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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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信心仅仅当做敲门砖(3:1-14)

(2020-07-15 18:40:21) 下一个

第7段,保罗继续讲到信心的功用。在之前的段落中,保罗讲到信心使我们得称为义,不再是罪人,现在,保罗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信心的功用,就是信心所带来的圣灵的内住。

保罗一开始以加拉太信徒的主观经历来质问他们一个看似简单但却深刻的问题,即“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3:2-3)这里,中文和合本翻译做“入门”,容易让人感觉无论如何已经跨过了门槛,安全有保障了。但实际上原文的意思是“开始”,即刚开始走在正道上。保罗的这句话让我们看到基督徒要走的路,除了入门,还有成全,即以信心开始,因着信心而领受圣灵;接着就是靠着圣灵而继续成长达至完全。我们可以理解,如果保罗不看重入门之后的成全,也和我们一样以为入门就解决问题了的话,那么他就不会强调成全的重要性了。在这里,保罗将信心和圣灵归为一组,将律法和肉身归为与之相反的另一组。当顺着圣灵而行的时候,就是凭着信心而行;相似地,当凭着信心而行的时候,就是顺从圣灵而行。而与之相对的另一组,当顺着肉身而行的时候,就是在做律法的行为;相似地,当回到律法的行为时,就是顺着肉身而行(这样的关系,从保罗在后面的论述中就可以看到)。

接下来,保罗也从神的角度来看,即信徒因信领受圣灵,不单只是他们自己的主观经历,更重要的,乃是与神的心意吻合。保罗讲到,神之所以会赐下圣灵,也是因为信徒的信心,而不是律法的行为(3:5)。保罗进一步以亚伯拉罕为例来解释这一点。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而且神也要让这因信称义的福籍着亚伯拉罕而传到万国。信心之所以是如此的重要,乃是因为靠着律法的行为是无法被称义、得福的,因为没有人可以因行律法而称义。虽然律法说到“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但实际上,若不是出于信心,没有人可以真正行全律法的要求,结果都因违反了律法而落入咒诅中;但是神却应许了“义人必因信得生”,即唯有凭着信心,才可以真正行全律法的要求而活在神面前。神让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承担我们犯罪本该受的刑罚,让我们可以因信耶稣基督而得蒙拯救,得称为义,得到神所应许的圣灵。

整段经文,以“圣灵”首尾呼应(3:2,14)。看得出,保罗是围绕着信徒因信而领受圣灵的角度来看信心的功用。信徒因信领受圣灵,这不单只是他们的主观经历,更是来自于神的应许,是确实可信、不可更改的。既是这样,保罗就告诉加拉太的信徒,当他们是因信领受神所应许的圣灵而入门、蒙神赐福,但却接着回到律法行为的老路上去继续成长、以求得到神喜悦的话,就实在是太无知了。这种无知,不仅仅是加拉太的信徒以为是要靠律法的行为得救,而更在于他们以为只是得救(入门)才需要信心,其余的(成全)就还是要回到律法的老路上去。这种无知,就在于加拉太的信徒把信心仅仅当做得救的敲门砖,用完之后就可以重操旧业,以过去的律法行为来继续走人生的道路,以律法的行为来讨神的欢心了。然而,保罗指出,信心不仅仅是得救的敲门砖,信心更是神所喜悦看见的人应有的、整全的样式,而不仅仅是在某一时刻用来完成某一目的而已。

今天,我们有没有犯和加拉太的信徒同样无知的错误呢?有的!我们割裂了信心与成长的关系。我们仅仅把信心当做得救之用,只要一信就得救,就完成任务了,以后就用不着再提信心了。同时,我们也割裂了得救与成长的关系。我们只关注得救,把得救当做某一时刻的事情,之后的事情就都是别的话题了。但保罗所强调的,入门与成全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入门,就无法迈向成全;没有成全,入门就半途而废。愿圣灵开启我们的心。

默想经文:“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3:2-3)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默想这句话。保罗除了提到入门,还提到成全,这和我们平时所关心的“得救”,有什么不同?有什么提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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