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自恋的杜拉斯
杜拉斯是自恋的,为什么这样说呢,请看她在《情人》开篇的第一段描写。
[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这是只有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依然充满了爱意的人才能够说出来的话。这段话会让所有担忧爱情随着容颜逝去的女人们,感动不已。
还有全书的最后一段,也是故事的痛中之痛,点睛之笔。
[ 战后许多年过去了,经历几次结婚,生孩子,离婚,还要写书,这时他带着他的女人来到巴黎。他给她打来电话。是我。她一听那声音,就听出是他。他说:我仅仅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说:是我,你好。他是胆怯的,仍然和过去一样,胆小害怕。突然间,他的声音打颤了。听到这颤抖的声音,她猛然在那语音中听出那种中国口音......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到他死。]
很多年过去了,两人又在巴黎,通过缠绕的电话线,互相问候着。那个熟悉的声音说,“你知道吗?我爱你至今,至死依然爱你。”
世界上恐怕任何一个女人都希望,当自己老了,有一个男人走过来,对她说,“我爱你,爱你到死!”
苏芩曾经说过,也许,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葬着一个未亡人吧。有一种痛,就是想念一个不可能的人。
历尽沧桑的杜拉斯,那时已经是七旬老人了。暮年将至,那被唤起的记忆潮水起起伏伏,她就会给你讲一个她的从15岁到18岁的爱情故事。
02
懂得才能理解,失去才知爱过。
在杜拉斯心里,总有一张没有被拍摄到的老照片,那是一张很重要的场景照,就是她过河时的样子,一下子就吸引到了男主角的出现。
那时她才十五岁半,体形纤弱修长。穿着一件真丝连衫裙,腰间扎着一条皮带,脚上是一双镶金条的高跟鞋,头上戴着一顶平檐男帽,梳着两条垂在胸前的辫子。敷了脂粉,搽了口红。在渡船的甲板上,臂肘支着船舷,孤零零地一个人。
他就从黑色的轿车里走出来。一开始,他拿出一支烟请她吸,他的手是颤抖的。
为什么颤抖呢?因为那里有种族差异,他必须要克服那种差异。因为他是一个黄种人,正在搭讪一个白人小姑娘。
其实,《情人》本应是一个很凄惨的故事。
那是一个非常悲剧的白人家庭。过早病逝的父亲,疯狂的母亲,有暴力倾向的两个哥哥,一家人从法国来到越南殖民地。他们已经沦落到了天天有债主上门讨债,要靠15岁的妹妹去出卖肉体来喂养家庭。
可是杜拉斯却把《情人》写成了,一个法国女孩和一个中国男人的,一段无法跨越种族的无望爱情。
15岁半的白人女孩和27岁的华裔富商,刚开始的时候,估计两个人的动机都是单纯的。少女想要的就是钱,就是想要逃离贫困,冷酷,压抑,恶毒的家庭。而少爷则需要一段叛逆的感情,去对自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既定命运做一回反击。
所以毫无疑问,最直接,最原始,最暴力的还是性,它能够打破生活禁锢。
刚开始他们并不知道,当他牵起她的手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两个人之间的悲剧。饮鸩止渴又甘之如饴,他们所作的一切,都让两个人的一生惋惜不已,甚至抱憾终生。
当她离开越南时,当她看着他黑色的长长大大的轿车独自停在那里时,当她知道他在车里也在同样地看着她时,那一刻,她哭了。她终于承认了明明爱着却始终也不肯承认的爱情。
船开了,汽车消失了,港口消失了,陆地消失了,她再也见不到他了。
人生的遇见和错过到底是一种什么滋味?离开她中国情人的54年之后,他已经去世了12年。
人呐往往就是这样!
为什么总是通过消失才意识到了存在?
为什么总是离别了才感受到了爱 ?
为什么总是通过死亡才发觉到了生?
03
情人如毒药,侵蚀心髓。
爱情究竟是什么?
当我们青春欢畅的时候,互相依偎拥抱着,以为可以天长地久,长相厮守,殊不知,到头来,终究还是各自奔了东西。
一个追求爱情的人,站在了时间和命运这两个操盘手面前,总是显得无力苍白。所有的欢愉,都会湮灭到时间的洪流里,就像是泪水落入到了雨水里,而雨水又落入到了沙漠里。
但是,时间真的可以抹掉一切吗?真的可以治愈一切吗?
世界上最可悲的事情莫过于,你爱的人已经离开了,你还要在失去色彩的世界里孤独徘徊。你不仅要努力地好好活着,而且还想让自己用另一种方式继续去拥有她。
恐怕也只有爱情才有如此般的魔力吧。它能够摧毁掉所有的灾难和不幸,能够让幸福瞬间充盈苦难的心灵。
因为有你,我才愿意继续爱这不完美的世界;因为有你,我才愿意继续忍受这世间的寒凉。
“我没有忘记那个痛苦的男人。自从我走后,自从我离开他以后,整整两年我没有接触任何男人。这神秘的忠贞应该只有我知道。” 杜拉斯回忆说。
爱情是绝望的,灵魂是绝望的,肉体是绝望的,甚至就连语言也都是绝望的。那个中国的北方情人,永远是杜拉斯心中的痛。
“迷恋是一种吞噬,我爱的体无完肤。”杜拉斯说。
在没有遇到他之前,她可能并不知道她会那么爱一个人;在遇到他之后,她才知道深爱一个世俗所不允许的人,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
再怎么拼命去伪装也掩盖不了心中的千疮百孔。
04
一首老妇人内心流淌的诗
当你老了 (冰心译本)
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
倦坐在炉边,取下这本书来,
慢慢读着,追梦当年的眼神
那柔美的神采与深幽的晕影。
多少人爱过你青春的片影,
爱过你的美貌,以虚伪或是真情,
惟独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心,
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留痕。
在炉栅边,你弯下了腰,
低语着,带着浅浅的伤感,
爱情是怎样逝去,又怎样步上群山,
怎样在繁星之间藏住了脸。
这是爱尔兰诗人叶芝写给他初恋情人茅德·冈的诗。这首诗就是一个灵魂在向另一个灵魂的空中对唱。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唯有我爱你衰老桑沧。
爱始于诱惑和表象,但能历经时间存留下来的,不是真爱又是什么?!
多年之后,那个北方情人,携着他的妻子来到法国,给她打了那个电话,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我依然爱你,我根本不能不爱你,我爱你将一直到死。”
就是为了这句话,杜拉斯重新拿起纸和笔,开始了小说《情人》的创作。
当一个女人缓步走向死亡时,她最清晰的记忆,还是她那段有始无终的爱情。我根本不能不爱你,浓浓的风情已经浸入心底。
05
《情人》是杜拉斯一生的吉光片羽
有一种写作,就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随意又繁复。在未出名之前,那就叫乱;出了名呢,就被叫做风格。
杜拉斯断句的风格,就像是华丽的呓语,像是颠三倒四的蒙太奇,像是喝大了酒后的跌跌撞撞,像是抽象画中的穿插跳跃。这,就是杜拉斯的典型语体。
有人说,比普通小说难读的是俄国文学,比俄国文学难读的是普鲁斯特,比普鲁斯特难读的是杜拉斯。
杜拉斯会造势,她是营造气氛的绝妙高手。
《情人》是一本杜拉斯自传体的意识流小说,也是她作品中最棒的一个。王道乾先生的翻译也棒,就像是尘生莲花,悦耳玎珰,譬如以下几句:
王小波推崇王道乾,推崇杜拉斯。他说,“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的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
真的,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谁又能够改变岁月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所以遇见就是命中的注定,所以《情人》就是一种想念又不敢联系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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