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前的一天,本人正在书房看书。
“叮嘡”, “叮嘡”,“叮嘡” 门铃响了三声。
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人都知道一般朋友来访之前都是要打电话的,不速之客通常都是推销商品的销售人员或是拉你去教堂度你去天堂的传教人士。我这人心软嘴又笨,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偶尔硬起心肠拒绝以后心里又会自责半天。所以这样的事经历过几次以后我就决定凡没有事先预约的门铃声一律不开门,我这次也是依例办理。
可是一连好几天都有门铃声并且发生的时间都差不多,每次按完门铃后还要用手敲几下门。这让我觉得很奇怪,所以想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下次当门铃再次响起时,我便迫不及待地离开书房来到客厅掀开窗帘一角向外一探究竟。
社区很安静,门前的路边停了一辆白色小车。再仔细一看车侧面还印有我很熟悉的市徽。从市政府来的?这更引起了我的好奇,我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更让我想把事情搞清楚。
我几乎是连蹦带跳地来到大门后,扭动门拴把门打开。
站在门前的是一位五十多岁的男子,理着平头,带着眼镜。门里比门廊更出好几英寸,所以我可以直视他的蓝眼睛。当年这建筑商真好,这房子感情是为咱中国人量身定做的,让我站在屋内并不觉得别屋外的人矮。
我们互致问好后,他慢慢地说:“我是xx市侦探”。一边说一边用右手从左上衣口袋拿出证件让我看了一下。
我先是一惊,“侦探?!”我在心里问着自己。不过我很快在他几乎没有觉察到时就镇定下来了。我一不偷税漏税,二不偷鸡摸狗,一个大大的良民,我怕什么?我们这社区一直很安全,最近也没出现什么命案或其他大案,一个侦探跑来干嘛?
我再仔细打量着他,这家伙看起来和我想象中的侦探相去甚远。穿着便衣,挺着大肚子,双腿分开,好象还有点外八字。
他没有理会我的打量,打开随手带的公文夹,从里拿出一个信封再抽出几张纸。然后看着我说:“xx是住这儿吗?”
一听到我们家领导的名字,我就更放心了。这下即使蹲监狱也用不着我去了。可是我们家领导也是大大的良民呀!结婚二、三十年了,我们家有什么下地狱的事每次都是我做啊!她可能犯什么法?
“她在家吗?”看我还在发楞,侦探打破了沉默。
“啊,她不在,她这几天在外地出差。”
侦探似乎没有要等领导回来后再来的意思。他指着刚抽出来的纸对我说:“这是2012年她的选票,这是她的签字。我们査了我们数据库中她驾照上的签字,两者对不上!”
说完之后眼睛直盯着我。我一子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和很多中国人家庭一样,在咱家诸如买车买房子在哪安家这类小事是咱家领导说了算的,可是象投票选谁当总统这种头等大事当然是本人说了算。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我们家的政治生活是我做主的。四年前奥巴马和罗姆尼竞选总统也是打得昏天黑地的。在就投谁达成共识后咱家领导让我帮她填写选票。可是我忘了让领导及时签字了。投票那天去投票点之前我忽然发现领导的选票还没签字,我急忙给领导打电话请示,领导很轻松地说:“你就帮我签了呗。”一想也是,俺也不是第一次帮领导签字了,有好几次去银行存支票发现领导没签字都是我代签的,还有一年填税表等到要交的那一天领导不在,也是本秘书代签的,从来没有出过事。再说这是投票的最后一天,还有几小时就不能投票了,投票是咱小公民的头等大事不可耽搁。所以我就龙飞凤舞地学着领导的签字再一次行使了领导的权力。
看着侦探还站在门前,我回过神后立马说:“你是对的,这不是她的签字,这是我帮她签的。”声音也软了一大截。赶紧把那天事情的经过跟他解释了,一再强调是得到领导授权的。
侦探似乎早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问我领导什么时候回来,并把领导的手机号要去了。
侦探一走,我急忙给领导打电话把刚发生的事说了。一再叮嘱如侦探核实可不能有冤伸冤有仇报仇啊,我如进了大牢咱家孩子可就没人管了。
领导虽然说报仇雪恨的机会到了,但当侦探真打电话时还是没有落井下石。
事后的很多天我还是很不安的,但一直没有接到传票。所以人家是把咱放过了。今年投票时我再也没敢体验替领导签字的爽。选票一填好,立马追着领导签字!
前几天美国当选总统川普在推特上说他不仅赢了选举团的票,如把非法的几百万张选票去除的话他也赢了普选(“In addition to winning the Electoral College in a landslide, I won the popular vote if you deduct the millions of people who voted illegally”)。他自己对此并没有给出任何证据,他的竞选团队的负责人在回答CNN主持人时也是顾左右而言他。我不知道多少人会信他这句话,但我从我自己因投票而被市政府侦探调查的亲身经历觉得在美国出现几百万张非法选票似乎不可能。
我并不想在这里引起任何争论,我只想分享一下自己的投票经验并希望大家由此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可是你签的字,蹲监狱还得你去。
Under Colorado law, voters’ signatures on their ballot envelope must be verified against the signature that we have on file for that voter (Title 1-7.5-107(5)(c) C.R.S.). This ensures that the elector voted their own ballot, and also protects the integrity of the election results. A voter whose signature is challenged or missing will receive a letter with an affidavit and instructions to “cure” this issue by the 8th day after the election in order for their ballot to be counted.
详情见:
http://www.arapahoevotes.com/frequently-asked-questions/
潜川沈 发表评论于 2016-12-08 11:59:07
回复 'mapletea' 的评论 : 在我们科州这是必须的。在ballot信封背面的封口有签处,如不签字选票是作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