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美国时,和实验室里的博士后谈到美国人的宗教信仰。她告诉我,基督教是一种文化。这句话一直到这几年才开始慢慢的明白。
美国是一个以基督教立国的国家,也是继以色列以后第二个以宗教信仰为主体的西方国家。笔者不相信犹太人阴谋(Jewish Conspiracy)的讲法,而是认为美国大众的基督教信仰的根源在犹太教,对以色列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亲情。但近来,由于美国的战略需要,美国开始(尤其是Obama政府)对犹太人和以色列国有平衡的倾向。不再以一种无条件的支援为前提了。从一个层面看,这是美国信仰的下滑。
到欧洲去,你可以看到基督信仰的抹灭。高耸的教堂成为古迹,宗教的排外性(exclusivity)是政治不正确的。但大西洋此岸的美国,曾经是基督教信仰复兴的大本营。18世纪30年代以新英格兰地区康奈狄克州的牧师Jonathan Edwards为领袖的大觉醒(Great Awakening)成为基督教美国本土化的一次重要的运动。在这次大觉醒中,成立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前生,新泽西学院(College of New Jersey),其校训至今还在普林斯顿的校徽上,是“在上帝的大能下,她开花结果”(拉丁文为:Dei Sub Numine Viget,英文是:Under God’s Power She Flourishes)。美国的第二次宗教的复兴从1800年开始经历了几乎半个世纪的第二次觉醒(Second Great Awakening)。在这一次,美国的基督教异端开始出现,其中包括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和摩门教(Mormonism,或称为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成立了像杨百翰大学(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美国今天的基督教,开始慢慢的接受政治正确的讲法,这是一种由一神教向多神教的妥协。这种妥协是造成宗教从一种信仰变成一种文化的根源。当我们看到圣诞节和感恩节都成为购物的季节,复活节变成寻彩蛋的节日的时候,信仰已完全被文化化(“Culturization”,自创的词)了。文化(culture)的词根在英文中为cult,和异端为同一词,也许本身就给了我们一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