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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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因信称义,就不以律法评判(2:11-14)

(2020-07-10 18:16:56) 下一个

第5段,保罗讲到他与彼得(也就是矶法)之间的一次对质。事情的起因是彼得原本和外邦人一起吃饭,可是因为有从耶路撒冷那里来的看重犹太律法的人来到,彼得就连忙与外邦人分开了。保罗严厉指出彼得的做法不当,说到:“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2:14)这句话给人的感觉似乎是保罗在鼓励彼得坚持自己作为犹太人的做法,好让外邦人从他身上来学作犹太人。但实际上,保罗这里用的是一个反语,即反问彼得,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真正按照因信称义的福音行事,你怎么还能去要求别人来接受因信称义的福音呢?

我们可能会认为,彼得是因为迫于犹太人的压力不敢继续和外邦人吃饭而被保罗责备,似乎是违背了福音中不再分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原则。这虽然是一个方面,但实际上,保罗看到的乃是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即彼得是在信心的原则上做了妥协。彼得既然害怕犹太人用律法来抓他的把柄、定他的罪,所以就按照律法的要求不与外邦人一起吃饭,这也就说明彼得还是把自己放在律法的条文之下,而没有完全、专一地持守信心的原则。彼得虽然知道因信称义的道理,自己也是这样做的,可是他却依然害怕被别人用律法定罪。关于这一点,保罗在接下来的经文中写到,我们不是因为行律法而称义,乃是因为信心而称义;同样,我们也不是因为违反律法而被定罪,而是因为没有信心而被定罪。如果我们仅仅是以因为信心而被称义,但却依然想着会因为律法而被定罪的话,那么我们所持守的就不是全然信心的原则了。这当然不是说我们可以因着信心就恣意违反律法,这乃是说我们做什么事情的出发点都是以信心为原则,这样才是对律法的成全。

自己因着信心而称义,但却按照律法要求别人,或受制于别人按照律法对自己的要求,这是对因信称义福音真理的妥协、更改,这种情形不但是在当时,即便是在我们现在的教会也依然时常发生。我们虽然都认为自己是因信称义的基督徒,看重信心的功用,但是在看待弟兄姐妹的时候,却是以律法来衡量。我们习惯以一些条条框框来看弟兄姐妹,例如有没有准时崇拜、有没有上主日学、有没有按时奉献,等等。同时,我们也接受别人用这些条条框框来对自己进行审核,以做到这些为自己的义,以没有做到这些为自己的罪,担心在别人眼里就不是一个好基督徒。当然,这些要求并非不对,也是衡量我们与神关系的参考,但是我们始终要看到的是,在这些条条框框之下,我们自己的信心究竟如何?当我们单凭这些条条框框去看弟兄姐妹的时候,我们有否看到他们的信心究竟如何呢?例如,当我们爱神,我们是渴望读经的。但是如果我们把读经当做满足别人对我们的要求,害怕不读经就被人说成不爱主,因此就读经给别人看的话,那就错了。同样,如果我们把读经当做衡量别人是否爱主的标尺,看见弟兄姐妹没有读经就一口咬定他们不爱主的话,那也是不对的。生活反映信仰的实际。当我们在家庭、教会生活中依然活在以律法来评判人,也以律法来接受人对自己的评判时,这实际上反映出我们对信心原则的模糊和妥协。虽然我们也要留意为了别人的益处、为了不绊倒人而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但我们始终要提醒自己有没有离开信心的轨道。

默想经文:“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2:14)

静默思想:我们既然以信心来要求自己,也当以信心来看待别人。默想这句话,思想我们和弟兄姐妹之间的关系是否依然活在律法的条文中呢?我们要求他们满足我们心中的律法条文,我们也按照他们心中的律法条文来要求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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