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域琼花

"Elegance is the only beauty that never fades."
Audrey Hepburn
正文

鸿雁传书

(2018-08-17 11:27:35) 下一个
在通讯方式极度发达的今天,写信这种慢沟通方式几乎快绝迹了。如今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几乎成了人们唯一的交流方式,反而令人怀念 ”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那一份温情了。
                          

我可能是最后一拨在手机已经很普及了还坚持用书信进行交流的人。我很庆幸赶上了实体书信最后的年代。和屏冷冰冰的字相比,我更喜欢写在纸上的字。你仿佛能触摸得到它的温度,感受得到写信人的心情。打电话很难完整的表达心中的情感, 而且瞬间即失,无法像书信那样可以反复阅读,反复体会。即使多年以后,当你阅读原来的书信时你依然可以想起当年读信时的心境,就好像时光倒流又回到了从前一般。这就是书信最让人着迷的地方。

记忆中我写出的第一封信是上大学后写给父母的。从备战高考的艰辛,到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喜悦,到对未来的担心。从终于要离开父母自由飞翔的欣喜,到背着行囊离开时的不舍,到孤身一人漂泊在外的愁思。罗罗嗦嗦写了足足三页。还记得当时告诉爸爸妈妈:一张高考的试卷就决定了我的一生。 当时并没有抱怨的意思,只是不知道自己是否适合学医,不知道将来能不能当好一个医生。父亲的回信也是洋洋洒洒三页纸。声情并茂除了关爱和期许,还有平常从未和我谈过的为人处事之道和他自己的人生感悟。 特别是每封信都有的 “见字如面” 四个字让远离家乡的我好像回到了父母身边,和他们面对面的交谈。以后,爸爸漂亮的草书常常在飞跃了千山万水后让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惟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 一封小小的家书寄托了多少情感,托梦了多少思念?又带来了多少慰藉,传递了多少亲情?
 
第一次被男孩子示爱也是通过书信。大学第二年,一个星期一的早上我发现书本里有一封情书,写信的是一个陌生人(后来知道是同届不同班的一位男生)。这情书以每周一封的频率飞到我的手中达一年之久。虽然,那一份真诚,幼稚,略带疯狂的情感没有引起我情感的共鸣。但至少在我的青春岁月的记忆中留下了一个青涩的记号。
 
一生中最频繁,最甜蜜,印象最深刻的是婚前和老公短暂的两地分居期间的书信往来。当时正在热恋期,我到外省进修一年。两省之间普通信件要三天才能到达,我们每隔一天各自寄出一封信。于是,那一年的时间里天空中总有一封我们的信件在飞翔。我们像蜜蜂一样辛勤地收发信,像兔子一般时刻关注着对方的来信。我们总想把心中的那份炽热情感全部倾注在纸上,把一切的迷醉都昭然若揭,让人一览无余。有时,明明知道要等到明天才能收到来信,可还是会身不由己地去收发室把所有来信都翻一遍。而当收到信时,总是会急不可待的把信封撕开,怀着一颗幸福的心把书信读了一遍又一遍,恨不得让每个字都在心尖上跳舞,每一句话都在血管里穿梭。那神奇的书信仿佛在两个人的心上架起了一座美丽,梦幻的桥。让遥远变成了咫尺,让现实变成了童话。
 
写信的快乐除了互诉衷肠,交流情感,还有寄信的过程。将写好的信用各种自己喜欢的方式折叠起来,塞进信封封上口,然后挑一张自己喜欢的邮票工工整整的贴在信封上。然后就是跑出去到那个熟悉的信筒前小心翼翼的把信塞进去。再然后就是翘首期盼回信的到来。那些有形体、有分量、有情感的书信,那些用心构思、用手书写、带着远道风尘的书信给我们带来的期盼、喜悦和激动是任何电子产品都无法带给我们的。
邮递员当时是街巷上的一道风景:绿色制服,绿色自行车和绿色的布袋子,在涌动的人流车流中格外打眼。过街红灯时,大家支着腿在停车线后面等灯,而有的邮递员却可以脚不沾地,让自行车定在那里很长时间。这些整日走街串巷收递邮件的人,风雨无阻,不用专门练,骑行的功夫也非同寻常。曾经,这些身着熟悉服装的陌生人,在我和亲人、朋友之间的关系如此之重要。
 
如今快捷的沟通方式,丰富的社交媒体让大多数人都不再有写实体书信的兴趣了。“见字如面” “此致敬礼” 被大量的网络语言和表情贴代替了。方便快捷提高了效率,却也抹杀了那份笔透纸背的温暖和弥撒在文字里的丝丝情谊。
生活,需要高效奔涌的一往无前,也需要时常停下忙碌的脚步,在慢节奏的时光里享受宁静的美好和蓦然回首的回忆。
 
怀念,那写信,寄信,盼信的慢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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