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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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最终也落到各人头上(20:11-15)

(2021-12-21 17:29:15) 下一个

第33段讲的是在神面前人所要受到的最终审判。这也是整个“硫磺火湖结局系列”的最后一站。之前已经讲到兽被扔进硫磺火湖里(19:20),以及讲到龙被扔进硫磺火湖里(20:10),现在,也讲到人要受审判,那些名字没有被记在生命册上的都要被扔进火湖里(20:15)。虽然这里没有讲到是“硫磺火湖”,但根据上下文的一贯脉络,这里很显然也是指同样的火湖,即硫磺火湖。这样,我们看到不单只是灵界的邪恶势力要进入永远的沉沦,而且罪人也都要落入同样的结局当中。这也是给世人的很好、很及时的提醒。当在之前看到兽和龙被扔到硫磺火湖里接受永远刑罚的时候,我们都会拍手称快,歌颂神的得胜与公义;可是现在却转眼间发现,原来审判也会临到我们自己每一个人的头上;原来我们不只是隔岸观火,原来我们自己也要经过火的试炼;原来我们不是只顾看别人的戏,原来同样的戏也会发生在我们自己的身上!

那么,人是如何接受审判呢?经文让我们看到两样的书卷,一样是记载着各人所行的案卷(复数),一样是生命册(单数)。所有的死人都要凭那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而若人的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就会被扔在火湖里。这里,我们需要辨析的是各人的行为与他们的名字是否记载在生命册上的关系。这两者之间是互不相关,还是说有某种联系?有一种可能性是这两者之间是互不相关的。案卷所记载的是人信主之前的行为,而当人信主之后名字就记载在生命册上了,所以无论信主前的行为多么败坏,一旦信主,这些就都一笔勾销,不会因这些而受到审判。另一种可能性也是这两者之间是互不相关的,但案卷所记载的是人所有的行为,包括信主前和信主后的。但是尽管如此,这些都依然与生命册无关。当人的名字因为信主而记载在生命册上之后,无论他信主前还是信主后的行为,都不会对得救产生任何影响,都不会被扔进硫磺火湖里。第三种可能性是这两者之间是相互关联的。案卷所记载的是人所有的行为,包括信主前和信主后的,而其中信主后的行为会影响名字是否记载在生命册上。当信主之后的行为依然故我,没有与所信的福音相称,没有按照耶稣基督的要求去改变、更新、得胜的话,名字是会从生命册上被涂抹的。在这三种可能性当中,唯有最后一种是站得住脚的,因为有圣经根据(腓1:27;弗4:1;启3:5)。

我们可能也会说,既然一切都是以生命册为准,那么何须凭着案卷所记载的各人的行为呢,直接翻看生命册来决定人是否被扔进硫磺火湖不就好了吗?虽然道理上是这样,可是经文刻意让我们看到受审是按照所行的,是要给我们一个很重要的警示,就是留意自己的行为,保守自己的心。不错,我们知道耶稣基督的救恩是真实可信的。当我们信主的时候,我们信主之前的过犯与罪恶都一笔勾销了。可是我们也要确实知道,信主之后的行为却是要有新生的样式,要与所蒙的恩相称,要与所信的福音相称。如果不相称,也就是不般配,那么也就无法与耶稣基督恩典的福音有份了,因为不般配、不相称的两样东西怎么可以放到一起来呢?这不是说我们是要靠行为称义、得救,这乃是要求我们在信主之后要有真实的带出行为的信心,无论是外在的行为,还是内在的心思意念,都是倾注着对神的爱,以及对人的爱。这是属神的生命在我们身上的彰显。这也就是神所要看到的,按照祂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的人,蒙耶稣基督拯救与更新的人应有样式。

最终,审判也落到我们各人的头上。而且审判的标准也再一次提前呈现在我们面前。惟愿我们在当中都有所领受,诚实面对公义、慈爱的神,以及那末后的日子。

默想经文:整段经文。

静默思想:安静在这段经文及其所呈现的画面中,打开自己的心,诚实面对和聆听圣灵对我们的说话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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