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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往事干杯(7):披萨的滋味

(2018-04-11 18:12:19) 下一个

本文刊于今日《世界日报》副刊。终于可以贴上博客了。

美国人最爱吃的速食餐,除了汉堡、炸鸡,恐怕就是披萨了。

虽不是什么健康食品,却因其方便、便宜和相对口味不错而受到许多人青睐。 许多公司在员工聚会或者开会的时候,也喜欢叫几张披萨外卖来做主食。

而我对披萨却是又爱又恨。 吃一口,五味杂陈。

十多年前,大陆经济远不如现在发达,那时候能出国留学的,除了权贵家庭,多是靠奖学金度日的硕士、博士等穷学生。 而我,读的又是文科,扣除州内学费和房租,可以用来支付生活费的奖学金少得可怜。 每次走进沃尔玛超市,兜里捏着二十美元,把菜蔬、肉类拿起来看了又看,却总也舍不得掏钱买。

为了填饱肚子,朋友介绍我去学校餐厅打工。 在学校餐厅打工的好处就是除了能领到工资以外,工作超四个小时还可以领一张六美元的餐券。 餐厅经理是位台湾来的女士,出于对同胞的照顾,她特意把我每周二十小时的工时平均分配,让我能每天领到餐券。

一开始,我都用那六美元餐券点餐。 可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靠那点东西,怎么也吃不饱。 后来,我发现一个能吃饱的好办法。我工作的餐厅,以制作披萨和提供披萨自助餐为主。 每到下班时,出于食品安全考虑,自助餐台上剩下的披萨统统都要扔掉。于是,我索性请示经理,把这些要扔掉的披萨打包带回家。 然后,再用那六美元餐券买牛奶、菜蔬和水果改善营养。

每天早晨赶去学校餐厅做披萨、烤披萨、切披萨。 忙活到中午一点饭点过了,再带着满满一大盒剩下的披萨去教室,等着上下午三点的课。 坐下来,歇着忙到快散架的身体,一口口吃着披萨填饱肚子,竟也有无比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就这样,我过了整整两年从早饭到晚饭,顿顿披萨的日子。 加上自己打工时又做披萨,对学校餐厅那十来种披萨花样早已烂熟于心,常常是披萨还没入口,已经知道咀嚼的味道。 所以,毕业工作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是绝对不碰披萨的。 公司工作餐叫了披萨外卖,我一点未动。 老板问我原因。 我说念书的时候真的是吃怕了,吃到吐!

直到女儿长大一些,有时候她吵着非要吃披萨解解馋不可,我们的餐桌上才又摆上了披萨。 好久不吃,吃上一口,竟然又感觉味道还不错。 想想那些捉襟见肘的苦日子,看看如今家里丰盛的餐食,百感交集。

对于我来说,披萨是回忆满满的救命粮。 而对我女儿来说,那只是味道不错的美式快餐。

我当年工作过的餐厅 现在已经不卖披萨了。

两代人,吃着同样的披萨,却各有滋味。 (寄自加州)

PS:当年学校餐厅总经理,台湾淑女Vida,有个很帅也很风趣的阿根廷老公。Assistant Manager就是介绍我去工作的朋友叫Shawn,现在在加拿大,人称勇哥。还有个学校餐厅的雇员——台湾阿姨Cotee,总是给我带各种零食,然后关心我为啥不找个女朋友。

管我们这个披萨餐厅的,是个典型的南方"Redneck"白人Daniel。他的腿因从小患病而残疾,走起路来一瘸一跛。他一边全职在学校餐厅上班,一边攻读本科学位。他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跟我说他当时最大的目标就是攒下钱来,跟教会一起去东南亚传教。

有时候,自助餐的披萨剩得不多。Daniel看在眼里,会心照不宣的假装放错Topping,烤一个被点餐的人退掉的披萨给我带走。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还觉得Daniel为什么这么笨,还出这样的错。后来,时间一长,终于恍然大悟。

Shawn厨艺超赞。后来他作为学校GA分了免费公寓住,就让我搬过去当了室友。然后我钓鱼杀鱼,他做菜,Vida和她老公带酒,有时在Shawn家里聚聚餐。我和Vida的老公侃大山,谈探戈,谈Astor Piazzolla,然后我拾起琴即兴来上一段探戈.......

这些都是非常美好的回忆。其实说起来在物质上是苦日子,却从没有真正感觉过有什么苦。反而让我常常怀念不已。

Vida,Shawn,Cotee,还有Daniel,毕业一别再未相见。希望你们都各自过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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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无齿小编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nightrider' 的评论 : 我本来就喜欢tango,所以和她老公聊得来。
无齿小编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Zucker' 的评论 : 我毕业的时候,Shawn还没毕业。他同时念了两个学位。Daniel后来真的去了泰国传教。Vida跟着他老公换工作去了别的地方。Cotee退休啦!虽然再也没有见到面,但是他们都记在我心里。
无齿小编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五湖以北' 的评论 : 看起来这是留学生的通用故事。披萨,donuts,面包......
无齿小编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风清fq' 的评论 : 那当然是越往前数,吃的苦越多。现在的小留学生,把这些故事都当笑话听了。
nightrider 回复 悄悄话 Nice story!

So Vida's husband taught you Tango music?
Zucker 回复 悄悄话 故事挺感人,才出来时我也在餐厅打过工,有与楼主相似的体验,但在餐厅没有碰到象Vida,Shawn,Daniel这样善良乐于助人的好人,这些人真是值得尊敬的的人们。我感到很遗憾楼主毕业后没有再见过他们,也就是说没有当面感谢他们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帮助过你渡过难关。在我人生中最困难的时候也是刚出国的最初几年,有几个人给过我一些帮助,后来随着时间流逝都走散了。在稳定后感到特别感谢他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申出援助之手,所以我是想尽办法找到了他们,向他们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双方都感到非常的高兴,同时自己也尽量帮助一些新来咋到的人们,使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生活,我想这也许是我们这些出国的中国人最大的改变。
五湖以北 回复 悄悄话 老乡好。90年有一个四川老乡课余在Donuts店打工, 晚上回家时就把没卖完的甜点带回家,那时我经常周末去他住处,顺便饱吃一顿Donuts,从此吃上了瘾
风清fq 回复 悄悄话 好文!则是你当年能吃到那么多免费的披萨该是太幸福啦,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怎么能跟真正的老留们相比。而插队的前辈们读到此,大概得朝你翻白眼了,嘿嘿!
无齿小编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暖冬cool夏' 的评论 : 有苦才有甜啊 回头想来其实不苦 特别甜 因为迈过去了。读书的时候吃的最美的一顿是我钓鱼钓到脸盆大的甲鱼 然后杀了,shawn用高压锅加银耳炖来吃
暖冬cool夏 回复 悄悄话 披萨吃到吐,理解啊,我有个朋友说她吃鸡肉吃到吐。那个时代的留学生真是苦的。作者好文,平淡真实的文字里蕴含情感。这世界还是好人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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