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切古色古香的东西,选择了圣奥古斯丁作为冬假之地,除了海滩和阳光之外,就是因为我想看看那里的老城。
圣奥古斯丁位于佛州东北部大西洋海岸,城内人口14,000不到。它是美国最古老的城市。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不久,佛州半岛被西班牙人占认。同时,西班牙探索者在墨西哥和秘鲁等地找到大量的金银财宝,需要利用佛州附近的湾流,用船运回欧洲。于是,西班牙国王就派一个叫门南代兹的人到佛州来开创殖民地。他在1565年建立圣奥古斯丁市。圣奥古斯丁成为美国最早建市的城市。1821年,圣奥古斯丁正式归属美力坚合众国。
现在圣奥古斯丁是美国的避寒胜地,街上到处能看到美国北方和加拿大的车。
到了圣奥古斯丁,直奔老城。这是老城门:
老城门进去是圣乔治街,市政府于60年代把它修复改造为一条步行街。街两边都是百年以上的老房子,现在是饭店、商店、旅馆、艺术馆、博物馆。
这里特别要提一下,早在上世纪20年代,圣奥古斯丁市政府就规定不准建造超过三层的高楼,不准破坏老城建筑的环境。所以,整个城市至今没有一座现代化高楼大厦。连这里的希尔顿酒店也是另类的矮房子。
希尔顿酒店洗手间里的擦手海盐:
慢慢地逛,东张张、西望望,街两旁全是100-200年的老房子,而且没有修新,外表保存了古朴的面貌。太有看头了,令我这个老房子控心花怒放。
古城的老房子同时具有西班牙和英国的建筑特征。像这座老房子,底楼是“西班牙时期”造的,二楼是“英国时期”加造的,而二楼的阳台,又是西班牙殖民风格。这座房子现在是一家小旅馆和饭店。
看橱窗:
“城里猫-乡下猫”,一家专门做猫奴生意的礼品店:
又是一家卖宠物礼品的店,一定要进去看看:
一家专卖老地图、古籍善本的书店:
在这家服装店买了一条裙子,就是下一排靠门左边,绿色和黄色相间的那件。在我们北方是穿不出来的,只能带到热带地区度假的时候穿:
躲在小巷里的商店:
离开了乔治街,就到了安静的住宅区。一条漂亮、阴凉的住宅街:
维多利亚风格的百年老房子:
西班牙的“部队医院”博物馆,18世纪后期造的:
西班牙人的身材真好:
以前的老药房,现在是蜡像馆:
喜欢这种坑坑洼洼的砖路:
经过小巷的观光小火车:
十八世纪初,一场大火把圣奥古斯丁夷为平地,这是大火后造起的第一幢房子,也就是圣奥古斯丁最古老的房子,一直连续有人居住或使用。现在里面是博物馆,展出房子里各个时期的家具和生活用具。我们进去看了,但不准拍照。
这两幢房子也够老了,不知有什么历史,但从门口整整齐齐的园子来看,现在还有人居住。
到了午饭时间,问一个溜狗的当地人,附近有什么好餐馆?她建议了这家海鲜饭店,1790年造的。
高大的老橡树、树上挂着的西班牙苔藓、树后隐隐绰绰的老房子,这是美国东南部一道典型的风景。(西班牙苔藓 Spanish Moss, 其实既不是苔藓,也不是来自西班牙,而是一种附在大树上的气根植物。)
灰姑娘从粉色的马车里爬下来:
穿苏格兰裙子的马车夫,不知他会不会吹管风琴:
独眼龙海盗马车夫:
圣奥古斯丁只有三幢高楼:弗莱格拉文学院、圣莫尼卡大酒店、莱特纳博物馆,都是19世纪80年代建造的。
沿着国王街走,就到了海边。因为圣奥古斯丁在建市后经常受到海盗的侵扰,西班牙国王下令建造了这座圣马可堡垒,用于城市的防卫,于1695年完成。
这座堡垒,以及老城里的一些老房子、老墙,都是用一种叫“贝壳岩”的当地材料建成的,它是一种自然镶嵌了很多碎贝壳的石灰岩。这种石料比较软,容易造型,而且,在炮火的袭击下不易碎裂。
堡垒内部 - 不知这样的体型怎么能打仗:
公园里求爱的白孔雀,雌孔雀似乎无动于衷:
这条路被誉为全美国最美的十条街道之一,路名也好听 -“玉兰街”:
海滨:
我们住在城外的海边,从这座桥上进城:
在圣奥古斯丁过冬假10天,除了海滩,很多时间是在老城度过的。这里明媚的阳光,温暖的海风,富有魅力的老街、老房子,真是让人留连忘返。
伦巴音乐:Mario Berger
喔 :)
就是,哪有好菜自己送上来不去吃的?唤唤比那母孔雀聪明多了,哈哈。
很高兴你也喜欢,谢谢来访!
谢谢思韵美言。这个地方有西班牙和英国的双重殖民文化,很有趣。
这古色小城值得去,也值得推荐给朋友!
南岛好,这个地方值得一去。
觉晓,你若喜欢历史古迹,美国东部,从新英格兰一直到佛州都有不少。
谢谢小声音,白孔雀真有这个说法?那希望我们大家都好运!我走过时他正好尾巴开放,是在追那只雌的,开了很长时间。
哈,我也是这个感觉:美国总算有点历史了!美国东部的历史还是有的。
也喜欢老城,让人感觉有历史,有味道~~~,谢谢荔枝精彩游记分享:))
谢谢叶子称赞,侬用放大镜看的噢 :))
哈哈,我倒没注意到这个城市特别干净 ... 我在抬头看房子,游士在低头看脚下。
圆圆流连忘返,那就多坐坐,陪阳光喝卡普基诺 :))
叶子也喜欢老城、老建筑,握爪!
我所在的城市市中心好多维多利业式建筑,里面的门窗楼梯精雕细琢,看上去真华丽,
一如既往喜欢这一篇介绍。谢谢!
嘘,沫沫,快别让菲儿看见 :) 是不是那个“最”字?
松松也去过,想必也喜欢!
谢谢童心,问好!
等等年轻时就喜欢老东西 :)) 我也30多岁开始就喜欢老家具、老摆设,跟着别人去看遗产拍卖 :)
如斯你要去,我有些了解你的趣味(和我的趣味相似),你会喜欢的 :)
谢谢点点,这个城市是别有一番风光。
和东东握手,越来越喜欢古朴的东西。
是有些欧陆风情,这是吸引我的地方,正如你写的西、葡游。谢谢五湖关注。
还想去 :)))
握手,同感,现代高楼大厦全世界都差不多,更喜欢有历史积淀的地方。
谢谢铜城,你都给总结了 :)
可以说和美国所有的城市都不同。问好婉妮。
yes, oldtown and pretty indeed.
沙发上的一线阳光,请你喝卡普基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