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至,落叶满地。每费力清扫装袋。自家后院临空谷,远左邻右舍。遂与妻商量,焚烧落叶,省时省力,且可给土壤施灰肥,一举二得。火起,投叶火中,烟大呛人。烧一小时余,妻忽慌张而至说:“糟了,救火车来了。” 我疾步屋前,果见一辆消防车驶入。
脑海里习惯地浮现出这样的情景:穿制服的几名大汉咆哮乎东西,呵斥乎南北,掀翻炉架,踹倒火坑。我心惊胆战,站在一旁,满脸陪笑,递上“中华”,眼珠乱转,心里盘算,哪个人情关系可疏通一下,免除罚单。猜左邻疑右舍,谁是那个嘴欠的“朝阳群众”,今晚招呼几个臭鸡蛋在你门上。
恍神间,三个消防员走到近前,态度平和,说接到举报赶来,问明情况,监督我浇灭了火,夸赞了一下院子的景色,扔下一句:Have a nice day! 走人了。留下我还忐忑不安地站在那里。
来加拿大十多年,自认为长了些见识,是个老移民了,可居然把消防车引来了,总觉得不对劲。跟周围的人讲了此事,没人确切知道,可不可以烧树叶。为了搞清楚,打电话给市政的防火部门,得到的回答:户外烧火需要申请市政的许可,不能烧落叶,因为燃烧会产生大量烟雾,不利健康和环境,听起来合理。我又问:我后院建有火坑,夏天烧木头点篝火还要许可吗?回答模糊了,你上网查一下本市关于户外生火的法规(bylaw)吧。此法规有一条:如果有符合规定的户外烧火设备,比如火炉、火坑,后院烧火是不需要许可证的,但有许多限定,比如烧火的规模、天气状况,火具的要求,重要一点:不要引起麻烦。但是什么能烧、什么不能烧,没提。哈,原来我有后院烧火的自由,具体到烧树叶?不详。
来加拿大前脑袋里灌满了好莱坞电影,以为在民主国家里,自由就如同新鲜的空气可以随意吸入享用。呆久了明白了,即使在被视为私有财产的自家住宅,也不可随意妄为。门前一棵歪脖子树长得不顺眼,想砍了。且慢,需要先量一下树的尺寸,如果到了一定尺寸,就需要获得市政的许可才可动手。曾一度憧憬把后院变成田园牧歌,养花种菜,小鸡乱跑,每天可吃上新鲜的鸡蛋蔬菜。后被告知后院不许养鸡,而邻居B城市却可以,最多两只。
移民多年,生活方式和习惯已经被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不再非热水不喝了;到饭店吃饭习惯給小费了;过马路遵守信号灯了。然而根深蒂固的观念和文化烙印,第一代移民很难变成外黄内白的第二代。入乡随俗易,改变思想难。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不可以烧树叶,你可以自律不烧,也可以钻那个法规的空子继续烧。没有完善的法规可以规范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是死的,总会被聪明的活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遇事西方人总喜欢说:按常理出牌(Use common sense),什么是常理呢?没人说得清楚。比如法规中有一条限定:烧火不要引起麻烦,就是很好的常理解释,如果你刨根问底“麻烦”的确切解释,十个人没准有十种说法。烟大影响了邻居,风大时易引发火灾,这些算不算烧火引起的麻烦,是不是容易明白的常理?这种建立在理性和人情之上的常理往往比各种法律条文或者冠冕堂皇的大道理还要make sense。
跟一位在本地生活多年的居民聊起我烧树叶的事,他讲了他的常理:我不知道什么法律规定,只要不引起麻烦,我想应该可以。如果我要烧树叶,会事先通知我的邻居,征得他们的同意,如果他们觉得受到烟雾的打扰,可随时通知我。我还会通知当地的消防站,如果不知情的路人看到烟雾误以为发生火灾报警,消防员会知情。如果我是你的邻居,看到你在烧树叶,即使烟大令我讨厌,我也不会打电话报警,因为让消防车白跑一趟真的是浪费资源。我会登门告诉你,请你别再烧了。
如果我们遇事能按这样的常理出牌,生活是不是会变得容易一些?可惜我们似乎正在失去按常理思考的能力。
这个秋天,点了后院里的一把火,烧了一些树叶,扬起了一些思考。
此文发表在多伦多《星星生活》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