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图看,直到18点47分23秒时黑鹰还是在200英尺的规定高度,到18点47分27秒就已经变成300英尺,4秒钟内跃升了100英尺,不是缓慢上升,无论是由于上升气流的影响还是驾驶员的主动操作,按理另外两名机组人员不会察觉不到,但显然他们并没有干预,因为之后黑鹰还是继续上升,直到在325英尺撞到AA5342。撞机前几秒钟时黑鹰有一个右转,似乎是突然意识到自己将与左侧飞来的客机相撞,企图转向躲避,但这个转向幅度不够大,为时也太晚,未能避免撞机。
事故原因分析中提出的一个可能性,是黑鹰驾驶员未能正确理解塔台说的客机是指AA5342,而错认成了其它飞机,比如正在起飞的JZA789或AA1630。但据目前材料,这两个航班是从1号跑道相继由南向北起飞,在塔台第二次与黑鹰交谈时,它们都已经在黑鹰北面。当时能够混淆的是跟在AA5342后面的另外两架要降落的飞机,虽然当时它们的高度都远高于AA5342,但由于距离远,看起来似乎差不多。可是如果驾驶员能够看到这两架飞机,应该没有理由看不到AA5342。
归根结底,就这个机场而言,客机要起降,黑鹰也必须训练,在这个前提下,仅仅规定黑鹰的飞行高度不超过200英尺是不够的,因为经过黑鹰的航道也就是波托马克河时,起降的客机高度也不过300来英尺,即使所有人都遵循规定,仅仅100来英尺的高度差也难以保证没有意外,比如风的影响等,何况人是会犯错的。因此还必须规定,黑鹰不得与起降客机在垂直方向交会,即使高度差看起来足以保证安全。在预计将与客机交会时,黑鹰必须提前采取减速,悬停,转弯等措施避让,这对黑鹰并不难做到。而塔台也必须明确指示黑鹰机组避让,就以这次事故而言,塔台在第二次通话时要求黑鹰从AA5342后方通过就不够明确,应该要求黑鹰立即90度转向,这是挽救两机最后的机会。
另外塔台该如何向黑鹰描述需要注意的客机并确认黑鹰驾驶员正确理解,也有改进余地。使用航班号是没用的,因为黑鹰机组并不能查看客机航班号。塔台在第一次交谈时提到了是一架CRJ,但在夜晚飞机型号估计也起不了作用,因为驾驶员看不清飞机外形,况且空中可能同时有不止一架CRJ。只能用方位,高度,和距离来描述,但很难做到精确。是否可能要求客机用灯光来标记自己?据说LED灯正在成为飞机着陆灯的主流,它可以根据需要调节亮度甚至颜色。在这次事故中,如果塔台可以要求AA5342闪烁几次着陆灯,黑鹰驾驶员就绝对不会搞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