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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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的付出,真正的遵守

(2019-11-26 19:37:11) 下一个

《申命记》第19章讲到几个方面的条例。这里让人可以感受得到神设立律法的严明,对于带有恶意、故意犯罪的,经文强调“眼不可顾惜他”(19:13,21)。这所传递出来的信息不是残忍、苦毒,而是对任何犯罪企图的严厉警告。虽然经文只是提到对那些恨人、杀人、作假见证陷害人的人要如此严厉地对待,而对于挪移地界的人却没有提出相应的处罚要求,可是很显然,神的心意已经陈明。如果有人真的以为既然经文没有提到挪移地界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而敢于去尝试挪移地界,以为没事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已经失去了敬畏神的心,眼睛仅仅盯着律法条文,心却没有体贴神禁止这样做的心意。尽管律法没有写明,但这不是律法的漏洞或者疏忽,而实际上是要建立我们发自内心的对神的敬畏之心。

在有关设立庇护城的条例中,这一点就看得更为明显。摩西首先说到,以色列人要在神所赐的地上设立三座庇护城(19:2)。但是接下来,摩西却意味深长地说到:“耶和华你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神,常常遵行祂的道,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于你。”(19:8-10)。这里让我们看到,设立头三座庇护城是律法明言规定必须有的,而后面再添加的三座,则是额外的,是如果神果真把地赐给了以色列人,而且如果以色列人果真爱神、遵守神的律法的时候,他们才需要增加另外三座城。神把地赐给以色列人是神的赏赐,而以色列人再分三座城则是对神的回应。当他们真正地爱神,愿意遵守神的律法时,他们会发自内心地在律法现有的要求之外有额外的付出。既然明白了神的心意乃是为要救人,那么当以色列人真的愿意行在神的心意中的话,他们就不会仅仅满足于按照律法的要求设立了头三座城就了事了,而会进一步再按照神的心意,“额外”再设立多三座庇护城,为的是可以救更多的人。

最后,摩西还特别指出,当这样做的时候,以色列人不单只是救了那些无辜之人的命,也是救了他们自己的命。因为如果他们不这样做的话,那么流血的罪也要归到他们身上。可能有人会喊冤,我们只是没有在律法的要求以外额外地付出,怎么就变成要承担流血的罪呢?道理很简单,因为没有在律法的要求以外额外地付出,实际上显明的乃是我们不愿意按照神的心意行事。既然我们没有真正按照神的心意行事,没有真正爱人、救人的心,那么我们在神面前也就如同恨人、杀人一样犯了罪。

律法显明的是神的心意,等待的却是我们的回应。如果我们认为遵行律法就只是按照律法的明文规定去“做”和“不做”,而不需理会神的真实心意如何的话,我们依然没有和神真正的在一起。相反,如果我们看到神在律法中的心意而愿意真心回应,即便是看起来额外的付出也愿意去行的话,那么我们就是真正地在遵行律法,因为我们是行在神的心意当中。“额外”的付出,就是真正的遵守;真正的遵守,就会“额外”地付出。

当今的社会,我们都很忙,只求完成自己责任范围以内的事就溜之大吉。在生活是如此,在工作中是如此,在服事中也是如此。虽然我们要留意界限,尊重神的次序和安排,可是我们也要发自内心地问自己。如果神的心意是我们要爱人的话,我们是否愿意“额外”地爱人多一些,忍耐多一些呢?如果神的心意是我们要爱祂的话,我们是否愿意“额外”地多爱祂一些,在服事上多做一些、做好一些呢?如果神的心意是厌弃罪恶的话,我们是否愿意“额外”地少做神不喜悦的事,即便没人看见也不去行呢?在律法之外,还有另一层空间,那就是信心。

默想经文:“耶和华你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神,常常遵行祂的道,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于你。”(19:8-10)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再次仔细思想这句话,明白其中的道理,看似额外的付出,实际上才是真正的遵守;而真正的遵守,反映在额外的付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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