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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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除无知的优越感

(2016-06-15 20:48:11) 下一个

《罗马书》的前几章保罗着重介绍人犯罪的事实,藉此表明因信称义救恩的唯一有效性。因为,如果人们按照持有律法,或是地位,或是民族的优越性,就已经可以被称为义了的话,那么因信称义的救恩也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信徒在逼迫中放弃这个福音信仰也不会觉得会损失什么,因为他们会认为反正还可以靠其它的途径来弥补。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手法,要证明只有一条路是通的,就要先证明其它的路不通。保罗并不是为了衬托出因信称义的唯一性而故意把别的路都堵上,乃是因为实际上就是如此,保罗不过是把事实呈现在人的面前而已。

在第一章呈现了世人犯罪的现象之后,保罗在第二章向人呈现出另外一幅图画,就是有人还沉浸在一种无知的优越感里面,以至于他们完全忽略了第一章犯罪的事实,以为那些都是别人的事;也无视自己将会受到的审判,以为与自己无关。这些无知的优越感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就是地位的优越感(2:1-2),以为自己是审判官,是判断别人的,所以自己可以不受这些要求的约束。殊不知神要照真理审判众人,而不是照人的地位高低和角色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厚此非彼;第二种是恩典的优越感(2:3-10),看到自己虽然犯了罪,可是却没有受到神的惩罚,于是就以为没事了,可以继续这样下去。殊不知神的恩慈是为了让人悔改,而不是让人更加的放纵,得意忘形。神的报应终必会来临;第三种是律法的优越感(2:11-16),以为律法的功用就是用来区别自己与别人之间的不同,而手上有律法的就比没有律法的高出一等。殊不知神的审判不偏待人,有律法和没律法的都一视同仁,都是要看有没有从心里遵行神放在人心里的律法;第四种是民族的优越感(2:17-29),以为自己是犹太人,有着各样的有利条件,并且仗着行割礼已经成为神的子民了。殊不知神并不看这表面的礼仪,而要看人里面是否诚实遵行。

所以,保罗从这几个方面来破除了人心里荒谬的优越感,最终都是归结到一点,就是以有没有遵行律法为唯一的标准。无论你是地位有多高,角色有多重要;无论你受到神多大的宽容和恩典;无论你是否是律法的正宗持有人;也无论你是否按礼仪是属神的子民,这些都不能使人有任何可夸之处,也没有任何能使他们免于神忿怒的功用。神的要求对所有人都是一样,就是有没有遵行律法。不仅仅是知道律法(这会让人自以为义),得着律法(这会让人高高在上),使用律法(这会让人论断别人),而是说各人要切实遵行律法。

耶稣说,祂来就是要成全律法,并且就是天地都要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耶稣也把律法归结为两条,就是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我们的神,其次就是爱人如己。盼望我们以诚实无伪的心来顺服在耶稣的大诫命之下,摒弃一切的自以为是的优越感,扎扎实实地活出神的爱来。不要以为自己是传道人就可以免于神的忿怒,也不要以为自己是带查经的就高人一等,或是以为自己是信主受洗的基督徒就拿到了铁饭碗。因为,在神面前,唯有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因为爱,我们彼此帮助;因为爱,我们忠心服事;因为爱,我们走出去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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