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是一部了不起的文件,但也有重大缺陷,比如认可了奴隶制。
与之相比,没有赋予女性投票权算小事一桩,在当时看来天经地义。但随着时代进步,美国女性想得到选举权时,却是要改变多年固化的现状,克服社会惰性,面临巨大阻力。
美国几代女性前仆后继,屡败屡战,奋斗72年,才赢得这场改写美国一半人命运的胜利。其过程虽未打仗流血,却也艰苦卓绝,悲壮感人,一波三折,像好莱坞大片一样精彩,既励志又充满戏剧张力。
第一个允许女性投票的州
美国女性争取投票权始于1848年。这一年,一群先驱在纽约州的Seneca Falls开了个专门讨论女性权利的大会,签署了一部形式和内容都模仿《独立宣言》的《情感宣言》(Declaration of Sentiments),呼吁男女平等,并特别强调女性享有投票权的重要性。
“一大”之后,过了21年,也就是1869年,美国出现了第一个允许女性投票的州:怀俄明。
这是一个天高皇帝远的鸟不生蛋的地方,总共只有一万左右居民。他们之所以开风气之先,不排除他们相信性别平等,最主要还是想吸引更多人特别是女性来安居乐业。
与此同时,为女性争取投票权的活动家们也一直努力工作。其中细节枯燥,略去不表;成效甚微,令人沮丧。
期间也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内战。
废奴和女性投票两件事是相通的,都是为二等公民争权。黑人活动家Frederick Douglass和女性权力活动家Susan B. Anthony等,都同时参与两个运动。
但战后修宪时,一些废奴主义者认为,应该先集中政治资本解决种族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太严重,女性投票权可以缓一缓。1870年通过的赋予非裔男性投票权的第15修正案没包括女性,让女权运动者相当失望。
这样又过了20多年,大量女性做了大量工作,但没有拿得出手的成果。
1893年,科罗拉多允许女性投票,1896年犹他和爱达荷步其后尘。这些州都地广人稀,想吸引女性移民。在挣脱东部旧传统上,活动家们可以说毫无斩获。
激进的爱丽斯?保罗
但新一代活动家出世了。1885年,艾丽斯?保罗(Alice Paul)出生在新泽西一个Quaker家庭。她是个学霸,毕业于斯沃斯莫尔学院(Swarthmore College),又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
她在英国留学时投身英国女性争取选举权的激进抗议活动,在示威中多次被捕,服刑三次。在狱中绝食,成为公众人物。
1910 年返美后,她加入了全美妇女选举权协会(NAWSA)。她做事专注,火力全开,不撞南墙不回头,不惜以身试法,很快跟领导层关系破裂。
1913年,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总统宣誓就职前一天,保罗在华盛顿组织妇女选举权大游行,专门给他添堵,引起万人空巷的围观。
1917年,威尔逊开始第二任期前,保罗策划在白宫外静坐,公然激怒并羞辱总统。这在当时是很有挑衅意味的行为,保罗与多位同伴因此被捕。入狱后,她们绝食抗议,却遭遇了残酷的强制喂食,引发公众的同情和政府的尴尬——当然这也正是她们的目的。
NAWSA主席凯特(Carrie Chapman Catt)走的是温和路线。凯特小时候在爱荷华州长大,一家人对政治都颇感兴趣。选举那天,父亲、哥哥及家里长工都穿上大衣出门投票,妈妈却坐着不动。凯特说,“你怎么不去呀?”大人都笑起来:“投票这件事太重要了,女人做不来。”她才发现居然还有这样的规定。
凯特的方法是用教育和游说来赢得政治精英和主流社会的支持。她小心避免挑衅保守派,尤其是南方白人男性。为换取他们的支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他们的种族主义。
两派人关系恶劣,互相看不上眼。其实外人看来她们像是演双簧:激进派用惊世骇俗的动作制造轰动效应,把议题推向公众视野,同时让主流显得格外通情达理。她们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胡萝卜加大棒,促成的是同一个目标的实现。
州权还是联邦权?
但激进派也好,温和派也好,施压的主要对象都是1913年到1921年这八年的美国总统威尔逊。
威尔逊本是南方人。他在当总统前做过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和新泽西州长,但还是更像南方保守派。女性投票权活动家向他施压时,他的回答是:州权。即这是各州的事,跟总统无关。
是不是听起来有点熟悉?
州权和联邦权之争是经典美国话题。其实州权和联邦权的界限并非黑白分明。小部分人确实较真,大部分人并不纠结这个“权”在谁手里,他们关心的是具体议案。
如果这件事支持,就推动联邦来做,至少对联邦动手没意见。如果不支持,就用“州权”搪塞。
奴隶制也好,女性堕胎权也好,从是否祭出“州权”,马上知其态度。
威尔逊对女性投票权这事没兴趣。不管是凯特润物细无声,还是保罗疾风知劲草,他都四两拨千斤,一个“州权”把她们顶回去。
但为了自洽,1915 年新泽西公投,他回去投了个人的赞成票。
那一年,新泽西、纽约、马萨诸塞、宾夕法尼亚四州都成功把女性投票权放上选票。凯特做了大量工作,信心满满,但四州全部落败。
让威尔逊改变立场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女性参军、担任护士、进入劳力市场,巾帼不让须眉,让威尔逊有所感动。
一战期间,美国成为各国仰视对象,而苏联、德国、英国已先后赋予女性选举权,这让美国显得落后。这哪像“民主的灯塔”?战后与各国谈判哪有底气?这样的国际压力,也是促使威尔逊转变的催化剂。
总而言之,到了1918年,他终于放弃“州权”说,表态支持“联邦权”,即修宪赋予女性选举权。
他声情并茂地在国会演说:“我们难道只允许她们一起受苦,一起牺牲,一起辛劳,却不许她们享有同样的权利吗?”
他也私下里跟国会议员打招呼,为宪法修正案拉票。尽管如此,还是花了将近两年,前后投了五次票,国会才在1919年9月通过赋予女性投票权的宪法第19修正案。
田纳西的玫瑰花之战
但事情还没完。修宪除了参众两院都以2/3票数通过外,还必须由3/4州批准。美国有48个州,3/4就是36。当时只有22个州允许女性投票,活动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有些州很快批准了:伊利诺伊和威斯康星抢当第一名;纽约在一个半夜举行的特别会议上迅速解决问题;宾夕法尼亚在批准该修正案时全体起立高唱《美丽的阿美利加》,场面既感人又庄重。
到了1920年六月,已有35个州批准,但几乎所有南方州都反对,有些州拒绝考虑。田纳西成为最后一个可能的州,州议会将在8月开会投票。
对支持者来说,多年努力修成正果,这是临门一脚;对反对者来说,这是阻止这件事的最后希望。
各路人马都赶到纳什维尔(Nashvile)来游说议员。反对者中既有宗教保守派和政治精英,也有商业利益集团。意外的是,最强的反对声音出自一些女性。
她们担心女性投票权会削弱男性权威,打破传统性别分工,引起道德滑坡。她们还怕女性关心政治威胁家庭稳定,玷污女性温柔本质。
支持和反对两派势均力敌。支持者在西装翻领上佩戴一朵黄玫瑰,反对者则佩戴红玫瑰。
凯特亲自坐镇纳什维尔,指挥游说每一个议员。
反方也不示弱,甚至不惜动用贿赂和威胁等手段。有些凯特们辛苦争取到的议员居然又被活生生地拽了回去。
参议院先是批准了第19修正案。众议院投票前夜,凯特对议员的投票意向都了如指掌。根据她的计算,自己差两票。
轮到Harry T. Burn投票了。他是一位年仅24岁的共和党议员,代表的是反对女性投票权的乡村地区,戴的是红玫瑰。
但大家有所不知,那天早上,他收到母亲一封信。母亲读了新闻,了解他的立场。她信中要他帮她在城里买些东西,但最后也特地叮嘱了一句:“做个好孩子,做正确的事,帮助凯特女士。”
幸运的是,Burn是一个听话的“妈宝男”。他改变立场,投下了赞成票。
还有一个反水的是Banks Turner。他之前是反对者,但也在最后关头投了赞成票。
凯特在旅馆都听到了欢呼的声音。她一辈子努力的目标实现了。田纳西的批准标志着第十九修正案正式成为美国宪法一部分。
1920年11月,美国女性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参加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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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女性为自己争取选举权,是美国历史上一场最持久、最非凡的成功的政治动员,是一场改变一半美国人命运的革命。
历史一再证明,权利从来不会被轻易“赐予”。因为社会的惰性与根深蒂固的反对,争取权利总要付出巨大代价和努力。
女性争取投票权的故事也曾显得毫无希望,也曾多年毫无进展,但凯特、保罗这些人不懈的抗议、游说、牺牲,维持了对社会的持续压力,也为运动注入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这是一个今天的我们特别需要的励志故事。在这个面临无数被宣布无解的棘手问题的时代,特地跟大家分享这段历史,因为它特别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