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知识】
【五七指示】 1966年5月7日,毛泽东看了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后,给林彪写了一封信。这封后来被称为《五七指示》,他在信中要求全国各行业都要办成“一个大学校”这个大学校“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又要随时参加批判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斗争”。
【五七干校】 1968年10月5日,《人民日报》在《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一文编者按中,引述了毛泽东的有关指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此后,全国各地的党政机关都纷纷响应,在农村办起五七干校。党政机关、高等院校、文教科技战线的大批干部、教师、专家、文艺工作者等知识分子被下放到农村,到五七干校参加体力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中央、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及豫、赣、鄂、辽、吉、黑等18个省共创办五七干校106所,下放的干部、家属达10余万人,各省市地县办的五七干校更是数以万计。
中央及国务院机关干校主要集中在湖北沙洋、河南信阳和江西共青城三个地区,之所以集中在这里,是因为沙洋是当时全国最大的劳改农场之一;信阳由于上世纪60年代初期的“自然灾害”,导致人口减少,土地无人耕种;共青城则是上世纪50年代在荒野中开辟出来的一片新区。这三处地广人稀,产权形式简单,不与农民争地,便于安置大量下放人员。
【沙洋五七干校群】1969年春节刚过,中央各单位陆续来到沙洋创办“五七干校”。一些原本将干校建在东北的中直机关,因1969年3月珍宝岛事件爆发,中苏关系紧张,出于备战考虑,转移到了沙洋。当时在沙洋创办“五七干校”的中央国家机关及部委有:全国人大、政协、八大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主义学院、中华职工教育社、统战部、外交部、财政部、二机部、三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林部、石油部、铁道部、中央民族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024(总参)、274(总后)等。湖北省直单位有:省革委会机关、省公检法、粮食厅、水利厅、林业厅、文联、长办、武锅、大桥工程局、武汉大学、湖北工学院、冶金学院、华中农学院等。
【五七干校停办】 1971年“9.13事件”后,《人民日报》刊发社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求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解放”了一大批老干部和专家教授。随着他们及家属的返城,五七干校也渐趋衰落。直至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停办“五七干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各地五七干校方陆续宣告正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