政政府花掉。

这恐怕是国有和全民所有的区别。全民所有,你不能把所有者下岗,也不能把所有者的东西随意拿走。

有人说,毛泽东时代的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制不活,不能发挥“能人”的积极性,大家都说了算,都想做主人,根本没法决策,企业如何办?

因此,中国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

那个时候的政府确实没有多少钱,财政不能说是崩溃,但比较穷。因为税收少。政府也不养那么多人,一个县委大院200多个人,有的人还是亦工亦农,不是干部,不发工资,用粮食来换粮票,干部的工资也少。积累的资金也多用于建工厂了。

因此,毛泽东身后,太多干部恢复了官位,很多 人要进机关当官,人员成倍、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增加,当然就没钱了。当然就是崩溃的边缘,没有给他们留下养官的钱。

他们突然发现,毛泽东时代太不重视官员了,国家养的官不多,但养的人却很多。几千万工人都是国家养的,都是拿财政的钱,国家发工资。这就动起工人的脑筋。让工人下岗,国家不给工人发工资,财政就有了很大一块钱。

做到这一步就要国有企业改革,第一项改革就是“拨改贷”。建企业而国家不再出资出钱,用银行贷款,企业自负盈亏,然后就是承包经营,再后来就是彻底的民营化,送了,卖了! 政府彻底解除企业包袱,而且还要企业交更多的税收。

这个期间最难的是观念的转变。工人会说,我以前跟机关干部是同样的身份,没有差别,为什么我就要下岗自谋职业,而机关干部就越来越多,差别越来越大? 就有了稳定压倒一切!

从战争中走过来的中国共产党建立新中国,必然带有强烈的军事化的东西,以军事化办工厂和管理社会是不可避免的。而军事化的那套东西也是行之有效的,效率非常高。效率和速度高到让美国和西方国家害怕。但人总不能一直生活在战争之中,毛泽东那代人生活在战争之中,后来的人当然要改革和改变。军事化要向经济建设过渡,军事化要向计划经济过渡,计划经济要向市场经济过渡,这是必然的。

走资派割断历史,作彻底否定的错误的改革开放。

毛泽东经济建设的方向、路线是不能否定的,那个时候的建设速度和质量是没人可比的,那个时候人心和凝聚力也是前无古人的,27年走过西方300年的工业化历程,追平信息化技术,这是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的,是世界奇迹。

而这个奇迹就是那个时候的工厂和工人创造的。

27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中国建了这么多工厂。这些工厂效益如何?

建这么多工厂不就是这些工厂的效益积累起来的。中国既无内债,也无外债,建设资金都是靠这些工厂积累起来的,滚雪球式发展,并且还实现了两弹一星等高科技的重大突破。那个时候只见工厂天天建,很少见到工厂倒闭。建了成片的工厂,还没有一分钱的欠债,效益还不好?

现在走资派中国经济讲的多是投资花钱,很少听到讲赚钱,讲效益。听到的多是房地产和金融P2P,几乎听不到建工厂。上市公司当然是好企业,可你见过几家效益好的,多是负债累累,现在股权质押贷款又还不上了,要政府来救,还说又酸酸地说“国进民退”了。

那些民营化了的国有企业呢? 毛泽东时代的企业还留下几家?

改革是发展企业,让企业更多更大,改死了,改没了,肯定不是改革的初衷。

可以把现在的企业和毛泽东时代的企业对比 一下,才能有正确的结论。

不能用实践先验论标准来彻底否定。

40多年的实践,已经为中国企业的发展历程进行一次真理的检验。

这些股权质押贷款都还不上,银行一收贷就活不下去的企业机制多么好、老板多么英明,效益多么好,恐怕是说不出口的。

还有那一大堆根本不想还也还不上的地方债,也恐怕不能再吹是政绩。

当然也没人敢说空前绝举世无双的房地产、高房价是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

40多年走资派时代,就是一地鸡毛,一堆债,一摊烂帐。

应该撕开披着《共产党》外衣的走资派中国的面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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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bing1993 回复 悄悄话 《宪法》和《法律》是可以改的






为了第三次连任,修改了《宪法》。为了治某些人,可以制造出新的《法律》来。有了《宪法》和《法律》,现官在台上掌权者可以不听不做甚至违法,何奈?一条《法律》众人都违反了,又有何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从走资派改革开放后的全中国层面来看,即便涉及违法,“996工作制”依旧普遍存在。

《宪法》:毛泽东在杭州亲自组织起草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五四宪法》的诞生。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称《五四宪法》。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宪法的颁布实施,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五四宪法》是由毛泽东亲自率领工作班子在杭州起草的,在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留下了一段意义隽永的佳话。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讨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制定宪法的问题,周恩来总理就此作了说明。毛主席在会上说:“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了”。在会上,大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毛主席亲自率领的宪法起草小组从1953年12月27日进驻杭州,到1954年3月离杭返京,历时两个多月。3月23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宪法草案。毛主席在会上说:“这个初稿可以小修改,可以大修改,也可以推翻另拟初稿。”

宪法起草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宪法草案初稿进行认真讨论后,交由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和地方领导机关、社会各方面代表8000多人进行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先后收到了590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宪法起草委员会先后7次召开会议,对上述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共采纳了其中的100多条。

6月1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一致通过宪法草案。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宪法起草委员会提出的宪法草案。毛泽东还在会上就宪法草案作了详细的说明。在这次会议上作出了公布宪法草案决议,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再作修改。

尔后历时两月,在全国范围内收到了110多万条修改意见和建议,从中博采众长,集思广益,再次进行认真修改。9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宪法草案。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召开。9月20日,在会上一致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四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中国人民经过长期斗争而得来、由人民亲手制定、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法。《五四宪法》的通过与实施,推进了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发展完善,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新纪元。《五四宪法》是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即《七五宪法》。

《五四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七五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八二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今天的走资派特色中国政府能依据《宪法》做事吗?

《七五宪法》第二十八条 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第二十八条 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

《七五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允许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在城镇街道组织、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队统一安排下,从事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同时,要引导他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

《七五宪法》第六条 国营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

《七五宪法》第七条 农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现阶段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一般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在保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人民公社社员可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牧区社员可以有少量的自留畜。

《七五宪法》第八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公共利益。

《七五宪法》第九条 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七五宪法》第十条 国家实行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方针,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在社会生产不断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七五宪法》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反对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干部都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国家机关都必须实行精简的原则。它的领导机构,都必须实行老、中、青三结合。

《七五宪法》第十二条 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文化教育、文学艺术、体育卫生、科学研究都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七五宪法》第十三条 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七五宪法》第十四条 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国家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地主、富农、反动资本家和其他坏分子的政治权利,同时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为守法的自食其力的公民。

现代走资派特色中国政府官员们有哪一点遵照《宪法》去做的。

1958年8月21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表示:

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大跃进以来,都搞生产,大鸣大放大字报,就没有时间犯法了。……

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

军队靠军法治人,治不了。

实际上是一千四百人的大会治了人,民法、刑法那样多条文,谁记得了。

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韩非子是讲法治的,后来儒家是讲人治的,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开会也是法,治安条例也靠成了习惯才能遵守,成为社会舆论,都自觉了,就可以到共产主义了。

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

毛泽东提到,“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个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
yongbing1993 回复 悄悄话 《宪法》和《法律》是可以改的






为了第三次连任,修改了《宪法》。为了治某些人,可以制造出新的《法律》来。有了《宪法》和《法律》,现官在台上掌权者可以不听不做甚至违法,何奈?一条《法律》众人都违反了,又有何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从走资派改革开放后的全中国层面来看,即便涉及违法,“996工作制”依旧普遍存在。

《宪法》:毛泽东在杭州亲自组织起草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五四宪法》的诞生。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称《五四宪法》。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宪法的颁布实施,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五四宪法》是由毛泽东亲自率领工作班子在杭州起草的,在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留下了一段意义隽永的佳话。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讨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制定宪法的问题,周恩来总理就此作了说明。毛主席在会上说:“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了”。在会上,大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毛主席亲自率领的宪法起草小组从1953年12月27日进驻杭州,到1954年3月离杭返京,历时两个多月。3月23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宪法草案。毛主席在会上说:“这个初稿可以小修改,可以大修改,也可以推翻另拟初稿。”

宪法起草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宪法草案初稿进行认真讨论后,交由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和地方领导机关、社会各方面代表8000多人进行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先后收到了590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宪法起草委员会先后7次召开会议,对上述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共采纳了其中的100多条。

6月1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一致通过宪法草案。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宪法起草委员会提出的宪法草案。毛泽东还在会上就宪法草案作了详细的说明。在这次会议上作出了公布宪法草案决议,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再作修改。

尔后历时两月,在全国范围内收到了110多万条修改意见和建议,从中博采众长,集思广益,再次进行认真修改。9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宪法草案。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召开。9月20日,在会上一致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四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中国人民经过长期斗争而得来、由人民亲手制定、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法。《五四宪法》的通过与实施,推进了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发展完善,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新纪元。《五四宪法》是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即《七五宪法》。

《五四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七五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八二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今天的走资派特色中国政府能依据《宪法》做事吗?

《七五宪法》第二十八条 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第二十八条 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

《七五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允许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在城镇街道组织、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队统一安排下,从事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同时,要引导他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

《七五宪法》第六条 国营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

《七五宪法》第七条 农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现阶段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一般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在保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人民公社社员可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牧区社员可以有少量的自留畜。

《七五宪法》第八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公共利益。

《七五宪法》第九条 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七五宪法》第十条 国家实行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方针,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在社会生产不断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七五宪法》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反对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干部都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国家机关都必须实行精简的原则。它的领导机构,都必须实行老、中、青三结合。

《七五宪法》第十二条 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文化教育、文学艺术、体育卫生、科学研究都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七五宪法》第十三条 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七五宪法》第十四条 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国家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地主、富农、反动资本家和其他坏分子的政治权利,同时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为守法的自食其力的公民。

现代走资派特色中国政府官员们有哪一点遵照《宪法》去做的。

1958年8月21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表示:

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大跃进以来,都搞生产,大鸣大放大字报,就没有时间犯法了。……

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

军队靠军法治人,治不了。

实际上是一千四百人的大会治了人,民法、刑法那样多条文,谁记得了。

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韩非子是讲法治的,后来儒家是讲人治的,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开会也是法,治安条例也靠成了习惯才能遵守,成为社会舆论,都自觉了,就可以到共产主义了。

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

毛泽东提到,“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个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
yongbing1993 回复 悄悄话 《中国共产党》专利属于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专利属于毛泽东。《中国共产党》的专利属于毛泽东时代的真正的共产党员们。《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国的工人阶级和同盟军农民阶级为主要成员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信仰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理想社会是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武装夺取政权后走的是马列主义科学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时代的近三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绩的。

新中国十几亿人中绝大多数人的支持得民心者得天下,所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真正的《中国共产党》是由属于人民自己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党,而不再是人民之外、人民之上的“精英”和“统治者”。《工人阶级》必须是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人民力量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的特点所显示的,既不是“民心”之外的“党心”,而是“党心”成为“民心”的一部分; 也不是“水”和“舟”的两个事物,而是鱼水之间的生命交融。和人民之间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成为中国共产党全部路线、方针、政策的灵魂和全部政治经验的结晶。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奋斗中,围绕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总结出一系列理论的、政策的、工作方法的独特经验。这成为毛泽东思想的基础。

为此做出最大贡献的,是毛泽东。《中国共产党》专利属于毛泽东。

可以把毛泽东关于人民群众历史地位、关于党同人民群众关系问题的独创性见解,概括为如下要点。

“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国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但是始终构成人民的绝大多数。

中国人民中最先进、最革命的阶级是工人阶级,工农联盟是人民力量的基础,广大的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也属于人民。在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并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工人阶级》必须是领导阶级。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个论断提出于抗日战争时期。

1960年5月,毛泽东在河南郑州分别会见来自非洲、拉丁美洲、亚洲一些国家的朋友时:"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

毛泽东说:" 过去打仗,靠的是人民; 现在建设,靠的还是人民。一切成就都来自人民自己的努力。”

毛泽东又说:“领导人和人民不能分开,而是人民的一部分"。

毛泽东又说:"中国人民在自己的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其中包括了你们,也包括了我。如果脱离人民,做官当老爷,那就不能包括。领导人和人民也不能等量齐观。今天我向拉丁美洲朋友讲了,人民是决定的因素。应当突出决定的因素,不应当突出‘非决定的因素’。就是说,应当突出人民,绝不要突出个人。”

“卑贱者最聪明”,人民是真正的英雄。

中国人民中间,有成千成万的“诸葛亮”。每个乡村、每个城镇,都有那里的“诸葛亮”。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人民群众有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的无限的创造力。社会的财富是工人、农民和劳动知识分子自己创造的。

只要这些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又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不是回避问题,而是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任何人间的困难总是可以解决的。首先要向群众学习。学马列,拜群众为师,就灵了,就容易学好。必须明白,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天才是靠群众路线、集体智慧。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不是反动派的。中国必须独立。中国必须解放。

中国人民是勇敢的,有骨气的,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作主张,自己来处理,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国家再有一丝一毫的干涉。

《中国共产党》的指示和政府的法令是领导和帮助群众,而不是给群众以恩赐。恩赐的观点是不对的。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一定时期,农民会用自己的双手丢弃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

中国人民绝大多数其政治觉悟甚高,他们能够判断是非曲直,决不会盲目跟随反动派走。中国老百姓受苦难,他们是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要依靠群众,不能再走回头路。民主是一条新路。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人人负起责任来,才不会人亡政息。

《中国共产党》组织起来,实现人民的大团结。

帝国主义敢于欺负我们,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民众的无组织状态。中国各民族不团结,是旧中国统治者统治的结果,也是帝国主义挑拨离间的结果。党的基本任务,是宣传群众和组织群众。共产党员每到一地,都要深入群众,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启发和帮助群众提高,在群众内心自愿的原则下,帮助群众逐步组织起来。

首先要使先锋队觉悟,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还必须使全国广大人民群众觉悟。动员了全国的老百姓,就造成陷敌于灭顶之灾的汪洋大海。组织起来,将自己由利于反动派剥削压迫的散沙状态改变为团结状态,实现人民的大团结,是中国人民长期斗争的一个成果。

《中国共产党》的路线就是人民的路线。

《中国共产党》人彻底地为人民利益工作,认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归宿,一切言论行动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所拥护为最高标准。

《中国共产党》是革命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又是建设事业、群众生活的领导者和组织者。

《中国共产党》取得领导地位,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 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们就拥护我们。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革命人民群众。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中国共产党》率领被领导者(同盟者)向着共同的敌人作坚决的斗争,并取得胜利;

第二,《中国共产党》对被领导者给以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同时对被领导者给以政治教育。要使群众认识,共产党代表他们利益,和他们呼吸相通,接受共产党的政治号召,把革命当作他们的生命和他们无上光荣的旗帜。没有这两个条件或两个条件缺一,都不能实现领导。

《中国共产党》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就要真心诚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活和生产问题。要组织、领导和帮助人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高文化,解决油盐柴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孩子的问题、读书上学的问题、生疮害病的问题。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替人民着想。部队负责同志要替战士着想。机关负责同志要替大厨房着想,替杂务人员着想。群众生产、群众利益、群众经验、群众情绪,群众的每一要求与每一提议,一切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都是领导干部应该时刻注意的,都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中国共产党》员不是要做官,而是要真诚地为人民服务。

《中国共产党》人是革命的先锋队。共产党人热爱人民,真诚地为人民服务,不是要做官,而是要革命,不能有一时一刻脱离群众。在民众运动中,共产党人是民众的学生和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

在政府工作中,《中国共产党》人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鲁迅的两句诗——“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应该成为共产党人的座右铭。“千夫”就是敌人,对于无论怎样凶恶的敌人都绝不屈服。“孺子”就是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一切共产党员,都应该学鲁迅的榜样,做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中国共产党》员应该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

无论在什么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员一定要同群众相结合。每到一地,都要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都要细心倾听群众的呼声。应该经风雨、见世面,这个风雨,就是群众斗争的大风雨,这个世面,就是群众斗争的大世面。

凡属真正团结一致、联系群众的领导骨干,必须从群众斗争中逐渐形成,而不是脱离群众所能够形成的。我们党有成百万有经验的干部,这些干部,大多数是好的,是土生土长,联系群众,经过长期斗争考验的。有建党时期的,有北伐战争时期的,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有抗日战争时期的,有解放战争时期的,有全国解放以后的,这些干部是我们国家的宝贵财富。我们有在不同革命时期经过考验的这样一批干部,就可以“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

《中国共产党》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革命和建设,如果领导者是一个狭隘的小团体是不行的,党内仅有一些不识大体、没有远见、没有能力的领袖和干部也是不行的。一切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人民是主人。老百姓可以骂我们,我们却不应该骂他们。

这就是毛泽东创建的《中国共产党》。因此《中国共产党》的专利权属于毛泽东,以及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中国共产党人。

而走资派们哪一点还有《中国共产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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