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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春月

(2015-02-22 16:59:49) 下一个

二十年前刚到美国的时候,我在一个远亲家的茶几上看到过一本中文的《春月》。我在国内时听说过包柏漪,便拿起这本书翻起来。几天后,我离开亲戚家去了学校,书也没翻完。否则的话,《春月》就可以名副其实地算我到美国后读的第一本书了。

一转眼在美国呆了很多年。我念完了学位,找到了工作,成了家,买了房,孩子也到了可以打酱油的年龄。有一次,女儿的学校举行活动,我在校园做义工。工间休息的时候,我在旧书摊边闲逛,发现了一本英文的《春月》。刚到美国的日子浮现在眼前。我将它买了下来。

这本《春月》已经很旧了,纸张有点发黄,里面的字小小的,字体很秀丽,乳白色的封面上有突起的花纹。我把它带回家,搁在书架上,就再没碰它了。古人说,书非借不能读也,确实如此。虽然我几乎每天都看闲书,而且经常同时看三五本书,但对这本自己拥有的《春月》就像对自己拥有的很多其他书一样,一直没顾上看。

不久前的一天,我在书架前徘徊,眼光落到了《春月》的书脊上。鬼使神差地,我把它从书架上取下来。这一次,我注意到书的封面上除了标题和作者外,还写着“全国畅销的史诗性小说”和“中国版的《随风而逝》”。《春月》真是史诗般的小说?从仅存的一点印象,我知道里面有个乱伦的爱情故事,但不记得书的场面有多大,跨越的历史时空有多长。中国版的《随风而逝》?《随风而逝》会有中国版吗?

不管怎么样,我认真地读起《春月》来。《春月》的节奏不是很快,没有那种让我废寝忘食的魔力,它的魅力是慢慢地、渐渐地显示出来的。但当我合上最后一页时,我知道这几个星期的时间没有白费,我读了一本好看的好书。而且,把《春月》跟《随风而逝》相比,并不是对它的抬举。

春月是清朝末年苏州一个世代书香的大户人家的女儿。虽然她聪明好奇,活泼伶俐,但她的生活将与其他类似家庭的女孩子一样平淡、乏味、沉闷,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她要忍受裹脚的痛苦,她的经历和视野都将局限在几堵院墙之内。她十几岁就要嫁人,而且希望嫁一个好人家,尤其是有一个好婆婆,因为她一生的幸福,就寄托在这件事上。

但春月的爷爷是当时的开明人士。他看到中国国力孱弱,意识到学习西方文明和技术是拯救中国的唯一办法,把大儿子勇才送到美国留学,让勇才接受了西风熏陶。等到老太爷去世,家里把勇才从纽黑文招回来担任一家之主时,春月家有了一个新潮的、与众不同的族长。

勇才希望改变家族中、社会上的陈规陋习,但沿袭千年的传统是不会在一个人的努力面前土崩瓦解的。在挫败和失望中,勇才注意到了春月的与众不同。他教春月读书,和春月聊天,从与春月的来往中找到了快乐和安慰。春月就像他生活中的一缕新鲜空气,成了他的缪斯,他的精神支柱。

春月到了嫁人的年龄,一家人都忙着为她张罗婚事。勇才感到了极大的恐慌。他有意无意地制造事端,从中作梗,也很见成效。但到头来,他意识到这些行为都是螳臂挡车。他改变了态度,决定亲自为春月择婿,并很快拿出了自己的人选:耶鲁的同学和好友,刚刚回国的允欣。他的建议得到了两个家族的认可,春月从苏州嫁到了北京。

春月和允欣在婚礼上第一次见了面。与一个陌生人结婚,对这两个受过西方思想影响的人来说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勇才的选择是明智的。他们有共同语言,他们能够渐渐认识和了解对方,并从相知发展成相爱。可惜的是,他们的幸福并不长久。允欣在维新变法中遇害,春月成了寡妇。

当新寡的春月带着女儿明玉从北京回到苏州娘家的时候,勇才已经和善解人意的金贞结了婚。春月的出现让他的生活有了一层以往没有的明亮色彩。他经常和春月一起喝茶,聊天,读书,一股危险的暗潮在这所古老的宅院里波涛汹涌。

这时的春月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经历了勇才的调教,允欣的洗礼,她已经变成了一个成熟、独立、有头脑、有智慧的妇人。虽然她每天和家族中的其他女眷们一样,生活在深宅大院,操劳于家务琐事,但她显然是与众不同的。当她为了叔叔贵才的缘故,和勇才一起策划谋杀满清官员,并将计划付诸行动时,她俨然成了一名女中豪杰。

但如果把春月想象成女中豪杰,又肯定误解了她。她比同时代的女子眼界要高,见识要广,她可以看透生活中小小的琐碎,庸俗,追求更加空灵剔透的精神生活,这让她像清水芙蓉一样清新脱俗。但古老东方的文化也深深地浸透在她的意识里。她毕竟是清末民初的大家闺秀,她是个宿命论者,她是含蓄的,谦卑的,低调的,从容的。她绝不是简爱,也不是圣女贞德。

谋杀满清官员的事情败露后,春月和勇才逃到上海。在把明玉送进一所教会学校后,他们假扮夫妻住在了一个屋檐底下。当春月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时两人之间就存在的隐隐的情愫,终于不可遏止地喷发出来。春月一生爱过两个人,允欣和勇才,但勇才只爱过春月一个人。这种禁忌之爱本来是不可能修成正果的,但改朝换代和颠沛流离成全了他们。当上海这座城市住满了“杨先生”、“杨太太”这种来历不明的人时,春月和勇才拥有了自己的天空。他们的爱也是一种倾城之恋。

但幸福的时光是不可能长久的,更何况罪恶的幸福时光。允欣的家族败落了,他妈妈想起了春月,希望春月回北京陪她,春月不能不听从这个召唤。她把明玉和勇才丢在上海,只身回北京照顾婆婆,并教书补贴家用。一年一封的平安飞鸿,成了她和勇才之间的唯一纽带。

奉婆婆之命回北京后不久,春月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在佣人的帮助下,春月到乡下生下了孩子,并把孩子送给了当地村民。但可能东方老太婆都会一点巫术,婆婆发现了春月的秘密。临终前,她担心没有后代的自己成为无人照顾的孤魂野鬼,令春月把孩子接回来,做她的继子。

春月赶到乡下,抱回儿子,取名允坚。允坚称春月为嫂嫂,后来又改口叫姐姐。“妈妈”去世后,“姐姐”回到南方,在上海或苏州居住,后来又去了香港,重庆。在这些日子里,允坚一直跟着她。虽然允坚不知道春月是自己的妈妈,但他一直把春月当成了自己最亲的亲人。

当春月从北京回到上海时,女儿明玉也从教会学校毕业了。阔别六年,明玉长成了一个高大的少女,更成了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与水一样柔韧的春月不一样,她特立独行,性格倔强,像玉一样刚硬,敢爱敢恨,蔑视传统,眼里容不得沙子。母女之间那种最纯净、最甜蜜、最温暖的相互仰慕又相依为命的关系中,出现了一道浅浅的裂痕。

明玉最终选择了一条激进的人生道路:投身政治运动,加入共产党。以前从《白鹿原》中读到过白灵参加革命而被活埋的故事。现在看《春月》中明玉的故事,感到《白鹿原》少了很多新鲜感,同时也暗暗为明玉担心。结果明玉比白灵幸运了不少。她虽然作为坚强的共产党人吃了很多苦头,甚至拒绝看儿子的照片,以免脉脉温情腐蚀自己的革命决心,但毕竟在党内节节高升,成了当权派。当然,最后她还是没能逃脱和白灵类似的命运。

允坚则走上了与他这个真正的姐姐完全不同的道路。中国变色前,他去美国留学,并在美国留下来,从此和春月天各一方。在文革当中,他作为最早来中国的美国人之一,在苏州的小巷里找到了春月,这时春月已经是九十多岁的老人了。度过了传奇般的一生,经历了好几个朝代,目睹了自己所爱的人一个一个从生命中消失,见证过大富大贵和大灾大难,春月长长的柔顺黑发已经变成了齐耳的短短白发,但她仍然端庄,从容,大度。坐在自己的小屋里,看着自己几次失而复得的儿子,她想:

 “如果我今天晚上死了,我也知足了。我的儿子,有我第一个爱人的名字和第二个爱人的相貌的儿子,现在就坐在我身旁。他永远不会叫我“妈妈”,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生活得很好,这就够了。”

读到这里,哪个女人不会心中一动呢?

春月的奶奶在世时,曾找一个算命先生来测字。算命先生说春月是家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将有机会看到五代同堂的情景。春月把这句话牢牢记在了心里。在命运的安排面前,春月从来都是心平气和的,“我们凡人应该知足,不要去诱惑命运,引起神的嫉妒。”相应地,算命先生的预言在漫长岁月的种种磨难中也成了她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而这正是我最羡慕春月的地方。我过去喜欢的女主人公,都是一些坚强独立、聪慧敏锐、超凡脱俗的女子,春月也不例外。但我之所以在读《春月》时有所感动,却不是因为她的勇敢和进取,而恰恰是因为她的放弃和接受。因为我已经知道,与勇敢和进取相比,放弃和接受更难,有时候也更重要;而信仰(faith)在生活中确实有它的位置。

这些想法在二十年前的我看起来一定很奇怪。所以,推迟二十年的时间读《春月》,应该算一种幸运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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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tac 回复 悄悄话 Well written, thanks for sharing! I read 《春月》 20 plus years ago, will get the English version to read. Again,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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