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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第5章是针对教会内所发生的淫乱事情的教导。这一段的基本大意都可以明白,就是教会里面发生了淫乱的事;而这样的事是不应该的;教会应该要采取行动,使做这事的人受到应有的审判。
然而在经文当中也有一些不太容易理解的地方。保罗前后呼应重复了两件事,一个是提到教会的信徒是有这样的能力去判断行这事的人(5:3,12)。同时,也提到要将行这事的人从信徒中间赶出去(5:2,13)。所以在这一点上保罗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对这种事情教会可以处理,也应该处理,而且是严肃处理。然而,在段落的中间,保罗又提到要将这样的人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身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5:5)。很自然地,这句话的意思应该与将这人赶出教会是一致的。那么,无论是赶出教会也好,还是交给撒旦也罢,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可以理解,教会是属于神的,而教会以外是属于撒旦的世界,所以赶出教会也就意味着交给了撒旦。可是败坏了他的肉体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说把人交给了撒旦,或是赶出了教会,反而可以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呢?
我们可以后退一步,从一个更大的图画来揣摩保罗的意思究竟如何。原来,保罗所针对的是当教会发生这样淫乱的事情时,哥林多的信徒却不以为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默许这些事情在教会的发生。保罗指责他们这样做是自高自大,对神没有一颗敬畏的心,也没有敬虔、圣洁的心。相对于哥林多信徒对待罪恶的纵容和对圣洁的无视,保罗指出要将这种人交给撒旦或是赶出教会,意思乃是指要严肃处理行这些事的人,要明确告诉他们这是教会的圣洁所不容的事,是属于撒旦的事。交给撒旦就意味着宣告他们的这些行为是属于撒旦的,赶出教会意味着宣告他们的这些行为不属于教会圣洁的生活。只有通过这样严厉、清晰的警告,才可以让这些人醒悟过来,发现自己已经处境危险,要悬崖勒马,停止继续享受这些放纵肉体的情欲所带来的罪中之乐,认罪悔改。这样,便可以使他们得救。若不这样的话,他们还以为好像没事一样,自由自在,却不知道是在一步一步走向无底的深渊。保罗敦促教会要采取行动,一方面是为了拯救那些犯错的人,一方面也是为了警戒其余的人,都是为了保护弟兄姐妹不至于跌倒。
保罗这里提到信徒要“审判”教内的人(5:12),用的词与“论断”相同。一方面保罗叫信徒不要彼此论断,但另一方面保罗又说信徒要审判当中犯罪的人。似乎很矛盾,到底信徒应不应该判断别人的事呢?实际上,保罗的意思是说,你们要管该管的事,不要管不该管的事。说得更直白一些,保罗是在责备他们说:你们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倒去管!当时的信徒对教会里面发生的明显犯罪、淫乱的事情不闻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眼睛却注视那些不该管的事,例如别人吃了什么(罗14章),谁的本是更大(林前1-4章)。
我们要思想,这是否也是我们的写照呢?我们在教会所关心、所留意的到底是些什么?我们是否将注意力和精力都放在一些旁枝末节的事上争论不休,而对于犯罪的事情却麻木、容让,不闻不问,得过且过?愿圣灵开启我们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