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乐文摘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惘然.
个人资料
正文

百评红楼: (5)奴隶·奴才·奴性

(2005-09-27 22:37:41) 下一个

邢卫华

sohu.com




                              

    “抄检大观园”是《红楼梦》中的一部重头戏。而在这部重头戏中,贾探春又成为这部戏中的重中之重。
    为什么?

    因为在这次的大抄检中,包括贾宝玉在内的众位“主子”们,隐忍的隐忍,躲避的躲避,而唯一作出激烈反映的,就只有这个贾探春!

    而正是这个贾探春,此前刚刚在王熙凤病倒后,受王夫人命协助嫂嫂李纨管理荣府内务,兴利除弊,锋芒正盛,就算是抄检,也该与她商量一下,在她参与下施行,或起码是抄到她这里,知会她一声,她这里由她自己处理,也算是对她这个“管家奶奶级别”的未出阁管家姑娘最起码的尊重,也多少算是为这些“主子姑娘”们,留了些“做主子”最起码的尊严。

    可遗憾的是,正是在这个视为“主子天堂”的大观园中,这些最典型的主子们,却在那些最典型的奴才们面前,除了探春类似撒泼一样的闹了一下外,无不一任摆布,毫无做主子的尊严!

    而就算是泼辣如探春,也在闹过后,心中照样忐忑不安,在尤氏到李纨处后,也来到这里,说起昨晚事:“告诉你们吧:我昨日把王善保家的打了,我还顶着罪呢……”又告诉她们说:“今日一早不见动静,打听凤丫头病着,就打发人四下里打听王善保家的是怎么样……”

    由此可知,既使贵如探春这样的“管家级姑娘”身份,在下人面前为自己争一丝本该拥有的尊严,也是要冒一定风险的。而探春反抗的,则是女性化社会“制造奴性”的那个典型手段——泯灭尊严。

    奴性的典型特征,就是没有尊严,或根本就不懂什么是尊严。那么,这是不是说,在“奴”这个概念中,根本就不存在尊严呢?

    不。“奴”这个概念,在长期的衍变中,正是面对“尊严”这个概念时,才出现了两大分野——

    有尊严或懂得尊严的,是“奴隶”;
    没有尊严或根本就不懂尊严的,是“奴才”。

    奴隶与奴才,两者虽仅一字之差,本质却有天壤之别。
    首先,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其次,奴隶的种属主要是异族。人类早期社会对待战俘的态度就是杀戮,甚至还会被吃掉。其后,随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长,再加上其它方面的需要,人们开始把战俘转为强制性的劳役,形成隶属于自己这个群体、但被强行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特殊阶层。可见,异族、强制性、剥夺政治权利,是组成早期奴隶概念的基本要素。

    而奴才则是不分族姓的,它与奴隶本质上的区别,就在于它的自愿性,并都享有形式上的政治权利。

    再次,奴隶是一个社会阶层,是一个群体,所以奴隶的所有者也是一个群体,也是一个社会阶层。而“主人”则是这个群体及社会阶层的泛称。在主人眼里,奴隶不过是一种类似于牛马一样的活的生产工具,及可以提供生产力价值的活性商品,因此,主人从不对奴隶负责,这就迫使奴隶必须自己对自己负责,所以,奴隶没有人身依附。

    在这里,主人与奴隶这两个概念所代表的两个社会群体及社会阶层,永远是对立的,互不相融的。换句话说,主人可以沦为奴隶,奴隶也可以成为主人,但不管沦为奴隶的主人先前的社会地位有多么高,其沦为奴隶后,他的社会性身份永远比任何一个主人的社会地位低;同样,不管成为主人的奴隶先前的社会地位多么低,其成为主人后,他的社会性身份,亦永远比任何一个奴隶的社会地位高。可见,奴隶虽然社会地位低下,但不管他们在主人的眼中是个什么,奴隶自己都永远把自己看作是与主人一样的人。

    因此,奴隶是人,他们有人格或起码知道人应该有人格,所以,他们虽然得不到尊重,但却知道什么是尊严。而一个知道什么是尊严的人,肯定知道什么是对家庭、社会、国家的责任与义务,更知道维护尊严与承担责任义务的首要条件就是——自由。

    因此,奴隶最大的愿望,就是获得自由!
    时机一到,他们将会为自由而战!

    而奴才是什么呢?奴才既不是一个社会群体,也不是一个社会阶层,更不是一个“具体的人”,只不过是一种社会意识,一种国民意识,一种扭曲的人际关系。因此,奴才是不分族姓的,它与奴隶本质上的区别,就在于它的自愿性,并都享有形式上的政治权利。

    其次,奴才的所有者是个体,“主子”是对这个“个体”的专称,因此它对奴才就是一个具体的形象,奴才也就只对这个具体的形象负责,依附于“这个”主子为生。所以,奴才的眼里只有主子,没有群体;只知主子,不知国家。

    主子驯练奴才最典型的手段,就是“掌嘴”。是主子掌奴才的嘴吗?不。掌奴才嘴的不是主子,而是“主人”。让奴才自己掌自己嘴的才是“主子”!

    需要澄清一下:这里的“掌嘴”,可不是真的用手掌打自己的“嘴”,而是用手掌扇自己的“脸”。那为什么不说“掌脸”呢?因为奴才的最大特征,就是没脸,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脸。没脸当然没法“掌脸”,故只好代之以“掌嘴”。而这种没脸没皮、根本就不知脸是什么的奴才,又到底算是个什么呢?是人?人是这样的吗?这世界能找出一个说“人”就是这样的“人”来吗?那奴才是什么?是猪?是狗?可你见过猪狗自己“掌”自己的“嘴”么?就是再好的驯兽师也驯不出,因为这违反大自然赋予万物的自然本性!

    那……奴才究竟算是个什么东西呢?谁知道,恐怕连主子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奴才只不过是主子的一个……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
    天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这种谁都弄不清、连自己都弄不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的玩意儿,又怎么会有人格?又怎么可能知道什么是人格?什么是尊严?什么是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呢?但没有人格、没有尊严并不等于没有愿望,这个愿望就来于他们拥有的那个形式上的政治权利,因此,奴才的最大愿望——就是也做一个像自己主子那样的主子。

    即如晴雯、司棋这一类的主子贴身侍婢,身为奴才,可掌厨婆子柳家的这一层次的奴才们,却口口声声的称她们为“二层主子”,而自己显然又是灶上干杂活的婆子、丫头们的“三层主子”或“四层主子”,当她们由于各种原因得罪了主子被撵出去时,按说到外面做个自由人应是她们根本的心愿,但事实上却又一个个要死要活的没一个愿意走,甚至那个金钏儿被王夫人赶出去后,还就真的投了井!晴雯虽没自杀,却也在被撵出去的第二天,因心中“不平”而一命呜呼——
    这是为什么?

    原因非常简单:宰相的奴才七品官,在贾府中再怎么下贱,也毕竟是公侯府中的二等、三等、四等奴才,或有做二等、三等、四等奴才的机会,在奴才的奴才眼中,总有了些主子的身份。而一旦被主子撵出去,其身份便是纯粹的“广义性奴才”了,再没了做“主子”的机会。

    即如晴雯,原不过是贾府的一等奴才、二层主子赖大,从她姑舅哥哥手中买下来的使唤丫头,真真实实最下等的奴才的奴才,后因贾母喜欢她长得伶利俊秀,赖大的母亲就势巴结着送给了贾母,这才成了个三等奴才,再后贾母又送了给宝玉做贴身侍婢,终于就一跃成了一等的奴才,二层的主子。而这样的奴才主子一旦在主子面前失宠,再被撵回家去,自然就连最下等的奴才都不如了,除了面对姑舅哥嫂和其它“广义性奴才”们的白眼外,自家还能再辖制得了谁呢?这对那些曾做过主子奴才或奴才主子的东西们来说,当然就是天上地下般的生不如死了!

    所以,奴才最看不起的,就是在主子面前失宠的奴才;最受不了的,就是别的奴才做自己的主子;最不愿听的,就是主子夸奖别的奴才;最不爱看的,就是主子奖赏别的奴才;最积极的,就是出卖别的奴才;最爱说的,就是向主子表忠诚;最会看的,就是主子的脸色;最骄傲的,就是能做个好奴才;最关心的,就是他自己;最拿手的,就是模仿主子做个更主子的主子奴才。

    正因为奴才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主子,所以,奴才最害怕的,就是这世上有一天会没有奴才。因此,奴才最努力的,就是为这世界不停的制造更多的奴才!

    故此,奴才从不知道什么是“责任”,所以也从不承担什么责任。主子对于奴才永远是正确的,所以出了错也都是主子的;因此,奴才面对世界时,也就永远都是正确的。

    主人剥夺奴隶的是自由。
    主子剥夺奴才的是人格。

    而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不是由自信的强大,而是以剥夺人格、制造自卑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朝代,就是满清。

    当然,“满清”这个称呼,在今天已明令禁止使用,其社会时代的正确称呼,应为“清朝”。清朝虽然是我们这个社会历史上最后一个皇家政权,但它并不属于哪一个民族专有,故不能称这个朝代为“满清”。

    不过,话要说清楚,“满清”这个词,可不是我们这个社会中的人要这样叫的,而是我们这个社会中的满人自己逼着其它民族的人这样想、这样叫的——“国”是大清的国,“清”是满人的清,满人是其它人的“主子”,其它人都是满人的“奴才”。
    什么是满人的奴才?

    满人跑马圈地,这范围内的所有人就是他的家奴,即使这些人中有国家栋梁之材,日后出人头地,当上了一品大员,但在身份归属上,首先还是他的家奴,其次是所有满人豢养的狗,然后才是国家官员。
    什么是家奴?

    家奴在清代的含意,就是主子家有红白喜丧诸事,你就是当了宰相也得亲自去。去干什么?吃席?美的你!去站班。什么是站班?看看电视剧,那些王府大门两边上、走廊的两边上站着的就是。当官下来站班,还不准穿官服,否则就是跟主子叫板!叫板怎么样?打死白打!这可不是什么个人行为的个别现象,而是大清王朝的堂堂国法!

    这是不是说,满人就是大清王朝的“主子民族”?
    不是。

    如果清朝确实存在一个“主子民族”,那这个社会时代就应该是“奴隶制”性质。而这个清朝,从始至终主子、奴才不绝口,可你找遍了犄角旮旯,就是掘地三尺,看到的也全都是奴才,没一个主子。以主子自居的满人,不管什么身份,只要见到的人比自己官大或对自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绝对的要自称奴才。你看他们那个穿戴,帽子上拖一条马尾巴不算,脑后还要留一条大尾巴,马蹄袖再向下那么一嗒啦,膝盖一弯人就没了,整个的一匹马或一头猪或一条狗在那趴着呢。才一转眼,那个主子又给别的主子做马、做猪、做狗去了。整个大清王朝,大约也就一个皇上不自称奴才,可如果你以为他才是个真正的主子,那就又错了。因为皇帝代表的是一个国家,如果这个国家的人都是奴才,那他自己又能是个什么?又能代表什么?因此,在一个全部是奴才的社会中,不可能产生真正的主子,所谓皇帝,也不过就是一个“自己是所有奴才的奴才”的主子奴才而已。

    这一点,《红楼梦》中的点睛之笔,更是俯拾皆是。即如贾蓉,原本是宁国府长房长孙,正经的嫡系“主子”,可在荣、宁两府上下奉元妃娘娘之命去清虚观作平安道场时,因天热躲凉,竟被其父命奴才小厮劈脸一口啐了不算,还让奴才指着鼻子训话,却一声不敢言语,哪里还有什么主子身份的些许体面呢?如果儿子可以任着奴才糟践,做父亲的又能有什么主子的体面可言呢?

    而一个社会若连尊贵如公、侯这样的主子阶层都毫无体面可言,那主宰这个社会的大皇帝,又怎么可能会有体面可言?他领导的这个国家,又怎么可能会有体面可言呢?

    大清王朝——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一个独一无二,最臭不要脸的“奴才社会”!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