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今日《世界日报》副刊。终于可以贴上博客了。
美国人最爱吃的速食餐,除了汉堡、炸鸡,恐怕就是披萨了。
虽不是什么健康食品,却因其方便、便宜和相对口味不错而受到许多人青睐。 许多公司在员工聚会或者开会的时候,也喜欢叫几张披萨外卖来做主食。
而我对披萨却是又爱又恨。 吃一口,五味杂陈。
十多年前,大陆经济远不如现在发达,那时候能出国留学的,除了权贵家庭,多是靠奖学金度日的硕士、博士等穷学生。 而我,读的又是文科,扣除州内学费和房租,可以用来支付生活费的奖学金少得可怜。 每次走进沃尔玛超市,兜里捏着二十美元,把菜蔬、肉类拿起来看了又看,却总也舍不得掏钱买。
为了填饱肚子,朋友介绍我去学校餐厅打工。 在学校餐厅打工的好处就是除了能领到工资以外,工作超四个小时还可以领一张六美元的餐券。 餐厅经理是位台湾来的女士,出于对同胞的照顾,她特意把我每周二十小时的工时平均分配,让我能每天领到餐券。
一开始,我都用那六美元餐券点餐。 可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靠那点东西,怎么也吃不饱。 后来,我发现一个能吃饱的好办法。我工作的餐厅,以制作披萨和提供披萨自助餐为主。 每到下班时,出于食品安全考虑,自助餐台上剩下的披萨统统都要扔掉。于是,我索性请示经理,把这些要扔掉的披萨打包带回家。 然后,再用那六美元餐券买牛奶、菜蔬和水果改善营养。
每天早晨赶去学校餐厅做披萨、烤披萨、切披萨。 忙活到中午一点饭点过了,再带着满满一大盒剩下的披萨去教室,等着上下午三点的课。 坐下来,歇着忙到快散架的身体,一口口吃着披萨填饱肚子,竟也有无比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就这样,我过了整整两年从早饭到晚饭,顿顿披萨的日子。 加上自己打工时又做披萨,对学校餐厅那十来种披萨花样早已烂熟于心,常常是披萨还没入口,已经知道咀嚼的味道。 所以,毕业工作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是绝对不碰披萨的。 公司工作餐叫了披萨外卖,我一点未动。 老板问我原因。 我说念书的时候真的是吃怕了,吃到吐!
直到女儿长大一些,有时候她吵着非要吃披萨解解馋不可,我们的餐桌上才又摆上了披萨。 好久不吃,吃上一口,竟然又感觉味道还不错。 想想那些捉襟见肘的苦日子,看看如今家里丰盛的餐食,百感交集。
对于我来说,披萨是回忆满满的救命粮。 而对我女儿来说,那只是味道不错的美式快餐。
我当年工作过的餐厅 现在已经不卖披萨了。
两代人,吃着同样的披萨,却各有滋味。 (寄自加州)
PS:当年学校餐厅总经理,台湾淑女Vida,有个很帅也很风趣的阿根廷老公。Assistant Manager就是介绍我去工作的朋友叫Shawn,现在在加拿大,人称勇哥。还有个学校餐厅的雇员——台湾阿姨Cotee,总是给我带各种零食,然后关心我为啥不找个女朋友。
管我们这个披萨餐厅的,是个典型的南方"Redneck"白人Daniel。他的腿因从小患病而残疾,走起路来一瘸一跛。他一边全职在学校餐厅上班,一边攻读本科学位。他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跟我说他当时最大的目标就是攒下钱来,跟教会一起去东南亚传教。
有时候,自助餐的披萨剩得不多。Daniel看在眼里,会心照不宣的假装放错Topping,烤一个被点餐的人退掉的披萨给我带走。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还觉得Daniel为什么这么笨,还出这样的错。后来,时间一长,终于恍然大悟。
Shawn厨艺超赞。后来他作为学校GA分了免费公寓住,就让我搬过去当了室友。然后我钓鱼杀鱼,他做菜,Vida和她老公带酒,有时在Shawn家里聚聚餐。我和Vida的老公侃大山,谈探戈,谈Astor Piazzolla,然后我拾起琴即兴来上一段探戈.......
这些都是非常美好的回忆。其实说起来在物质上是苦日子,却从没有真正感觉过有什么苦。反而让我常常怀念不已。
Vida,Shawn,Cotee,还有Daniel,毕业一别再未相见。希望你们都各自过得开心。
So Vida's husband taught you Tango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