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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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S.386法案看 哈佛招生歧视案

(2019-09-21 05:29:47) 下一个

最近几天华文媒体都被一条有关S.386的法案(很多华文媒体称之为“新排华法案”)刷屏了。S.386法案到底讲了什么?会对华人和中国留学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新排华法案”跟 “哈佛招生歧视案”有关系吗?

1 S.386法案

S.386法案的核心是:“先到先得”原则。说白了,就是取消原来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获得超过7%的职业移民绿卡”规则,而不再按照原籍国的固定配额,发放绿卡;把来自不同国家的申请人全混在一个池子里,让最先申请、等待时间最长的人,先获得绿卡。

这样的改变,对打算申请绿卡的H-1B中国持有者和中国留学生会产生什么影响?目前职业绿卡积压最严重的是印度,其次是中国。在现有体制下,移民局处理的是在2016年提出绿卡申请的中国人以及2009年提起申请的印度人。 一旦取消国别限制,只按申请先后来发放绿卡,就要先把2009-2016年之间积压的印度申请人处理完,才能轮到中国人。那么,处理这部分印度人要多久呢? 有移民机构作出了预测:一旦S.386法案被通过,并最终被落地实施,那么中国申请人就会面临这样的情况:在2019年到2022年期间,可能只有极少量情况特殊的中国申请人,有机会获得EB-2绿卡(比如今年等到排期,已经提交上绿卡申请表格485表格的人)。而在2023年到2028年,EB-2职业绿卡就完全是印度申请人的天下了。总之,如果S.386法案通过,2019年-2028年这十年间,基本是没什么中国人能拿到职业绿卡了。

重申一下“新排华法案”的要点:就是取消原来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获得超过7%的职业移民绿卡”规则。我们当然要反对“新排华法案”,反对“新排华法案” 就是要保留7%的职业移民配额。

2 哈佛招生歧视案

哈佛招生歧视案源于2014年,由一个名为“大学生公平录取”的非营利组织发起。当时,该组织因部分亚裔美国人成员申请被拒而对哈佛大学提起诉讼,指其倾向于录取白人、非裔和拉丁裔学生,在制度上歧视亚裔。哈佛大学则坚决否认这一指控,称学校有权将族裔作为招生时的评价指标之一,以实现学生族裔的多元化,这一做法“合法且公平”。

原告(很多美国华人社团都加入了原告)指控哈佛事实上对其录取的亚裔美国学生数量设定了限制性配额,原告在诉讼中指控哈佛大学歧视亚裔美国申请人。被告哈佛大学说,哈佛不歧视任何族裔的申请人。哈佛一直在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全面评估”招生政策,这种政策将族裔视为众多因素之一,并已经被最高法院视为一种典范。哈佛大学毫不掩饰其寻求每年录取多元化的学生。

重申一下哈佛招生歧视案 的要点:哈佛的“全面评估”招生政策,这种政策将族裔视为众多因素之一,就是在招生中使用种族配额搞AA(只是不能公开讲种族配额)。原告(很多美国华人社团)控告哈佛就是反对种族配额。

3 两案中华人的不同立场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在这两个涉及华人利益的案子中很多华人是持双重标准:在S.386法案 中要保留国家配额,在“哈佛招生歧视案”中要取消种族配额。

双重标准是政治辩论,法庭辩论中的大忌。用双重标准是很难说服法官,说服议员的。当然对于我们小人物没有人在乎你的双重标准,但是对于那些公众人物,社会团体的双重标准还是会带来麻烦的。

不难看出S.386法案 涉及华人利益要大得多,S.386法案 会影响华人十几年,会影响几十万华人的利益。“哈佛招生歧视案”只会影响几千华人的利益,况且美国好大学很多,完全不需要拼命地“爬藤”。既然移民绿卡我们要搞AA,按照同样的标准也应该承认升学的AA。

还有,华人在职业发展上遭遇玻璃天花板,不正是需要AA的保护吗?只把眼光盯在影响极少数人的藤校录取上,忽视对所有人都有作用的职场歧视,是不是鼠目寸光?

在美国只要谈到族裔就很难绝对公平,对你的族裔公平了,其它族裔可能就认为不公平了。我们只能抓大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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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23)
评论
石假装 回复 悄悄话 谢谢分析介绍,让我们也知道一些大美国的事情。
林向田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Dalidali' 的评论 : 美国的移民制度很落后,肯定是需要改进的。
林向田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谢谢关注。
林向田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ahhhh' 的评论 : 做人要有integrity, 表里如一。出尔反尔让旁观者瞧不起。
Dalidali 回复 悄悄话 博主的理解和我的理解基本一样。
似乎无解! 除非大量增加绿卡数量,或取消绿卡总量的限制。

为了美国的将来,也是为了我们这些移民美国人的未来, 希望美国能大量增加绿卡数量,或取消绿卡总量的限制。 这种绿卡的人是合法入美,受教育程度和素质相对更高!
菲儿天地 回复 悄悄话 移民政策是很复杂的问题。 藤校招生问题正在走法律程序,估计会有结果。谢谢分享!
ahhhh 回复 悄悄话 你反对S386,所以支持AA?为什么你会支持让美国变差的运动呢?
林向田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crystalk2003' 的评论 : agree.
林向田 回复 悄悄话 良药苦口。因为苦,很多人已经听不得良言!
crystalk2003 回复 悄悄话 移民多元化(diversification)一直是这个国家移民政策的原则, 尤其是职业移民. But S.386 bill is leading to the opposite.
czhz 回复 悄悄话 只谈历史事实,不立观点。大概20多年前,也就是97-98年间,中国大陆绿卡排期大倒退,成为排期第一长,印度第二。那时,我的邮箱里三日两头收到中国大陆留学生发要求签名,或给议院打电话要求取消按国家配额的邮件,说那是“在公平的名义下的不公平”,因为没有考虑人口基数。现在,印度成了排期第一长的了,他们正做着20年前中国大陆学生做的事,而且差点做成了。
林向田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南山小妖' 的评论 : 我是反对的原因是:“中国申请人就会面临这样的情况:在2019年到2022年期间,可能只有极少量情况特殊的中国申请人,有机会获得EB-2绿卡(比如今年等到排期,已经提交上绿卡申请表格485表格的人)。而在2023年到2028年,EB-2职业绿卡就完全是印度申请人的天下了。”
crystalk2003 回复 悄悄话 好文!分析得透彻. 不管印度的大量H1B是作弊来的还是正道来的, 目前backlog的绝大多数EB1/EB2/EB3 cases都是烙印. backlog解决的方案应该是增加每年职业移民(EB1/2/3)的quota, 而不是把烙印的cases 优先处理, 而让其他国家的职业移民申请者进入长达10+年的等待. I feel sorry for my colleagues from India, but they are competing with themselves for the limited quota.
南山小妖 回复 悄悄话 那我很想知道您为什么反对,我反对的原因很大是因为h1b欺诈和自身的经历。您反对的原因是什么呢?
林向田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Chalet' 和下面不同意见者的评论 : 我这篇文章一点都没有为S.386 辩护,我也反对S.386,你们用H1B作弊来来反驳我是讲不通的。

Chalet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林向田' 的评论 : 移民政策和大学招生是两件非常不同的事情,两者之间的可比拟处不多,这是此文作者混淆自己得出所谓“双重标准”的原因。

“先来先得”并不就代表着公平,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就像总统选举中也不是哪个候选人得到的绝对总票数多于另外的那位候选人,就能胜出一样,还有一个各个州是否被代表的问题(即选举人制度)。

还有重大刑事案件(比如是否判死刑)的陪审团之中用到的的“一致裁决”的方式(就是一票否决),而不是采用看上去好像更公正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楼下网友ahhh和locke已经解释得比较清楚了,我只不过在此作补充说明
南山小妖 回复 悄悄话 h1b欺诈具体比例是多少,你自己放狗一搜,能够搜出来大量的文章。如果你非说都是假新闻,那也随你。另外就我本人来说,我知道有的四万多美元就办下来h1b,这公司里很多就是这么点工资,最低级的程序员。而h1b要招的是美国没有的人才。公司工资五六年内程序员工资不升反尔微降,同时高管工资节节攀升。明白为啥高管支持了?另外先到先得没有错,但是,这个先到的人是正常进入的吗,通过欺诈手段先到了,不收到惩罚,反而要别人承担后果背锅。这样下去只会鼓励欺诈。另外别人有说要取消h1b了吗,说真的确实有人逻辑有问题。
林向田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三步两桥' 的评论 : 谢谢!
林向田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locke' 的评论 : “先来先得”是如何破坏公平竞争的?
三步两桥 回复 悄悄话 好文!
小三儿她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ahhhh' 的评论 : +1
ahhhh 回复 悄悄话 完全错误。
AA就算带上华人,我也反对。因为降低标准录用人才,绝对无法提升国家的竞争力。
反对S386,不是因为国别限制,而是印度的大量H1B是作弊来的,这样的人留在美国,对IT业,甚至国家经济都是祸害。

locke 回复 悄悄话 你所谓“双重标准”的观点是错误的。招生配额是破坏公平竞争的,所以我们要反对。H1b“先来先得”也是破坏公平竞争的,尤其是它给顾问公司的欺诈作法,进一步行了方便。所以我们也要反对。鼓励公平竞争,是我们的原则。这个原则在这两项政策上是一致的。“双重标准”的责难是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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