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们应该如何对待老百姓的下跪?
2014年7月31日新闻,辽宁省沈阳市发生考上生家长集体下跪事件。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没有及时告知考生和家长,导致报考沈阳音乐学院的四十余名学生严重耽误正常报考,近二百名通过分数线的考生无法被录取,马上要开学了,学生无处可去,家长着急。近一周来考生家长在辽宁省各部门奔走上访无果,万般无奈家长代表只好在辽宁省教育厅门前集体下跪,以祈求主管部门尽快给个说法。这些家长早8点直至晚9点,已在此守候三天。长时间在高温外下跪酷暑难耐,有的家长当场晕倒,被120急救车紧急送走。可是问题似乎并没有得到及时解决。
这是个让西方人无法理解的事件,但是确是一个让中国人觉得不值得大惊小怪和没有多少新闻价值的消息。因为无论是媒体上还是生活中,诸如此类的下跪事件对于中国人而言早已司空见惯了,似曾相识的事件随时可以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生,唯一不同的是下跪的原因——有的家长为了孩子上学下跪,有的受害者为了洗雪冤情向法官下跪,有的老百姓为了维护个人的权益向接待信访的官员下跪,有的小商贩为了自己的谋生工具不被没收向城管下跪,有的农民为了自己的田地不被霸占向乡村干部下跪,有的市民为了房屋不被拆迁甚至向强拆的黑社会打手下跪......老百姓在面对强大的政府官僚机构和利益集团时,完全变成了弱者,和旧中国的草民百姓看上去没有多大本质的区别。他们为了讨个说法或者伸张正义,不得不放下自己的人格尊严,向政府机关或者具体办事的官员下跪。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封建时代的旧中国并不稀奇,而发生在法制完善的当代中国就有些让人匪夷所思了。
人们不禁要问:是不是中国老百姓天生就有下跪的习惯?不错。过去,中国老百姓几千年来接受的是儒家思想,形成了孝顺和尊老的习俗,在春节拜年和给父母祖父母拜寿的时候会向长辈们下跪以表达孝心。这是延续至今的一种历史文化传统。虽然从文化和历史上我们可以理解古代中国人对官府的下跪行为,而且大多是出于自愿的,实质上绝大多数的下跪行为是旧中国威严的皇权制度威慑着百姓下跪造成的。不过,我相信,在现代法治文明的社会,不管人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多么卑微,除了为了谋生的乞丐下跪出于自愿之外,普通老百姓恐怕是没有人喜欢下跪的。更何况他们生活在法制健全的人民共和国,一些高层领导时常强调中国是“人民共和国”,“权为民说赋,权为民所用”,所有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甚至有些领导还在媒体上三番五次地标榜自己是“人民的儿子”,可是,身为人民的公务员,他们怎么忍心让身为“长辈”的人民向“儿子”下跪呢?对于重视伦理关系胜过法律的中国人老说,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可是,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弱势群体的老百姓向权贵们下跪,这是为何呢?是老百姓天生骨头犯贱吗?是法律不够健全吗?还是体制本身有一定的缺陷?以我的陋见,大概是因为老百姓无法通过正常的行政渠道和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无法切实保护自身的权益,在四处求告无门的情况下才不得不下跪,显然这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就像当年厦门的市民反对在附近建设大型化工厂一样,他们不敢游行示威抗议,就成上万的人一起到广场上“散步”。因为他们不敢在政府机关门口示威,虽然中国宪法上白纸黑字写着“公民有言论自由,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但是没有人敢冒险动真格地利用公开表态的方式,表达他们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任何公开的表达都会被看做是对政府权威的挑战,甚至会被作为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抓起来,要么接受审判坐牢,要么被黑社会的人关进黑监狱。所以,老百姓祈求官府的唯一办法只有下跪。他们不写标语,不喊口号,不发表任何不利于政府和社会稳定的言论,就默默地跪在机关的门口,希望尽快给个答复,可是总有一些机关和公务员表现得像冷血动物一样,置老百姓的人格尊严、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于不顾,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殊不知,这种对待人民的傲慢行为只能让更多围观的人民心寒!难怪有些人会因此质疑执政党是否可以做到言行一致,这种傲慢是对政党的形象、国家的形象极大的抹黑。在此类事件的背后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为何不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呢?要知道在互联网时代,任何负面的消息都会像八卦新闻一样不胫而走,“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然而,下跪有时候并不完全意味着软弱可欺,甚至也并不意味着内心不愤怒。关于下跪与愤怒的问题,诗人梁小斌在《地洞笔记:被世界开除》一书中曾经有过一段论述:“下跪表示是顺从。顺从要求人膝盖着地,眼神也是低垂着。我们经常讨论,下跪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下跪有可能是自愿的,我们在下跪时尽量趋向于那个理想中的下跪姿势。对下跪的评价标准,取决于主人的挑剔程度。他跪下来就行了,眼神虽然是愤怒的,已经不再过问了。但也有不允许有愤怒眼神出现的那个主人,下跪的人只好在拳头上做文章,表示愤怒。在主人看不见的隐蔽部位表达不情愿下跪的意志,也就是在心里。但是,仍然有能看出你心里不服的人,要求你心悦诚服地下跪,直到变成完全自愿接受,认为这很自然为止。一个下跪者后来说到他的举动是被迫的:你难道没有看见当时我脸上有愤怒的眼神吗?”
这也许正是中国文化的微妙之处。在傲慢的权贵者看来,无论是他们命令老百姓下跪还是老百姓自愿下跪,其实是没有什么区别的,真正的区别在于是否把下跪者当人看,是否因为下跪的行为引起“有关方面”足够的重视。有时候下跪事件被开明的有正义感的领导知道了,就颇为重视,因为他们晓得,在为数不多的下跪者背后还站着千千万万个围观者,也许下跪者的愤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围观者的愤怒,尤其是在网络时代的互联网围观更具有放大效应,这就是所谓的“民意不可违”的含义,因为中国自古以来有远见的政治家都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有时候当权者并不怕下跪者的眼神是否愤怒,甚至可以允许他们适当的愤怒,只要跪下就说明你臣服于我了;有些更为傲慢的官员采取拖延的办法让下跪的“刁民”对自己“心服口服”。按照现代心理学理论分析,这是掌握权力的人展示自己地位和权势优越感的心理满足过程。他们会在心里说:不服气行不行?不行!还是服软了吧?否则,即便你下跪,也要看老子的心情好不好,心情好就给你解决问题,心情不好就让你跪着,而且让你到各个机关去跪着投诉喊冤,最后你还得舔着脸乖乖地到我这里解决问题。当权者为什么有这样的流氓无赖心理呢?他们为何置百姓的痛苦于不顾呢?是因为他们明白,上级绝不会因为一个或者几个草民百姓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摘掉他们的乌纱帽,所以这样的官僚一点公仆的感觉也没有,有的只是“此系中山狼,得势便猖狂”。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人不能被判为奴,只能自认为奴”。用这句话解释中国人有史以来的国民性和奴性是比较贴切的,至少旧中国的老百姓许多是“自认为奴”的,所不同的是,新中国的老百姓向一些傲慢的官员下跪,他们内心是满腹愤怒的,有的可以从眼神里看出来,有的把愤怒压抑在胸中隐藏得很深,指不定哪一天忍无可忍的时候会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来。
不过,按照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的说法,“我们在世上的时日本来就不多,因此不值得在坏蛋的脚下爬行”。显然,向无良知的官僚下跪就无异于“在坏蛋的脚下爬行”。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很短暂,只有短短的几十年,为何不堂堂正正做人偏要“在坏蛋脚下爬行”呢?试想:假如每一个中国人都接受了普世价值,假如他们没有被红色的教育洗脑,假如他们都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独立思想,那么蔑视百姓的官僚哪里还有市场?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和古代最大的不同,古代是一种皇权一统天下的体制,从袁世凯到蒋介石到如今的共和国,最大的不同在于有了相对公平的现代法律体系和社会架构,只是官僚们总是把法律和政府都作为驯服百姓的工具,而不是作为维护公民权利和科学治理社会的法宝。希望这种局面可以尽快得到改善。因为中国人历来是有尊严、不喜欢向权贵者下跪的民族,他们欢迎政府任何以民为本的改革,即便他们下跪时眼神流露出些许愤怒的表情,因为他们知道任何社会都有不完善的缺点,有时候哪怕政府机构给他们一个打过折的解决方案他们都会心怀感激,政府大可不必担心温顺善良的中国老百姓会造反。中国人历来是热爱和平的,只要他们可以吃得饱、穿得暖,只要当权者不把他们逼进死胡同,给他们留一条生路,他们是绝然不会冒着杀头的风险和官府对着干的,所以看在上帝的份上,那些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对下跪的弱势群体还是善良一些为好。不要变成冷血动物,不要丧失人类最起码的怜悯之心。