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神交已久的一位编辑老哥,经常会去佛堂做义工。 现在人已经退休了,但是, 做义工的脚步不但是没有停止,反而是更加频繁了。
义工 (Volunteer Work),是在没有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把你的时间,精力和技能贡献出来,为改善社会和社区进步所做出的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活动。
在美国,义工文化深入人心,人们非常看重这种奉献和服务精神。
1974年美国总统尼克松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他确定了一个每年一周的义工周,即4月15日至21日。这个义工周又以一种优良的宝贵传统延续了下来,一直就延续至今,因此做义工就融入到美国人民的生活。
美国的高中生,想要顺利毕业或者拿到理想大学的录取书,做义工是必不可少的。学生们必须为社会无偿服务60小时之后,才能拿到那份明确写着义工类型和时间的证明。
很多老年人也非常愿意把做义工当做自己晚年生活的一部分。他们说,做义工不但又重新回归了社会,能和更多的人接触交流了;更可喜的是,能看到被帮助的人摆脱困境,他们也特别兴奋。 做义工已经成为他们的一种乐趣,比在家里独处要好得多。
义工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一种是向有需求的人群奉献爱心。譬如在医院,学校,养老和宗教机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为残疾人进行的募捐;在红十字救助中心帮助流浪汉;更有甚者还去不发达国家进行的支教活动。
另一种是为了保护环境而做的清洁劳动和组织宣传。
“没做过义工,也就得不到社会尊重。”在这种认知的教育下,美国孩子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做义工,我光荣’的价值观,而且还一直做到了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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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一到美国就变得高级了似的。苏联不也搞星期六义务劳动,我们小时候,什么大扫除,植树,拔草,教室卫生,都是强制义务的。美国学生校内卫生就在眼前,也没见谁管,尽去外面装样子。
老人倒是很多是真心的。这个很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